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小策社区居住区宜居改造项目历史文化遗产调查评估报告》已完成编制,现向社会公示、公开征求意见。
公示时间:10天
公示期限:2026年8月25日至2026年9月3日
建设单位名称:****
一、工作范围
****社区:西起明心路,****医院相邻,南靠芳村大道,****艺术中心及上涌直街34-40号。本次改造面积约2.16万平方米,改造建筑面积约3.37万平方米,总户数约470户。其中涉及改造建筑10栋,共24梯,建筑为2000年前建设。
小策社区:北至芳村大道中,南至荣兴路,西至东漖北路,**花地大道北。本次改造面积约20.22万平方米,改造建筑面积约4.10万平方米,社区总户数约2377户。其中涉及改造建筑7栋,共17梯,建筑为2000年前建设。
大策社区:北至醉观公园(不含醉观公园),南至丰年路,西至荔海路,**东漖北路。本次改造面积约6.66万平方米,改造建筑面积约5.31万平方米,总户数约1114户。其中涉及改造建筑2栋,共14梯,建筑为2000年前建设。
本次****社区、小策社区居住区宜居改造项目改造范围作为历史文化遗产调查评估范围。
二、调查结论
1.历史文化**
(1)现有历史文化**:
本次评估范围项目地块不涉及已公布的历史**、历史文化街区、历史风貌区、历史环境要素、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传统村落、地下文物埋藏区、骑楼街、传统街巷、历史建筑、传统风貌建筑及预先保护对象等历史文化**。本次评估范围项目地块涉及2处未定级不可移动文物(花地罗氏宗祠、****制药厂旧址),1棵古树名木。
(2)摸查发现的其他具备保护价值的对象:
经摸查,本次评估范围内发现15处具有体现历史风貌特色的部位、材料、构造、装饰的建筑,其中惺园1号整体历史风貌较好,具备推荐为预先保护对象的条件。
经摸查,本次评估范围内发现1处具有体现历史风貌特色的部位、材料、构造、装饰的环境要素,为1处古井(大策十巷9号前),古井历史风貌较好,具备推荐为预先保护对象的条件。
经摸查,本次评估范围内发现8处具备保护价值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历史地名),分别为知道园,**园,万生园,同乐园,惺园,范家园,万春园,厚福园。
2.考古勘探要求
本次评估范围面积29公顷,居住区宜居改造项目内容主要为既有建筑、设施优化提升,不涉及超1万平方米的大型建设工程,可不开展前置考古调查。如在施工过程中发现地下文物遗存,应立即停工、保护现场,并报告文物行政主管部门。
3.其他
通过现场勘察、历史资料查询等方式,暂未新发现古桥、古树名木、农业文化遗产、水利灌溉遗产等历史文化**。
附注:
1.该成果为公示稿简本,以最终审批版为准。
2.利益相关人有权进行陈述申辩,意见反馈方式:信函邮寄/电话联系。
3.有效反馈意见期:2026年8月25日至2026年9月3日18:00前,信函反馈意见邮戳日不应超过意见反馈期最后一天,电话反馈意见应在反馈期内工作日9:00至18:00,逾期视为无效意见,不予采纳。
4.有效反馈意见:注明真实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如反馈意见信息不准确或者不完整无法及时进一步核对有关情况的视为无效意见。
5.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市**区芳村大道中187号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20-****8964
****社区、小策社区居住区宜居改造项目历史文化遗产调查评估报告.pdf
****
2026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