原采购项目编号:****
原采购项目名称:**区国家储备林高质量发展项目林木资产收储赎买森林**资产评估服务、森林**外业调查服务(二次)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8月05日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更正内容
更正内容:
1、采购文件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一、项目概况(采购标的)2.1报价要求更正为:
| 序号 |
标的名称 |
标的金额(万元) |
数量 |
计量单位 |
最高限价 |
| 1 |
外业调查 |
120 |
12万 |
亩 |
按600元/公顷,折合40 元/亩标准25%,计算得出10元/亩最为最高限价。 |
| 2 |
评估费用 |
50 |
1 |
项 |
参照森林**资产评估服务费收费依据(闽价服〔2014〕282 号)标准86%计算各子项目测算得出50万元为最高限价。 |
①外业调查限价:预估数量12万亩,按600元/公顷,折合40 元/亩标准25%,计算得出10元/亩最为最高限价。预估标的金额120万元,举例:供应商投标报价40元/亩标准20%,即40*0.2=8,则单价8元乘以数量120000亩得出960000元总价,最终结算以实际调查面积,按中标单价进行结算。供应商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②评估费用限价:参照《****物价局关于制定**省资产评估收费标准的通知》(闽价服〔2014〕282 号)差额定率累进标准分各子项目测算,各子项目测算基准费用合计约 58万元;下浮14%后计算得出约50万元作为最高限价,结算时以各子项目按文件测算的基准费用为基数,按中标人的中标下浮率确定最终结算服务费,单个子项目服务费不足 1500 元按 1500 元计取。报价要求:各投标人按预估金额58万元下浮后进行报价,并备注下浮率。举例:参照《****物价局关于制定**省资产评估收费标准的通知》(闽价服〔2014〕282 号)下浮20%,即580000*0.8=464000元,最终参照《****物价局关于制定**省资产评估收费标准的通知》(闽价服〔2014〕282 号)标准下浮20%进行结算。供应商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50万元,并备注下浮率,未按要求报价的按无效标处理。
2.2投标报价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费用:人工、技术服务、调查、评估、人员培训、税费等以及项目实施过程中其它应预见和不可预见的一切费用等。如有遗漏,由投标人自行补充,一旦中标(成交)视为投标人认同遗漏部分并免费提供。
2.3投标人请勿降低服务质量恶意低价竞标,如果投标人的最后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最后报价,使得其最后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投****小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作出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小组可以按无效投标处理。
2、采购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文件报价部分一、开标(报价)一览表更正为:加急标书代写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区国家储备林高质量发展项目林木资产收储赎买森林**资产评估服务、森林**外业调查服务(二次)
采购包:1(**区国家储备林高质量发展项目林木资产收储赎买森林**资产评估服务、森林**外业调查服务(二次))
投标人(供应商)名称:
| 序号 |
报价内容 |
最高限价 |
响应报价 |
价款形式 |
| 1 |
**区国家储备林高质量发展项目林木资产收储赎买森林**资产评估服务、森林**外业调查服务(二次) |
****000元 |
「汇总引用」 元 |
总价 |
备注:无
时间: 年 月 日
签章:
投标(响应)报价明细表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区国家储备林高质量发展项目林木资产收储赎买森林**资产评估服务、森林**外业调查服务(二次)
采购包:1(**区国家储备林高质量发展项目林木资产收储赎买森林**资产评估服务、森林**外业调查服务(二次))
投标人(供应商)名称:
| 序号 |
服务 名称 |
最高 限价 |
单价 |
数量 |
计量 单位 |
总价 |
备注 |
| 1 |
外业调查 |
****000元 |
{=总价/数量} 元 |
120000 |
亩 |
{供应商响应} 元 |
按600元/公顷,折合40 元/亩标准 %计取 |
| 2 |
评估服务 |
500000元 |
{=总价/数量} 元 |
1 |
项 |
{供应商响应} 元 |
参照《****物价局关于制定**省资产评估收费标准的通知》(闽价服〔2014〕282 号)标准下浮 % |
合计: 元
备注:
(1)外业调查:预估数量12万亩,按600元/公顷,折合40 元/亩标准25%计算得出10元/亩为最高限价。预估标的金额120万元。举例:供应商投标报价40元/亩标准20%计取,即40*0.2=8,则单价8元乘以数量120000亩得出960000元总价,最终结算以实际调查面积为准,按中标单价进行结算。供应商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10元/亩,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1)评估费用:参照《****物价局关于制定**省资产评估收费标准的通知》(闽价服〔2014〕282 号)差额定率累进标准分各子项目测算,各子项目测算基准费用合计约 58万元;下浮14%后计算得出约50万元作为最高限价,结算时以各子项目按文件测算的基准费用为基数,按中标人的中标下浮率确定最终结算服务费,单个子项目测算基准费不足 1500 元按 1500 元计取。报价要求:各投标人按预估金额58万元下浮后进行报价,备注下浮率。举例:参照《****物价局关于制定**省资产评估收费标准的通知》(闽价服〔2014〕282 号)下浮20%,即580000*0.8=464000),最终参照《****物价局关于制定**省资产评估收费标准的通知》(闽价服〔2014〕282 号)标准下浮20%进行结算。供应商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50万元,并备注下浮率。
时间:年月日
签章:
3、采购文件技术项项目负责人描述更正为:投标人拟派本项目项目负责人①具备有效的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或注册房地产估价师、森林**资产评估人员等项目相关资格)得1分。②具备林业相关专业高级职称及以上技术职称(如:林业工程师、高级林业工程师、森林**评估师等)得2分,具备林业相关专业中级职称得1分。本小项满分3分。注:投标人需提供人员的职称证等相关证书复印件及开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不含开标截止当月)中任一个月由投标人为其缴交社保证明材料有效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得分。【本项目所有人员不得重复计分。】加急标书代写
4、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更正为:2026年09月10日上午09时00分。加急标书代写
其它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6年08月25日
无
名称:****
地址:**省**市**区江滨南路126号二层
联系方式:138****16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
地址:**省**市**区**路179-1****监督局五楼
联系方式:137****7046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刘女士
电话:137****7046
****
2026年0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