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河永洋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永洋新能源五河绿色能源基地三期风电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前公示

审批
安徽-蚌埠-五河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8月25日
项目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永洋新****基地三期风电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前公示
发布日期:2026-08-25 14:35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永洋新****基地三期风电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和营商环境科。

行政审批和营商环境科电话:0552-****079

地址:**市**区胜利路1166号

项目名称

永洋新****基地三期风电场项目

建设地点

**县东刘集镇、双忠庙镇、申集镇和武桥镇境内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公司

项目概况

项目总装机容量150.15MW,拟安装21台单机容量为7.15MW的风力发电机组,风电机组通过5回35kV集电线路接入已建的220kV****电站。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

本项目施工期对环境空气的影响主要是道路扬尘和施工作业面的粉尘污染,以及施工机械和车辆产生的尾气污染。施工机械尽量使用清洁燃料,施工过程采用商品混凝土,施工场地定期洒水抑尘,设置临时围挡;易产尘材料运输车辆密闭,建筑材料堆放场地覆盖防风抑尘网等。运营期无废气产生。

2.废水

本项目施工废水隔油沉淀处理后用于施工场地洒水抑尘,不外排;基坑水沉淀处理后抽排至风机周边农灌坑塘,不外排;淤泥干化过程产生的余水用于施工场地洒水抑尘,不外排;施工期间生活污水依托居民用房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用于周边农田施肥,不外排;施工期雨水经隔油沉淀池处理后用于施工场地洒水抑尘,不外排。运营期废水产生。

3.噪声

本项目施工期、运营期分别采取有效的噪声控制措施,以降低噪声对周边环境和居民的不利影响。主要措施包括: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和施工机械设备组合,尽量避免多台施工机械同时作业,夜间和午休时间禁止施工;合理选择运输路线,远离居民聚集区域等;施工生产区四周设置实心围挡,钢筋加工和木材加工入棚等。运营期主要措施包括:优先选择隔音防震型电机、减噪型变速齿轮箱、减速叶片、低噪声偏航刹车片等组件和设备,设置气动减振装置以及降低风机负荷、强化设备和系统的维护保养等措施;所有风机叶片尾部安装降噪锯齿尾缘;风机夜间限速运行等。

4.固体废物

本项目一般固体废物为损坏的风机叶片,集中收集后出售给相关厂家**化再利用。危险废物废变压器油、废润滑油和含油抹布及手套,收集后直接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带走处理,不在项目区暂存。生活垃圾收集后统一交环卫部门处理。

5.环境风险

本项目建成后环境风险物质主要为变压器油等。风险场所为变压设备等。严格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和分区防渗措施。箱变下方设置事故油池。按照相关要求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

公众参与情况

我局受理该项目环评文件后,****环境局网站进行了环境影响报告书和公众参与说明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信息。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该项目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逾期不提交听证申请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或者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三****机关进行陈述、申辩。逾期不到的,视为放弃陈述、申辩权。

相关部门意见

****委员会出具的登记信息单,项目代码:****。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400-688-2000
欢迎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