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枣阳牧原农牧有限公司第五分场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襄环审评〔2026〕21号)

审批
湖北-襄阳-枣阳市
发布时间: 2026年08月25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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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公司第五分场扩建 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襄环审评〔2026〕21号)
时间:2026-08-12

****公司:

你单位《****公司第五分场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以下简称《报告书》) 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你单位投资300万元在**市太****养殖场区内建设****公司第五分场扩建项目(项目代码:****)。主要建设内容为对现有29栋猪舍进行内部改造,通过增加饲养密度将母猪存栏量由2000头增加至2900头。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存栏2900头母猪的养殖规模。在全面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后,项目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可得到减缓和控制,从环境保护角度,我局同意《报告书》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和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二、项目建设和运行过程中应全面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施工期环境管理。加强管理,文明施工,规范操作,合理安排作业时间,降低施工过程污水、扬尘、固体废物和噪声等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二)水污染防治。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原则建设场区排水管网。养殖废水经固液分离后,与初期雨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的生活污水一起进入现有容积3240立方米的黑膜厌氧池发酵,满足《畜禽粪便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GB/T 36195-2018)后,沼液进入现有容积11000立方米的黑膜储存池储存,灌溉季节用于周边农田施肥、不外排。你单位应根据养殖规模明确配套农田面积、农田类型、种植制度、粪肥使用时间及使用量等,按照《****办公厅 ****办公厅关于加强畜禽粪污**化利用计划和台账管理的通知》(农办牧〔2021〕46号)要求,与农户签订粪肥还田协议,制定年度粪污**化利用计划,于每年1月底前报******分局备案,****农业农村局。建立畜禽粪污**化利用台账,及时准确记录有关信息,确保畜禽粪污去向可追溯。

(三)大气污染防治。猪舍采取除臭墙+定期冲圈、低氮饲喂、及时清粪等措施,固粪处置区采取除臭墙+定期喷洒除臭剂,污水处理区各处理池进行密闭+定期喷洒除臭剂等措施降低恶臭气体对周边环境的影响。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专用烟道引至屋顶排放。黑膜厌氧池产生的沼气脱硫后经火炬燃烧器放空燃烧后排放。废气污染物排放应满足《报告书》提出的相关标准要求。严格按照《报告书》要求控制各类废气无组织排放。对电、除臭剂等废气处理消耗物资实施计量并记入台账。

(四)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按照规范要求对场区地面进行分区防渗处理,加强各类设施及管线日常巡查,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有毒有害物质渗漏、流失、扬散,避免土壤、地下水受到污染。

(五)噪声污染防治。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采取消声、隔声、减振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六)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按照 “减量化、**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类固体废物分类收集、贮存、处理和处置措施,建立完善各类固体废物管理台账。按照环保、安全有关规范要求建设固体废物暂存场所。病死猪、防疫废物等废物交有关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置,猪粪、沼渣暂存于堆粪场后作为有机肥原料外售,废脱硫剂由厂家回收。

(七)环境风险防范。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规范固体废物暂存及运输管理、严防泄露、火灾、爆炸等安全生产事故次生环境问题。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做好与其他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有效衔接。加强环境应急管理,定期开展生态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组织环境应急培训和演练,提高环境风险防范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理能力,防止环境污染事故发生。

(八)防护距离管控。根据《报告书》计算结果,应设置以场区为界 300 米的卫生防护距离。目前,卫生防护距离内没有环境敏感点。在防护距离内不得建设居民住宅、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建筑。

(九)排污许可要求。在项目实际排污行为发生之前(含调试期间),你单位应按照国家排污许可管理要求办理排污登记。

三、项目涉及产业政策、规划布局、土地、安全、林业、农业、水利等方面的内容,以相应主管部门批复意见为准。

四、严格执行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 “三同时” 制度。项目竣工后,你单位应依法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并依法向社会公开,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

《报告书》经批准后,该项目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自本批复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报告书》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项目建设及运行过程中的环境监督检查工作由******分局负责。

请你单位在收到本批复后 20 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报告书》送至******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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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8月12日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