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6-08-25 10:28
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年修正,2018年12月29日起施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及《****生态环境厅关于强化建设项目环评公众参与工作的通知》(黔环综合〔2024〕54号)的有关规定,《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已完成,现将征求意见稿公示。有关事宜公示如下:
1、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煤矸石填沟造地综合利用试点项目
建设单位:****
建设地址:**市**区阿戛镇松绿村
建设性质:**
建设内容与规模:项目占地面积9.2061hm2,其主要建设内容为原始地形修坡及表土剥离工程、底面防渗层及阻燃层工程、土壤重构及植被恢复工程、排水沟及生态沟工程、地下盲沟工程、拱形骨架工程、挡土墙工程、机耕道工程等12个方面。
2、征求意见稿获取方式
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u7w3pA_djs_UJkwDp96XFQ
提取码: qmbi
纸质报告书及电子版请到****公司****煤矿或贵****公司办公室查阅获取。
3、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1024_665329.html
4、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
联系地址:**省**市**区米箩镇倮么村
联系人:陈波 电话:185****6858
5、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评价单位:贵****公司
联系地址:**省**市******开发区黔**路357****中心A2单元14层14号
联系人:付斌 电话:137****7316
邮箱:****884635@qq.com
6、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在本公示发布之日起,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通过电话、电子邮件、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或者直接到工作单位等方式提出意见。
在提交意见时,请注明提交日期、真实姓名和有效的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并且您的个人信息未经允许不会对外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公示日期:从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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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