框架协议项目名称:2024****评审咨询服务封闭式
框架协议项目编号:****
采购包名称:2024-2026年**市财政评审第三方机构辅助服务
采购人名称:****
采购人地址:**省**市**区康顺路48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157****5781
二、成交供应商| **** | 高新区天泰路111号13楼 | ****000.00 |
服务需求:
(1) 服务名称: 2024-2026年**市财政评审第三方机构辅助服务
数量: 1 报价折扣率(%): 55.00% 折扣价(元): ****000.00
服务内容: (一)服务要求 1.供应商应熟悉国家、省、市有关财政管理、预算评审、绩效管理、财务管理、基建财务、工程造价标准规范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掌握服务内容相应专业知识和工作技能,有一定的财政投资评审或理论研究经验,本着合理、****政府投资的原则,客观、公正地开展财政投资评审业务工作,对服务成果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合法性、合理性负责,并负有保密责任。 2.供应商应独立完成采购人委托的工作业务,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的有关要求,所有服务不得侵犯其他法人或自然人版权、专利等,不得将任务部分或整体转让第三方完成。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任何单位或个人提供、泄露、披露委托审核项目的有关信息。不得向项目相关单位收取任何费用,提出与评审内容无关的要求。 3.供应商应具备满足本项目的专业审核能力,包括但不限于房屋建筑、安装、市政、交通、水利(含水运)、电力、通信、信息化、铁路、土地整理等专业的审核能力和经验,并具备相关专业的工程师和专家。供应商应针对本项目专业审核能力要求拟定项目负责人、复核人、审核人、辅助审核人员等团队服务人员名单,并配合采购人要求完成人员备案及每月定期报到工作。 4.供应商须与拟投入本项目的所有服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办理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手续(对于不需缴纳社保的人员,需进行情况说明并提供证明资料),且符合国家规定的执业年龄(出资人除外);供应商必须为本单位专职专业人员按规定交纳个人所得税(对于工资金额不满足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提供工资证明资料)。 5.供应商应结合国家、相关咨询服务行业的相关法规及自身实际经验和本项目服务内容拟定服务方案。服务方案要求:(1)供应商通过对财政投资审核业务行业、相关政策法规、标准、规范的解读,能提供符合本项目要求的服务方案及明确的服务目标。(2)服务方案能明确服务财政审核工作的流程、各阶段实施工作的内容,及具体操作方式;保证项目进度措施等内容。(3)供应商服务于本项目的审核团队人员应符合下述(二)服务团队人员配置要求、服务人员组成要求;(4)能结合采购人的属性分析服务项目的重点和难点,有针对性的提出合理的解决方案,能针对本项目服务给出合理化建议。 6、供应商结合本项目拟定服务质量保障措施,确保审核服务质量。质量保障措施的要求:(1)供应商有针对性的制定服务质量目标,确保符合行业标准、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采购人的质量要求(符合(一)服务要求第1、2点)。(2)提供健全的质量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三级审核制度、质量考核办法、资料管理要求、廉政风险的监督措施等内容。(3)提供对服务本项目人员的管理办法,包括但不限于人员纪律管理、人员专业技术培训、人员素质管理培训、人员廉政要求等内容。 7.供应商如若入围,需向采购人提供常设全天候24小时服务热线和长期的免费技术支持;可支持4小时内响应采购人服务需求;可支持6小时内至采购人指定地点。 8.供应商如若入围,必须严格遵守采购人提出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廉政纪律、保密纪律等要求。 9.对于监督部门抽中的审查项目,无论是在合同服务期内或合同期外,相应入围供应商均须无条件配合监督部门和采购人工作。 (二)服务团队人员配置要求: 1.项目服务人员应熟悉相关政策文件,身体健康,具有较高的职业道德水平,掌握服务内容相应的专业知识和工作技能。 2.