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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005MADHEUNA2L | 建设单位法人:苏峰峰 |
| 杨雨亚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维吾尔自治区自治区直辖**市 |
| **市240°方位直线距离80km处 |
| **市吐曼德VI区天然石英砂矿开采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11-土砂石开采(不含河道采砂项目)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B1019-B1019-粘土及其他土砂石开采 |
| 建设地点: | **维吾尔自治区**地区**市 **市240°方位直线距离80km处 |
| 经度:87.****9778 纬度: 47.****1201 | ****机关:****环保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5-04-15 |
| 阿地环函〔2025〕85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 2026-06-01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70340 |
| 197 | 运营单位名称:**** |
| ****9005MADHEUNA2L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 ****0106MA78YKB150 | 验收监测单位:**天蓝蓝****公司 |
| 916********38011XB | 竣工时间:2025-08-26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6-07-21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8-18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生态环境公示网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年开采90万t天然石英砂矿 | 实际建设情况:年开采90万t天然石英砂矿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采矿工艺流程:挖掘机采矿→自卸汽车运输至筛分场地→装载机铲装至筛分设备给料口。 2.筛分工艺:①破碎筛分工艺 采矿场采出的石英石经过****分站料仓进行筛分。经过筛分后,生产出0-30mm、30-50mm和+50mm三种粒级石英砾石。0-30mm粒级经带式输送机或汽车转运至采空区回填,30-50mm经带式输送机输送或汽车转运至采场指定位置堆放待售,+50mm粒级经汽车或带式输送机运至选矿厂原料堆场。 ②脱泥智选工艺 原料堆场+50mm粒级矿石经装载机、给料仓,进入棒条振动给料机进行预先筛分,+150mm粒级经带式输送机、铲运机转运至原料堆场集中堆存,经移动破碎站集中处理;给料机筛下物料经带式输送机输送至圆振筛进行筛分,50-150mm粒级经带式输送机输送至脱泥车间,0-50mm粒级经带式输送机输送至相应废石堆场,而后经汽车拉运至采空区回填。 | 实际建设情况:1.采矿工艺流程:挖掘机采矿→自卸汽车运输至筛分场地→装载机铲装至筛分设备给料口。 2.筛分工艺:①破碎筛分工艺 采矿场采出的石英石经过****分站料仓进行筛分。经过筛分后,生产出0-30mm、30-50mm和+50mm三种粒级石英砾石。0-30mm粒级经带式输送机或汽车转运至采空区回填,30-50mm经带式输送机输送或汽车转运至采场指定位置堆放待售,+50mm粒级经汽车或带式输送机运至选矿厂原料堆场。 ②脱泥智选工艺 原料堆场+50mm粒级矿石经装载机、给料仓,进入棒条振动给料机进行预先筛分,+150mm粒级经带式输送机、铲运机转运至原料堆场集中堆存,经移动破碎站集中处理;给料机筛下物料经带式输送机输送至圆振筛进行筛分,50-150mm粒级经带式输送机输送至脱泥车间,0-50mm粒级经带式输送机输送至相应废石堆场,而后经汽车拉运至采空区回填。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废气:对于土石方开挖、运输、装卸、堆放等易产生地面扬尘的作业,严格采取洒水、覆盖等降尘措施。厂界无组织排放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6297-1996)无组织排放浓度值。运营期加强工程机械维护保养;作业区定时洒水抑尘;**道路上覆盖碎石并及时洒水抑尘,降低装卸高度和控制车速;运输车辆加盖篷布,采取遮盖、密闭措施。临时堆土场采用防尘网进行覆盖。振动给料机产生的粉尘采用移动式雾炮机降尘,筛分工序位于封闭式厂房内,进料口喷雾降尘,破碎筛分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m排气筒排放。厂界无组织粉尘、筛分工序有组织废气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相应排放限值要求。食堂设置油烟净化器对油烟废气进行处理,须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小型规模最高允许排放浓度2.0mg/m3。 2.废水:生活污水经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满足《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排放标准》(DB654275-2019)表2中C级标准后,就近用于荒漠植被浇灌或生态恢复用水;选矿废水经1座500m3沉淀池沉淀后溢流到1座500m3**池后回用,不外排。严格做好分区防渗措施,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和蓄水池、沉淀池、危废暂存点等重点防渗,重点区防渗按照HJ610-2016或参照GB18597-2023标准中的第6.3.1要求进行防渗,防止渗漏影响地下水和土壤环境。 3.噪声:运营期厂界噪声值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4.固废:运营期生活区内设置垃圾桶,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拉运至切尔克乡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污泥由污泥泵输送至压滤机,压制成泥饼后委托其他单位处置。表土暂存后用于后期绿色矿山复垦复绿,筛分产生<10mm石英砾石和土等废料运往露天采场回填;筛分布袋除尘器收集粉尘作为废料回填;车辆维护保养产生的废油桶、含油抹布、废机油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贮存点,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闭矿期拆除**原有建筑、妥善处理遗留建筑固体废物,将**遗留固废运到指定场所处置。