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中心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国务院令第253号文《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规定和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为充分了解东****中心技改项目的意见,更好做好该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现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第二次信息公告。
1、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
https://pan.**.com/s/1lp0Wq92VjBvJCFhKHFcAHApwd=dy26 提取码: dy26
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公众可以联系****或**市****公司申请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纸质版。
2、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技改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市****林场北,项目厂界四周300米范围内为林地,无环境敏感目标,西南侧边界距最近的村庄石角村760米。厂址中心点坐标:东经:114°50′12″、北纬:24°07′55″。
技改项目在不影响生活垃圾处理的前提下,拟依托现有焚烧系统、烟气净化系统,在生活垃圾中掺烧符合入炉要求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掺烧比例不超过30%。原有处理规模不变,总处理规模仍为600吨/日。
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厂区中心外延矩形(东西3104d8b5b49b42d448dcca0184ffd0de* 49.5km范围内的企业、村庄、单位及群众;如**县骆湖镇、**县顺**、**县船塘镇、**县曾田镇、**县上莞镇、**县漳溪畲族乡、**县**镇、**县涧头镇、**县双江镇、**县三角镇、**县忠信镇、**县高莞镇、**县油溪镇、**县大湖镇、**县绣缎镇、**县公白镇、**县礼士镇、**县林寨镇等乡镇和乡镇内村庄等敏感目标。
3、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s://pan.**.com/s/1lp0Wq92VjBvJCFhKHFcAHApwd=dy26 提取码: dy26
4、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下载公众意见表进行填写,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市****公司提交该公众意见表。
5、联系方式:
| 联系方式 | **** | **市****公司 |
| 联系人 | 佘工 | 刘工 |
| 联系电话 | 151****7061 | 139****8905 |
| 邮箱 | ****@qq.com | ****@qq.com |
| 地址 | **省**市****林场北 | **省**市顺****社区**路68号英煌新座楼5座1501之五 |
6、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示有效时间为:
2026年8月25日至2026年9月8日1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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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