拟派服务人员团队应由项目负责人、复核人、审核人、辅助审核人员等人员组成,保持相对固定且明确各自职责岗位,拟派评审人员必须在其相应执(职)业资格范围内及执(职)业资格期限内执业。同一服务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复核人、审核人、辅助审核人员不得由同一人员担任。 3.如采购人对某个项目审核任务有驻场要求时,入围供应商应派出符合采购人要求人员到指定地方驻场提供服务,并按采购人的有关规章制度开展服务工作。 4.采购人将对入围供应商响应文件中承诺的配备本项目的服务人员办理相关工作证件,相关人员凭工作证件参与审核过程中的资料交接、勘察现场、参加相关会议、对数等工作。合同执行期内更换响应文件中承诺的拟配备服务工作人员,需向采购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备案。如发现入围供应商未经同意安排未在采购人处备案的人员参加服务工作的,处3万元/人赔偿,超过两次可取消后续的服务资格及入围资格,相关损失由入围供应商承担。申请人员更换应遵循资质和职称对等或更高替换原则,即新替人员的学历、技术职称、执业(职业)资格等均应相应等于或高于被替换人员。采购人认为有需要与入围供应商负责人(法定代表人)约谈或座谈以及提供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力量支持时,入围供应商须无条件配合。 5.如采购人认为入围供应商派出的人员不足以按期保质完成服务任务,入围供应商应按采购人要求增派或更换,如仍不能符合采购人要求,采购人有权收回项目,由此造成的损失由入围供应商负责。出现此类情况超过两次的,采购人可取消供应商后续的服务资格及入围资格。 6.为加强财政政策学习以及对建设项目相关造价评审服务前期送审资料审核把关,采购人有权要求入围供应商指派专业技术人员到采购人指定办公地点驻场,驻场时间以采购人实际需求为准。 (三)项目分配方法 服务期限内,承担委托任务的入围供应商的排序和选取,由采购人按需按以下规则进行: 1.入围供应商按框架协议采购入围结果中各入围供应商的综合得分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排序,确定承担评估任务的先后顺序。 2.入围供应商如果拒绝接受任务或遇到需回避的情形,应主动提交书面说明,由下一顺序机构承担委托任务。特殊情况或重大项目也可由采购人根据情况不按顺序在本次中选的入围供应商直接委托。 采购人不保证其职能范围内所受理的所有项目全部委托入围供应商进行审核,视采购人的工作情况、项目情况、各入围供应商工作任务的饱和度、工作质量等决定是否委托入围供应商审核。 服务期限内,采购人不保证每家入围供应商的项目数量,****政府的政策、建设项目需求等原因而导致项目数量和金额的减少,采购人不保证入围供应商在入围服务期内业务能达到合同预分配金额,入围供应商自行评估和承担风险。 (四)服务计费标准 1.委托审核服务费最高标准按《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表》(详见“附件一,表二:《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表》”)执行,具体项目服务费以经********中心复审后的审定金额为基数,根据《收费标准表》计算得出的金额乘以各入围供应商的投标折扣率确定。同时,为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对单个项目服务费进行上封顶下兜底,如计算得出的单个项目服务费低于2000元则按2000元计算(出现误差率超5%、审核逾期等情况的罚款除外),单个预、结算项目审核服务费高于150万元则按150万元控制,单个估(概)项目审核服务费高于60万元则按60万元控制,单个财务决算项目审核服务费高于25万元则按25万元控制。 2.采购人有权针对某些特定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如项目审核所需工作量不大、较为简单但项目造价金额较大、固定总价变更较少项目、内容重复或类似项目等情况),在最高收费标准内提出具体的服务费计算方式,若入围供应商同意并接受审核任务则视为接受调整,以单个项目最终签订《**市财政投资项目造价审核委托书》为准。 3.服务项目委托入围供应商后因各种原因在不同服务阶段出现项目退审、中止或终止情况,有关退审、中止或终止项目付费标准按退审/中止/终止原因和实际完成情况(劳动付出),经双方协商后给予计酬。 (五)服务时间要求 入围供应商服务时限的一般标准按****对社会中介机构参与**市市级财政资金投资项目造价审核的管理规程及相关规章制度执行,采购人根据工作实际需要对该规程修改的,入围供应商需按照修改的文件执行。具体每项工程的完成时间,根据实际情况以具体审核项目《**市财政投资项目造价审核委托书》规定的完成时限为准。