固体废物处理须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相关标准;危废贮存点的建设、贮存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标准。 5.环境风险: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环境管理和监测计划;建立完善监督、检查、管理制度,定期开展巡检、保养、维修等工作;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按要求开展评估及备案工作。配备应急物资,加强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及培训工作。须严格按照《排污许可管理条例》依法办理排污许可手续,实施规范化管理。 6.生态影响:控制开采活动扰动面积,废石堆放场(含表土堆存)、筛分工业场地、矿部生活区和矿山运输道路占地范围,禁止超范围活动,严禁超矿界开采,做到边开采、边回填及生态恢复。设计采用自上而下缓倾斜分层凹陷式露天开采方式开采。露天采场回填应做到地面平整,充分利用。工程前收集的表土和露天采场风化物覆盖于表层,并做好水土保持与防风固沙措施。剥离的表层土须在临时堆土场暂存,用于后期生态环境治理、土地恢复等。对采场的边坡及时进行防护,防止水土流失。项目设计边开采边复垦,基建期及生产前期1年剥离表土堆存于规划表土堆场,基建期及生产前期1个月筛分后废石堆存于露天采场内的规划废石堆场内。生产后期剥离表土及废石在不影响生产的前提下,由装载机铲装至矿用自卸车就近回填、覆土及平整。 | 实际建设情况:1.废气:**采取分区开采,大风天气不生产;堆场采用防尘网苫盖;运输车辆加盖篷布,采取遮盖、密闭措施;对运输车辆进行冲洗;厂区道路覆盖碎石并定时洒水抑尘。生产工序输送皮带全封闭,建设半封闭上料间,设置雾炮机降尘;筛分工序置于密闭厂房内,进料口设置喷雾降尘,本项目不设破碎工序;筛分工序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m排气筒排放;经验收监测,有组织、无组织废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浓度限值及厂界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验收监测期间临时生活区未建设食堂,****施工队食堂。待生活区食堂建成后,油烟监测纳入“年产260万t/a天然石英砂矿项目”项目验收内容。 2.废水:验收监测期间,厂区生活区正在建设,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尚未建设;临时生活区生活污水排入玻璃钢化粪池,委托吸污车抽运至北****公司污水处理厂处理。洗砂废水排入沉淀池,经沉淀后排入**池,回用生产工序;厂区沉淀池、**池采取防渗措施;危废贮存点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相关要求进行建设。待生活区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建成后,将其纳入“年产260万t/a天然石英砂矿”项目验收内容,验收监测数据满足批复标准限值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 3.噪声:经验收监测,运营期厂界噪声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区限值要求。 4.固废:运营期生活垃圾集中收集,送至吐曼德VI****填埋场处理,剥离表土贮存于表土堆放场,用于后期绿色矿山复垦复绿;筛分工序产生的废石,集中堆放于废石堆场,用于回填矿坑;沉淀池泥渣临时贮存于废石堆放场,回填采坑;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尚未建设,故无污泥产生;待建成后按批复要求处置;筛分布袋除尘器收集粉尘,回填矿坑;运营期间产生的废矿物油、废油桶等分区贮存于厂区18m2危废贮存点,定期委托******公司处置。 5.环境风险:本项目制定了环境管理制度;建立完善监督、检查、管理制度; 已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编号为:654301-2026-09-L。运营期定期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及培训工作;本项目为排污登记管理,登记编号为:****。 6.生态影响:运营期控制开采活动扰动面积,废石堆放场(含表土堆存)、筛分工业场地、矿部生活区和矿山运输道路占地严格控制在占地范围内;做到边开采、边回填及生态恢复;按照设计采用自上而下缓倾斜分层凹陷式露天开采方式开采。露天采场回填做到地面平整。工程前收集的表土和露天采场风化物覆盖于表层,并做好了水土保持与防风固沙措施。剥离的表层土堆放在临时堆土场暂存,用于后期生态环境治理、土地恢复等。对采场的边坡及时进行防护,防止水土流失。项目按照边开采边复垦原则进行生产活动;基建期及生产前期1年剥离表土堆存于规划表土堆场,基建期及生产前期1个月筛分后废石堆存于露天采场内的规划废石堆场内。生产后期剥离表土及废石在不影响生产的前提下,由装载机铲装至矿用自卸车就近回填、覆土及平整。 |
| 对照环评设计及环评批复内容,项目实际建设内容变动情况如下: (1)生活污水处理设施 环评设计情况:生活污水经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用于厂区降尘。 实际建设情况:验收调查期间,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未建设,生活区生活污水排入防渗化粪池,定期委托吸污车抽运至北****公司污水处理厂处理。 (2)食堂油烟净化设施 环评设计情况:食堂设置油烟净化器对油烟废气进行处理。 实际建设情况:验收监测期间,生活区食堂尚未建设,****工程队临时食堂。 (4)洗选沉淀池、**池建设情况 环评设计情况:选矿废水经一座500m3沉淀池沉淀后溢流到一座500m3**池后回用,不外排。 实际建设情况:实际建设2座洗选车间,选矿废水分别排入2座500m3沉淀池(二级沉淀)沉淀后,溢流到2座500m3**池后回用,不外排。洗选车间及沉淀池、**池均置于**范围内,且项目总产能不变。 综上,对照《关于印发〈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项目变动情况不属于重大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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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袋式除尘器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限值要求 | 袋式除尘器 | 验收监测期间,筛分工段排气筒排口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排气筒高度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限值要求。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浓度最大值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
