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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例》(国务院令第682号)的决定以及环保部《建设项目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中的相关公示要求。现将本项目配套环境保护设施竣工日期向予以公示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园区再生水综合利用项目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省**市****开发区
二、公示内容
竣工日期公示,竣工日期为:2026年6月
三、公示情况说明
配套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本项目运营期主要承担再生水调蓄和回用功能,不设置污水处理设施,不产生生产废水,不设置废水排放口;项目运营过程中不产生生产废气。
项目配套环境保护措施主要包括:调蓄池防渗设施1#、2#调蓄池池底及边坡采取防渗措施,防止再生水下渗对地下水环境造成影响。生态恢复及绿化措施调蓄池外围护坡实施绿化,施工扰动区域已基本恢复。再生水水质管理措施项****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后的出水提供,建设单位对进入调蓄池的再生水来源及水质进行管理。沉积物处置措施调蓄池运行过程中产生的沉积物通过定期清淤进行处理,并按照相关要求清运、处置。运行管理措施对调蓄池、防渗设施及相关配套设施进行日常检查和维护。
四、公众反馈方式
公众可采用电话、信函等方式发表对该工程环境保护措施的意见和看法,发表意见的同时请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
五、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开发区管理委员
联系人:谢主任 电话:133****1006
地址:**省**市****开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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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