服务标准: (一)服务要求 1.供应商应熟悉国家、省、市有关财政管理、预算评审、绩效管理、财务管理、基建财务、工程造价标准规范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掌握服务内容相应专业知识和工作技能,有一定的财政投资评审或理论研究经验,本着合理、****政府投资的原则,客观、公正地开展财政投资评审业务工作,对服务成果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合法性、合理性负责,并负有保密责任。 2.供应商应独立完成采购人委托的工作业务,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的有关要求,所有服务不得侵犯其他法人或自然人版权、专利等,不得将任务部分或整体转让第三方完成。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任何单位或个人提供、泄露、披露委托审核项目的有关信息。不得向项目相关单位收取任何费用,提出与评审内容无关的要求。 3.供应商应具备满足本项目的专业审核能力,包括但不限于房屋建筑、安装、市政、交通、水利(含水运)、电力、通信、信息化、铁路、土地整理等专业的审核能力和经验,并具备相关专业的工程师和专家。供应商应针对本项目专业审核能力要求拟定项目负责人、复核人、审核人、辅助审核人员等团队服务人员名单,并配合采购人要求完成人员备案及每月定期报到工作。 4.供应商须与拟投入本项目的所有服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办理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手续(对于不需缴纳社保的人员,需进行情况说明并提供证明资料),且符合国家规定的执业年龄(出资人除外);供应商必须为本单位专职专业人员按规定交纳个人所得税(对于工资金额不满足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提供工资证明资料)。 5.供应商应结合国家、相关咨询服务行业的相关法规及自身实际经验和本项目服务内容拟定服务方案。服务方案要求:(1)供应商通过对财政投资审核业务行业、相关政策法规、标准、规范的解读,能提供符合本项目要求的服务方案及明确的服务目标。(2)服务方案能明确服务财政审核工作的流程、各阶段实施工作的内容,及具体操作方式;保证项目进度措施等内容。(3)供应商服务于本项目的审核团队人员应符合下述(二)服务团队人员配置要求、服务人员组成要求;(4)能结合采购人的属性分析服务项目的重点和难点,有针对性的提出合理的解决方案,能针对本项目服务给出合理化建议。 6、供应商结合本项目拟定服务质量保障措施,确保审核服务质量。质量保障措施的要求:(1)供应商有针对性的制定服务质量目标,确保符合行业标准、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采购人的质量要求(符合(一)服务要求第1、2点)。(2)提供健全的质量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三级审核制度、质量考核办法、资料管理要求、廉政风险的监督措施等内容。(3)提供对服务本项目人员的管理办法,包括但不限于人员纪律管理、人员专业技术培训、人员素质管理培训、人员廉政要求等内容。 7.供应商如若入围,需向采购人提供常设全天候24小时服务热线和长期的免费技术支持;可支持4小时内响应采购人服务需求;可支持6小时内至采购人指定地点。 8.供应商如若入围,必须严格遵守采购人提出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廉政纪律、保密纪律等要求。 9.对于监督部门抽中的审查项目,无论是在合同服务期内或合同期外,相应入围供应商均须无条件配合监督部门和采购人工作。 (二)服务团队人员配置要求: 1.项目服务人员应熟悉相关政策文件,身体健康,具有较高的职业道德水平,掌握服务内容相应的专业知识和工作技能。 2.拟派服务人员团队应由项目负责人、复核人、审核人、辅助审核人员等人员组成,保持相对固定且明确各自职责岗位,拟派评审人员必须在其相应执(职)业资格范围内及执(职)业资格期限内执业。同一服务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复核人、审核人、辅助审核人员不得由同一人员担任。 3.如采购人对某个项目审核任务有驻场要求时,入围供应商应派出符合采购人要求人员到指定地方驻场提供服务,并按采购人的有关规章制度开展服务工作。 4.采购人将对入围供应商响应文件中承诺的配备本项目的服务人员办理相关工作证件,相关人员凭工作证件参与审核过程中的资料交接、勘察现场、参加相关会议、对数等工作。