| 1 | 选用低噪声设备,隔声等措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区限值要求 | 选用低噪声设备,隔声等措施 | 验收监测期间,运营期厂界噪声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区限值要求。 |
| 1 | 运营期生活区内设置垃圾桶,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拉运至切尔克乡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污泥由污泥泵输送至压滤机,压制成泥饼后委托其他单位处置。表土暂存后用于后期绿色矿山复垦复绿,筛分产生<10mm石英砾石和土等废料运往露天采场回填;筛分布袋除尘器收集粉尘作为废料回填;车辆维护保养产生的废油桶、含油抹布、废机油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贮存点,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闭矿期拆除**原有建筑、妥善处理遗留建筑固体废物,将**遗留固废运到指定场所处置。固体废物处理须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相关标准;危废贮存点的建设、贮存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标准。 | 运营期生活垃圾集中收集,送至吐曼德VI****填埋场处理,剥离表土贮存于表土堆放场,用于后期绿色矿山复垦复绿;筛分工序产生的废石,集中堆放于废石堆场,用于回填矿坑;沉淀池泥渣临时贮存于废石堆放场,回填采坑;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尚未建设,故无污泥产生;待建成后按批复要求处置;筛分布袋除尘器收集粉尘,回填矿坑;运营期间产生的废矿物油、废油桶等分区贮存于厂区18m2危废贮存点,定期委托******公司处置。 |
| 1 | 控制开采活动扰动面积,废石堆放场(含表土堆存)、筛分工业场地、矿部生活区和矿山运输道路占地范围,禁止超范围活动,严禁超矿界开采,做到边开采、边回填及生态恢复。设计采用自上而下缓倾斜分层凹陷式露天开采方式开采。露天采场回填应做到地面平整,充分利用。工程前收集的表土和露天采场风化物覆盖于表层,并做好水土保持与防风固沙措施。剥离的表层土须在临时堆土场暂存,用于后期生态环境治理、土地恢复等。对采场的边坡及时进行防护,防止水土流失。项目设计边开采边复垦,基建期及生产前期1年剥离表土堆存于规划表土堆场,基建期及生产前期1个月筛分后废石堆存于露天采场内的规划废石堆场内。生产后期剥离表土及废石在不影响生产的前提下,由装载机铲装至矿用自卸车就近回填、覆土及平整。 | 运营期控制开采活动扰动面积,废石堆放场(含表土堆存)、筛分工业场地、矿部生活区和矿山运输道路占地严格控制在占地范围内;做到边开采、边回填及生态恢复;按照设计采用自上而下缓倾斜分层凹陷式露天开采方式开采。露天采场回填做到地面平整。工程前收集的表土和露天采场风化物覆盖于表层,并做好了水土保持与防风固沙措施。剥离的表层土堆放在临时堆土场暂存,用于后期生态环境治理、土地恢复等。对采场的边坡及时进行防护,防止水土流失。项目按照边开采边复垦原则进行生产活动;基建期及生产前期1年剥离表土堆存于规划表土堆场,基建期及生产前期1个月筛分后废石堆存于露天采场内的规划废石堆场内。生产后期剥离表土及废石在不影响生产的前提下,由装载机铲装至矿用自卸车就近回填、覆土及平整。 |
| 1 | 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环境管理和监测计划;建立完善监督、检查、管理制度,定期开展巡检、保养、维修等工作;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按要求开展评估及备案工作。配备应急物资,加强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及培训工作。须严格按照《排污许可管理条例》依法办理排污许可手续,实施规范化管理。 | 本项目制定了环境管理制度;建立完善监督、检查、管理制度; 已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编号为:654301-2026-09-L。运营期定期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及培训工作;本项目为排污登记管理,登记编号为:****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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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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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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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占用草地补偿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已对占用的草地进行了补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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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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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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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