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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智能建造与智慧****基地设备更新项目(第三批次)—工业机器人综合实训平台设备采购(第二次)答疑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智能建造与智慧****基地设备更新项目(第三批次)—工业机器人综合实训平台设备采购(第二次)”的答疑内容发布如下: 问题1 :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里的3.1.2增值税税金计算方法里写明是“一般计税法”,但如果我司作为投标人是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法定只能简易计税,2026-2027 年政策下 3% 征收率减按 1% 征收增值税,开票只能开 1%(或 3%)的发票,无法开具 13% 税率的专票,所以我司实际开具发票税率为1%,所以在投标文件格式里的“投标函”里“增值税税率”写1%还是3%,这么写会被废标吗 答:潜在投标人若属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税率按照《中华人民**国增值税法》规定执行,投标函增值税税率按照法定要求填写即可。 问题2 :请问******法院列为被执行人且有1000多万股权冻结到2028年,目前查出**担保多条被执行案件,都是因为不能履行保函的见索即付,拒绝赔付。相关业主方在招标文件补遗通知中直接将******公司回避名单,拒绝**公司所出具的保函。由此可见**公司的信用资质、履约能力、根本无能力是存在很大问题的。请问以**公司目前的被执行和不履行投标担保责任的情况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答: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投标保证金”中“方式三”的相关要求。若**公司满足招标文件中纸质投标保函开立人的要求,则其开具的纸质投标保函符合要求。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2026年8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