合同执行期内更换响应文件中承诺的拟配备服务工作人员,需向采购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备案。如发现入围供应商未经同意安排未在采购人处备案的人员参加服务工作的,处3万元/人赔偿,超过两次可取消后续的服务资格及入围资格,相关损失由入围供应商承担。申请人员更换应遵循资质和职称对等或更高替换原则,即新替人员的学历、技术职称、执业(职业)资格等均应相应等于或高于被替换人员。采购人认为有需要与入围供应商负责人(法定代表人)约谈或座谈以及提供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力量支持时,入围供应商须无条件配合。 5.如采购人认为入围供应商派出的人员不足以按期保质完成服务任务,入围供应商应按采购人要求增派或更换,如仍不能符合采购人要求,采购人有权收回项目,由此造成的损失由入围供应商负责。出现此类情况超过两次的,采购人可取消供应商后续的服务资格及入围资格。 6.为加强财政政策学习以及对建设项目相关造价评审服务前期送审资料审核把关,采购人有权要求入围供应商指派专业技术人员到采购人指定办公地点驻场,驻场时间以采购人实际需求为准。 (三)项目分配方法 服务期限内,承担委托任务的入围供应商的排序和选取,由采购人按需按以下规则进行: 1.入围供应商按框架协议采购入围结果中各入围供应商的综合得分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排序,确定承担评估任务的先后顺序。 2.入围供应商如果拒绝接受任务或遇到需回避的情形,应主动提交书面说明,由下一顺序机构承担委托任务。特殊情况或重大项目也可由采购人根据情况不按顺序在本次中选的入围供应商直接委托。 采购人不保证其职能范围内所受理的所有项目全部委托入围供应商进行审核,视采购人的工作情况、项目情况、各入围供应商工作任务的饱和度、工作质量等决定是否委托入围供应商审核。 服务期限内,采购人不保证每家入围供应商的项目数量,****政府的政策、建设项目需求等原因而导致项目数量和金额的减少,采购人不保证入围供应商在入围服务期内业务能达到合同预分配金额,入围供应商自行评估和承担风险。 (四)服务计费标准 1.委托审核服务费最高标准按《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表》(详见“附件一,表二:《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表》”)执行,具体项目服务费以经********中心复审后的审定金额为基数,根据《收费标准表》计算得出的金额乘以各入围供应商的投标折扣率确定。同时,为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对单个项目服务费进行上封顶下兜底,如计算得出的单个项目服务费低于2000元则按2000元计算(出现误差率超5%、审核逾期等情况的罚款除外),单个预、结算项目审核服务费高于150万元则按150万元控制,单个估(概)项目审核服务费高于60万元则按60万元控制,单个财务决算项目审核服务费高于25万元则按25万元控制。 2.采购人有权针对某些特定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如项目审核所需工作量不大、较为简单但项目造价金额较大、固定总价变更较少项目、内容重复或类似项目等情况),在最高收费标准内提出具体的服务费计算方式,若入围供应商同意并接受审核任务则视为接受调整,以单个项目最终签订《**市财政投资项目造价审核委托书》为准。 3.服务项目委托入围供应商后因各种原因在不同服务阶段出现项目退审、中止或终止情况,有关退审、中止或终止项目付费标准按退审/中止/终止原因和实际完成情况(劳动付出),经双方协商后给予计酬。 (五)服务时间要求 入围供应商服务时限的一般标准按****对社会中介机构参与**市市级财政资金投资项目造价审核的管理规程及相关规章制度执行,采购人根据工作实际需要对该规程修改的,入围供应商需按照修改的文件执行。具体每项工程的完成时间,根据实际情况以具体审核项目《**市财政投资项目造价审核委托书》规定的完成时限为准。
技术保障:
所涉及货物质量标准:
