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拟使用林地和林木采伐基本情况
| 用地单位或个人 | ****公司 | ||
| 项目名称 | **区梅林街道防灾减灾综合监测避雷塔建设工程(第一批)(临时用地) | 项目类型 | 1-基础设施项目 |
| ****机关 | 深****改革局 | 批准文号 | **** |
| 被用地单位 | **市**区梅林街道办 | ||
| 使用林地面积 (公顷) | 0.0091 | 使用林地期限 | 24个月 |
| 采伐株数 | 26棵 | 优势树种 | 其他软阔 |
| 使用林地和采伐林木位置 | ****社区 | ||
二、公示时间
2026年8月26日-2026年9月6日(10个自然日,如公示截止日期逢节假日或周末,公示意见收集截止日期顺延至节假日或周末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三、公示渠道
本事项同时在下列网站和实地公示:
(一)网站公示
1.******局门户网站
http://pnr.****.cn/
2.****门户网站
http://pnr.****.cn/ft/
(二)实地公示
1.****
地址:**市**区新闻路69号山海大厦首层
2.******办事处
地址:**市**区梅华路124号楼
3.项目现场
地址:**区梅林街道防灾减灾综合监测避雷塔建设工程(第一批)(临时用地)现场
四、意见反馈方式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均可就公示内容提出书面意见或建议,个人提交反馈意见的应当提供真实姓名(须由提交人签名)、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住址及联系方式,单位或组织提交反馈意见的应当加盖公章、提交单位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并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请通过以下渠道书面反馈:
(一)邮寄。邮寄地址:**市**区新闻路69号山海大厦;收件人:廖工;联系电话:0755-****8806;并在信封上注明“**区梅林街道防灾减灾综合监测避雷塔建设工程(第一批)(临时用地)使用林地和林木采伐公众意见”字样(日期以邮戳为准)。
(二)电子邮件。请将意见发送至邮箱:ftglj@pnr.****.cn,邮件标题请按照“**区梅林街道防灾减灾综合监测避雷塔建设工程(第一批)(临时用地)使用林地和林木采伐公众意见+姓名(或单位名称)”格式填写。
公众意见征询截止后,我局将按照相关规定对公众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和处理后,按程序审批。
附件:1.**区梅林街道防灾减灾综合监测避雷塔建设工程(第一批)(临时用地)使用林地现状图
2.**区梅林街道防灾减灾综合监测避雷塔建设工程(第一批)(临时用地)使用林地伐区位置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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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8月25日
文档附件:
附件1.**区梅林街道防灾减灾综合监测避雷塔建设工程(第一批)(临时用地)使用林地现状图.pdf
附件2.**区梅林街道防灾减灾综合监测避雷塔建设工程(第一批)(临时用地)使用林地伐区位置图.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