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2026****公司中央空调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一、公告内容:
1、澄清文件已通过中烟电子采购平台发出。
2、本项目招标文件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增加以下内容:
“
| 32.7 |
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 |
(1)以下4种情形属于异常低价响应审查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投标人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标书代写 ①投标人的报价低于全部投标人有效报价平均值的50%; ②投标人的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的45%; ③投标人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投标人报价50%的; ④****委员会认为投标人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情形。 (2)投标人的书面说明材料包含产品/服务本身成本、人工费用、运输费用、税收等,以及报价不会影响服务质量或诚信履约能力的说明等。投标人的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并加盖公章,否则无效。 (3)投标人提供书面说明后,评标委员会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投标人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投标人比较情况等就投标人的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投标人如有下列情况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标书代写 ①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 ②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 ③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有效书面说明的。 |
”。
3、本项目招标文件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六、评标 “32.投标文件的澄清”中增加以下内容:标书代写
“32.7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
(1)以下4种情形属于异常低价响应审查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投标人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标书代写
①投标人的报价低于全部投标人有效报价平均值的50%;
②投标人的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的45%;
③投标人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投标人报价50%的;
④****委员会认为投标人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情形。
(2)投标人的书面说明材料包含产品/服务本身成本、人工费用、运输费用、税收等,以及报价不会影响服务质量或诚信履约能力的说明等。投标人的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并加盖公章,否则无效。
(3)投标人提供书面说明后,评标委员会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投标人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投标人比较情况等就投标人的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投标人如有下列情况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标书代写
①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
②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
③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有效书面说明的。”
4、其他事项不变。
二、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办公室。
三、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市**路4号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0516-****0197
代理机构:****
地址:**市**区软件园路6号**软件园C-11号楼1011室
联系人:姜工
电话:0516-****9306
电子邮箱:****@jocite.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