供应商响应内容: 我公司完全响应:服务项对应的描述:(一)服务要求1.供应商应熟悉国家、省、市有关财政管理、预算评审、绩效管理、财务管理、基建财务、工程造价标准规范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掌握服务内容相应专业知识和工作技能,有一定的财政投资评审或理论研究经验,本着合理、****政府投资的原则,客观、公正地开展财政投资评审业务工作,对服务成果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合法性、合理性负责,并负有保密责任。2.供应商应独立完成采购人委托的工作业务,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的有关要求,所有服务不得侵犯其他法人或自然人版权、专利等,不得将任务部分或整体转让第三方完成。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任何单位或个人提供、泄露、披露委托审核项目的有关信息。不得向项目相关单位收取任何费用,提出与评审内容无关的要求。 3.供应商应具备满足本项目的专业审核能力,包括但不限于房屋建筑、安装、市政、交通、水利(含水运)、电力、通信、信息化、铁路、土地整理等专业的审核能力和经验,并具备相关专业的工程师和专家。供应商应针对本项目专业审核能力要求拟定项目负责人、复核人、审核人、辅助审核人员等团队服务人员名单,并配合采购人要求完成人员备案及每月定期报到工作。 4.供应商须与拟投入本项目的所有服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办理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手续(对于不需缴纳社保的人员,需进行情况说明并提供证明资料),且符合国家规定的执业年龄(出资人除外);供应商必须为本单位专职专业人员按规定交纳个人所得税(对于工资金额不满足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提供工资证明资料)。 5.供应商应结合国家、相关咨询服务行业的相关法规及自身实际经验和本项目服务内容拟定服务方案。服务方案要求:(1)供应商通过对财政投资审核业务行业、相关政策法规、标准、规范的解读,能提供符合本项目要求的服务方案及明确的服务目标。(2)服务方案能明确服务财政审核工作的流程、各阶段实施工作的内容,及具体操作方式;保证项目进度措施等内容。(3)供应商服务于本项目的审核团队人员应符合下述(二)服务团队人员配置要求、服务人员组成要求;(4)能结合采购人的属性分析服务项目的重点和难点,有针对性的提出合理的解决方案,能针对本项目服务给出合理化建议。 6、供应商结合本项目拟定服务质量保障措施,确保审核服务质量。质量保障措施的要求:(1)供应商有针对性的制定服务质量目标,确保符合行业标准、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采购人的质量要求(符合(一)服务要求第1、2点)。(2)提供健全的质量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三级审核制度、质量考核办法、资料管理要求、廉政风险的监督措施等内容。(3)提供对服务本项目人员的管理办法,包括但不限于人员纪律管理、人员专业技术培训、人员素质管理培训、人员廉政要求等内容。 7.供应商如若入围,需向采购人提供常设全天候24小时服务热线和长期的免费技术支持;可支持4小时内响应采购人服务需求;可支持6小时内至采购人指定地点。 8.供应商如若入围,必须严格遵守采购人提出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廉政纪律、保密纪律等要求。 9.对于监督部门抽中的审查项目,无论是在合同服务期内或合同期外,相应入围供应商均须无条件配合监督部门和采购人工作。 (二)服务团队人员配置要求: 1.项目服务人员应熟悉相关政策文件,身体健康,具有较高的职业道德水平,掌握服务内容相应的专业知识和工作技能。 2.拟派服务人员团队应由项目负责人、复核人、审核人、辅助审核人员等人员组成,保持相对固定且明确各自职责岗位,拟派评审人员必须在其相应执(职)业资格范围内及执(职)业资格期限内执业。同一服务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复核人、审核人、辅助审核人员不得由同一人员担任。 3.如采购人对某个项目审核任务有驻场要求时,入围供应商应派出符合采购人要求人员到指定地方驻场提供服务,并按采购人的有关规章制度开展服务工作。 4.采购人将对入围供应商响应文件中承诺的配备本项目的服务人员办理相关工作证件,相关人员凭工作证件参与审核过程中的资料交接、勘察现场、参加相关会议、对数等工作。合同执行期内更换响应文件中承诺的拟配备服务工作人员,需向采购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备案。如发现入围供应商未经同意安排未在采购人处备案的人员参加服务工作的,处3万元/人赔偿,超过两次可取消后续的服务资格及入围资格,相关损失由入围供应商承担。申请人员更换应遵循资质和职称对等或更高替换原则,即新替人员的学历、技术职称、执业(职业)资格等均应相应等于或高于被替换人员。