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候选人公示
| 招标项目名称 | ****林场一区等3个老旧小区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标段) | 招标项目编号 | **** | ||||
| 招标人 | ****(加盖单位公章) | ||||||
| 建设单位 | **** | ||||||
| 代建单位(如有) | / | ||||||
| 招标类别 | √委托招标□自行招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邀请招标 | ||||
| 招标代理机构 | ****(加盖单位公章) | ||||||
| 结构类型及规模 | 配套广源路工程起点为K0+000,起于现状广源路,终点为K0+123.169,与民行中路相交,设计道路长度123.169米,道路红线宽16m,设计速度30km/h,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采用一块板断面,双向两车道。 | ||||||
| 开标时间 | 2026年8月24日09时30分 | 开标地点 | ****交易中心【**市**区庆远镇高家堡西路1号-****中心二楼】 |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6年8月25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26年8月28日 | ||||
| 拟中标人 | ****(非联合体) | 联合体 | 牵头人:/ | ||||
| 成员单位:/ |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 | ||||
| 单位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
| 投标报价 | ****000.73元 | ||||||
| 工期 | 12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 项目经理 | 李奇章(注册编号:桂245****00969;身份证号:450104******1553) |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卢艳飞(身份证号:452725******0022)【全部拟投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诚信综合评价分) | 企业业绩: 1、八圩瑶族乡异地搬迁****服务中心项目(易安后扶) 2、****殡仪馆项目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100 | ||||||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公司 | |||||
| 单位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
| 投标报价 | ****153.58元 | ||||||
| 工期 | 12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 项目经理 | 陈洪(注册编号:桂245****40377;身份证号:450211******1649) |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张美如(身份证号:441881******0268)、许绍铿(身份证号:450702******4229)【全部拟投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诚信综合评价分) | 企业业绩:无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100 | ||||||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公司 | |||||
| 单位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
| 投标报价 | ****402.68元 | ||||||
| 工期 | 12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 项目经理 | 姚海燕(注册编号:桂245****04444;身份证号:450922******4620) |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杨展(身份证号:450722******6578)【全部拟投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诚信综合评价分) | 企业业绩:无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100 | ||||||
| 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其依据 | ******公司,否决原因:造价编制人员未在规定位置签字;**科****公司,否决原因:缺陷责任期在投标函附录中的相关承诺不符合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的相关规定;******公司,否决原因:投标函附录中的逾期竣工违约金承诺不符合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的相关规定。 | ||||||
| 其他公示内容(如有) | 中小企业声明函 | ||||||
| 公示媒介 | 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om/)、**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tb.****.cn:9000/)、**公共**交易平台(**●**)(http://ggzy.****.cn/hcggzy/)、**政府采购网(https://zfcg.****.cn/)发布。 | ||||||
| 异议和投诉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通过**公共**交易平台(**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向投诉受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通过**公共**交易平台(**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 ||||||
| 投诉受理部门 | **县建****办公室 | 投诉受理电话 | 0778-****711 | ||||
| 附件: | ****委员会各成员对中标候选人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技术部分、投标报价等的评审结论、打分情况,评标委员会成员姓名应当以编码标注的方式替代) | ||||||
一式5份。其中:招标人2份、招标代理单位1份、****管理部门1份、交易中心1份。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项目负责人):(签名)
2026年8月25日
备注:
1.以上身份证号在公示时应隐藏中间部分数字。
2. 中标候选人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招标人应当在公示中标候选人时公开中标候选人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3. 中标候选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时公开中标候选人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4.如在招标过程中出现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存在算术误差及细微偏差,根据招标文件“澄清、说明或补正”规定修正的算术投标总价小于投标函内的投标总价的,中标候选人公示的投标总价为修正后的算术投标总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