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地铁5号线一期工程的招标公告 | |||||||||||||||||||||||||||||||||||
| 项目编号 | **** | 项目名称 | **地铁5号线一期工程 | ||||||||||||||||||||||||||||||||
| 标段编号 | ****-X118 | 标段名称 | **地铁5号线工程供电系统安装工程监理项目 |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26年8月25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2026年8月31日 | ||||||||||||||||||||||||||||||||
| 工程类型 | 工程监理 | ||||||||||||||||||||||||||||||||||
| 公告信息 | **地铁5号线一期工程(项目名称)**地铁5号线工程供电系统安装工程监理项目(标段名称) 招标公告 标段编号:****-X118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地铁5号线一期工程(项目名称)已由****委员会(项目审批、****机关名称)以锡发改基础【2022】13号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地铁5号线一期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锡发改基础[2022]13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招标人为****,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来源),****政府投资:100.0%、其他国有: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项目建设采用: 自建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地铁5号线工程供电系统安装工程监理项目(标段名称)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监理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名称:**地铁5号线工程供电系统安装工程监理项目 2.2 建设地点: **市 2.3 工程类型: 市政公用工程 2.4 建设内容及规模:**地铁5号线起于唐城站,止于新韵路站,线路全长 29.5km,设站24座,其中换乘站9座,平均站间距1.26km。**地铁5号线全线共设15座牵引所,其中正线14座、车辆段1座,设置10座降压所,直流牵引供电系统采用DC1500V接触轨下部授流方式。 2.5 监理合同估算价(万元): 950.0 2.6 监理及相关服务范围: 1、供电系统设备集成监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5****车站及区间设备的合同谈判、设计联络、生产监造、工厂试验、供货管理、安装督导管理等一系列的集成管理服务以及质保期内的集成管理服务。2、供电系统施工及调试监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5****车站及区间供电系统施工的内外部接口协调、工期的管理与协调、轨行区管理与协调、安装管理、单系统调试、系统联调、试运行、竣工验收及合同管理等全过程的监理服务以及质保期的监理服务。 2.7 监理服务期: 762日历天 2.8 ****政府采购工程: 否 2.8.1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否: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市政公用工程甲级]或者[监理综合资质] 3.2 拟选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资格: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 3.3 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3.3.1 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3.2 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3.3.3 拟选派的投标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在其他在建工程上任职的要求: 未担任任何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 3.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4 资格审查其他条件: 3.4.1 具有与本工程相类似项目的监理业绩: 投标人在2021年8月25日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监理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不低于25000万元的已竣工项目(须包含直流牵引供电系统监理内容)。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监理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工程类型以监理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或业主证明为准,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上述材料均以**省公共**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信息为准。 3.4.2 其他: 1、财务要求2023至2025年财务会计报表(如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要求的年份,则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2、(1)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应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且需在本单位注册满3个月,需提供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及由社保机构出具的2026年5月-2026年7月的缴费证明,如投标人成立时间迟于要求开始的时间,则时间要求为投标人成立时间至截止时间;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和相关劳动关系证明。(2)未担任任何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提供承诺书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标书代写 3.5 本工程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资格审查办法 资格后审 5.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评定分离)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6年08月25日12时00分 至 2026年08月31日23时59分 。 6.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 **市公共**交易平台 。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年09月21日9时30分。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标书代写 7.2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投标文件递交。标书代写 7.3 逾期未完成投标文件递交,“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标书代写 8.其他要求 / 9.发布公告的媒介 9.1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市公共**交易平台、**省公共**交易平台、**省建设工程招标网 上发布; 9.2 本次招标公告为第1次发布。 10.联系方式 10.1 招标主体
10.2 相关部门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建设局 联系电话: 0510-****2755 10.3 异议渠道 实行网上受理与处理异议,除开标现场的异议外,异议人必须在**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依法提出异议,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视为无异议。标书代写 招标人及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盖单位公章): |
||||||||||||||||||||||||||||||||||
| 相关附件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