采购人认为有需要与入围供应商负责人(法定代表人)约谈或座谈以及提供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力量支持时,入围供应商须无条件配合。 5.如采购人认为入围供应商派出的人员不足以按期保质完成服务任务,入围供应商应按采购人要求增派或更换,如仍不能符合采购人要求,采购人有权收回项目,由此造成的损失由入围供应商负责。出现此类情况超过两次的,采购人可取消供应商后续的服务资格及入围资格。 6.为加强财政政策学习以及对建设项目相关造价评审服务前期送审资料审核把关,采购人有权要求入围供应商指派专业技术人员到采购人指定办公地点驻场,驻场时间以采购人实际需求为准。 (三)项目分配方法 服务期限内,承担委托任务的入围供应商的排序和选取,由采购人按需按以下规则进行: 1.入围供应商按框架协议采购入围结果中各入围供应商的综合得分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排序,确定承担评估任务的先后顺序。 2.入围供应商如果拒绝接受任务或遇到需回避的情形,应主动提交书面说明,由下一顺序机构承担委托任务。特殊情况或重大项目也可由采购人根据情况不按顺序在本次中选的入围供应商直接委托。 采购人不保证其职能范围内所受理的所有项目全部委托入围供应商进行审核,视采购人的工作情况、项目情况、各入围供应商工作任务的饱和度、工作质量等决定是否委托入围供应商审核。 服务期限内,采购人不保证每家入围供应商的项目数量,****政府的政策、建设项目需求等原因而导致项目数量和金额的减少,采购人不保证入围供应商在入围服务期内业务能达到合同预分配金额,入围供应商自行评估和承担风险。 (四)服务计费标准 1.委托审核服务费最高标准按《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表》(详见“附件一,表二:《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表》”)执行,具体项目服务费以经********中心复审后的审定金额为基数,根据《收费标准表》计算得出的金额乘以各入围供应商的投标折扣率确定。同时,为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对单个项目服务费进行上封顶下兜底,如计算得出的单个项目服务费低于2000元则按2000元计算(出现误差率超5%、审核逾期等情况的罚款除外),单个预、结算项目审核服务费高于150万元则按150万元控制,单个估(概)项目审核服务费高于60万元则按60万元控制,单个财务决算项目审核服务费高于25万元则按25万元控制。 2.采购人有权针对某些特定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如项目审核所需工作量不大、较为简单但项目造价金额较大、固定总价变更较少项目、内容重复或类似项目等情况),在最高收费标准内提出具体的服务费计算方式,若入围供应商同意并接受审核任务则视为接受调整,以单个项目最终签订《**市财政投资项目造价审核委托书》为准。 3.服务项目委托入围供应商后因各种原因在不同服务阶段出现项目退审、中止或终止情况,有关退审、中止或终止项目付费标准按退审/中止/终止原因和实际完成情况(劳动付出),经双方协商后给予计酬。 (五)服务时间要求 入围供应商服务时限的一般标准按****对社会中介机构参与**市市级财政资金投资项目造价审核的管理规程及相关规章制度执行,采购人根据工作实际需要对该规程修改的,入围供应商需按照修改的文件执行。具体每项工程的完成时间,根据实际情况以具体审核项目《**市财政投资项目造价审核委托书》规定的完成时限为准。
(2) 服务名称: 2024-2026年**市财政评审第三方机构辅助服务
数量: 0 报价折扣率(%): 0.00% 折扣价(元): 0.00
服务内容: 1.考虑供应商提供服务的特殊性,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须明确日后在提供投标内容服务过程中同意遵守和执行采购人要求的相关财政评审管理制度及工作规程。采购人根据工作实际需要对财政投资评审管理制度及工作规程进行修改或新增加的,采购人与入围供应商双方针对单个项目或单批项目签订《**市财政投资项目造价审核委托书》后,视同入围供应商亦同意接受修改或新增加的文件规定内容的约束,如入围供应商不同意接受修改或新增加的文件规定的,视为自动放弃后续服务资格及入围资格,采购人将不再委托入围供应商评审任务。 2.供应商应结合采购人的特点,针对委托项目的安全性和合规性,为采购人制定保密管理方案:(1)供应商应明确保密工作的重点和目标;(2)有完善的保密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具体的涉密文件、资料(包含对数据、图纸、技术文档等资料)和其他涉密载体的保密管理;通信设备、办公设备、音响设备的保密技术检查和管理;对保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的保密教育和管理;发生泄密事件的处理机制等内容。 3.对项目实施过程中的保密要求:入围供应商须遵守采购人提出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廉政纪律、保密规定和要求,按照采购人提出的工作规程和要求开展服务工作。服务工作若涉及保密内容须派员至****(或采购人指定地点)驻场开展工作。入围供应商须配合采购人做好入围供应商参与人员的定期培训工作。 项目服务过程中,自签订合同之日起,入围供应商须采取措施对本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数据、图纸、技术文档等资料保密,否则,由于入围供应商过错导致的上述资料泄密的,入围供应商须承担一切责任,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入围供应商承担。本项目的保密责任,不因本合同的中止或解除而失效。 4.入围供应商除与拟委托项目有利害关系需回避外,入围供应商不得无故拒绝采购人的工作任务,否则采购人有权取消该入围供应商后续服务资格及入围资格。 5.采购人将对入围供应商完成的服务成果进行稽核、复审并按相关办法对其服务进行评价,入围供应商须无条件配合采购人的稽核和复审、评价工作。 6.入围供应商接受采购人委托项目,存在以下情形应予回避:1.入围供应商曾就委托项目同一环节向采购人以外的单位或个人提供造价咨询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估、概、预、结(决)等环节的编制)的;2.有其他利害关系的;3.其他可能影响评审公正、公平的情形的(包括但不限于就同一项目既接受财政部门的委托,又接受项目发包、承包单位等相对利益关系人的委托的情形)。 7.未能办理“**市建筑业企业及工程中介服务机构登记备案”的入围供应商,与采购人签署服务协议后10个工作日内,在接受采购人委托项目前,应按**市对造价咨询机构的相关管理规定办理相关登记备案手续,否则,暂缓委托项目直至其完成相关登记备案(如诚信登记等)手续。 8.非采购人所在地的入围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服务协议后30日内,在接受采购人委托项目前,应在采购人所在地设立固定办公场所。否则,暂缓委托项目直至其在采购人所在地设立固定办公场所。 9.供应商结合本项目特点,提出全面、具体、可行的档案保管措施。档案保管措施应包括:(1)供应商有切实可行的档案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包括但不限于档案保管流程、档案保管室管理、档案保管员的要求等);(2****档案室(或档案库房)或专门存放档案的区域,****档案室(或档案库房)或专门存放档案的区域符合防火、防潮、防虫鼠、防霉烂等要求。****档案室(或档案库房)或专门存放档案区域的入围供应商,与采购人签署服务协议后10个工作日内,在接受采购人委托项目前,****档案室(或档案库房)或专门存放档案区域,****档案室平面图及可看清整体情况的照片、库房每项措施或配备设备的说明及照片给采购人核查。否则,暂缓委托项目直至其****档案室核查工作。
服务标准: 1.考虑供应商提供服务的特殊性,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须明确日后在提供投标内容服务过程中同意遵守和执行采购人要求的相关财政评审管理制度及工作规程。采购人根据工作实际需要对财政投资评审管理制度及工作规程进行修改或新增加的,采购人与入围供应商双方针对单个项目或单批项目签订《**市财政投资项目造价审核委托书》后,视同入围供应商亦同意接受修改或新增加的文件规定内容的约束,如入围供应商不同意接受修改或新增加的文件规定的,视为自动放弃后续服务资格及入围资格,采购人将不再委托入围供应商评审任务。 2.供应商应结合采购人的特点,针对委托项目的安全性和合规性,为采购人制定保密管理方案:(1)供应商应明确保密工作的重点和目标;(2)有完善的保密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具体的涉密文件、资料(包含对数据、图纸、技术文档等资料)和其他涉密载体的保密管理;通信设备、办公设备、音响设备的保密技术检查和管理;对保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的保密教育和管理;发生泄密事件的处理机制等内容。 3.对项目实施过程中的保密要求:入围供应商须遵守采购人提出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廉政纪律、保密规定和要求,按照采购人提出的工作规程和要求开展服务工作。服务工作若涉及保密内容须派员至****(或采购人指定地点)驻场开展工作。入围供应商须配合采购人做好入围供应商参与人员的定期培训工作。 项目服务过程中,自签订合同之日起,入围供应商须采取措施对本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数据、图纸、技术文档等资料保密,否则,由于入围供应商过错导致的上述资料泄密的,入围供应商须承担一切责任,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入围供应商承担。本项目的保密责任,不因本合同的中止或解除而失效。 4.入围供应商除与拟委托项目有利害关系需回避外,入围供应商不得无故拒绝采购人的工作任务,否则采购人有权取消该入围供应商后续服务资格及入围资格。 5.采购人将对入围供应商完成的服务成果进行稽核、复审并按相关办法对其服务进行评价,入围供应商须无条件配合采购人的稽核和复审、评价工作。 6.入围供应商接受采购人委托项目,存在以下情形应予回避:1.入围供应商曾就委托项目同一环节向采购人以外的单位或个人提供造价咨询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估、概、预、结(决)等环节的编制)的;2.有其他利害关系的;3.其他可能影响评审公正、公平的情形的(包括但不限于就同一项目既接受财政部门的委托,又接受项目发包、承包单位等相对利益关系人的委托的情形)。 7.未能办理“**市建筑业企业及工程中介服务机构登记备案”的入围供应商,与采购人签署服务协议后10个工作日内,在接受采购人委托项目前,应按**市对造价咨询机构的相关管理规定办理相关登记备案手续,否则,暂缓委托项目直至其完成相关登记备案(如诚信登记等)手续。 8.非采购人所在地的入围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服务协议后30日内,在接受采购人委托项目前,应在采购人所在地设立固定办公场所。否则,暂缓委托项目直至其在采购人所在地设立固定办公场所。 9.供应商结合本项目特点,提出全面、具体、可行的档案保管措施。档案保管措施应包括:(1)供应商有切实可行的档案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包括但不限于档案保管流程、档案保管室管理、档案保管员的要求等);(2****档案室(或档案库房)或专门存放档案的区域,****档案室(或档案库房)或专门存放档案的区域符合防火、防潮、防虫鼠、防霉烂等要求。****档案室(或档案库房)或专门存放档案区域的入围供应商,与采购人签署服务协议后10个工作日内,在接受采购人委托项目前,****档案室(或档案库房)或专门存放档案区域,****档案室平面图及可看清整体情况的照片、库房每项措施或配备设备的说明及照片给采购人核查。否则,暂缓委托项目直至其****档案室核查工作。
技术保障:
所涉及货物质量标准:
服务人员组成:
| 1 | 拟派服务人员团队应由项目负责人、复核人、审核人、辅助审核人员等不少于20名专业技术人员组成,其中至少10名一级造价工程师(含原注册造价工程师);服务团队人员应保持相对固定并明确各自职责岗位,且必须在其相应执业资格范围内及执业资格期限内执业。 | 1.拟派本项目服务团队人员应不少于20名专业技术人员,全部应具有二级(或以上)注册造价工程师(含原注册造价工程师)执(职)业资格或造价员资格证书或造价类(包括造价、预结算等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的各类工程专业人员,其中执(职)业资格的专业类别应包括但不限于土木建筑工程、安装工程、交通运输工程、水利工程等专业。其中:拟派本项目服务团队人员应至少10名一级造价工程师(含原注册造价工程师)执(职)业资格,需覆盖土木建筑工程专业、安装工程专业、交通运输工程专业及水利工程专业。 2.项目负责人具有财政评审经验; ★3.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高级技术职称和一级造价工程师(含原注册造价工程师)执(职)业资格。 4.复核人须具有一级造价工程师(含原注册造价工程师)执(职)业资格。 5.审核人和辅助审核人员具有下列条件之一:二级(或以上)注册造价工程师(含原注册造价工程师)执(职)业资格、造价员资格证书、造价类(包括造价、预结算等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 | 1 | 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