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告类型:采购公示
二、采购人名称:****
三、项目名称:****集团投融建管营一体化系统及工程项目管理系统软件维保
四、项目编号:****
五、采购项目性质:****政府采购)
六、采购预算金额:人民币壹拾捌万元(¥180000元)
七、采购项目概况:本次软件系统维保服务范围包含投融建管营一体化系统、工程项目管理系统全部业务功能模块运维保障。
八、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单一来源
九、申请理由:
1. 技术架构的深度绑定与兼容性要求
现有系统(或项目)在前期建设中,已与原供应商提供的底层架构、核心代码、专有技术或接口标准形成了深度耦合,如:与财务系统、档案系统、数据中台都有较深的接口耦合,无法重新剥重构;本次采购属于原有项目的维保服务,必须严格遵循原有的技术规范与数据协议。若更换供应商,新服务商的技术体系与原系统难以实现无缝对接,极易产生兼容性冲突、数据壁垒甚至系统崩溃的风险,唯有原供应商能确保技术架构的绝对一致与平滑过渡。
2. 保障业务连续性与服务平稳过渡
本项目涉及的业务具有高度的连贯性要求。原供应商作为前期项目的承建方,全面掌握系统的运行逻辑、历史数据及潜在风险点,拥有成熟的驻场团队与应急响应机制。继续由其提供服务,能够最大程度避免因技术交接不清、人员重新熟悉业务而产生的“磨合期”和“空窗期”,从而保障公共服务或企业核心业务的不间断、零故障运行。
3. 规避重复投资与节约综合成本
从经济性和财政资金效益的角度考量,若引入新供应商,不仅需要投入大量时间和资金对原有系统进行反向工程、重新部署与调试,还会产生高昂的“学习成本”与“试错成本”,甚至导致前期已投入的软硬件资产面临浪费。继续从原供应商处采购,可直接继承既有的适配成果与运维体系,有效避免重复建设,是综合成本最优、风险最低的选择。
4. 数据安全与合规管理的闭环要求
原有项目通常涉及大量敏感数据或核心业务流。原供应商在长期的服务过程中,已与采购方建立了完善的安全运维体系和信任关系。若更换承接主体,将不可避免地扩大数据接触面,增加数据迁移过程中的泄露风险。由原供应商继续提供服务,能够实现数据访问权限、安全审计和运维管理的统一闭环,确保系统合规、安全、稳定。
综上所述,基于技术排他性、服务延续性、经济集约性及安全合规性等多重特殊要求,本项目符合《**市市属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第三十条“(二)为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采购的”的法定情形,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向原供应商进行采购。
十、拟定供应商
1、拟定供应商名称:****
2、拟定供应商地址: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郭守敬路498号1幢403/04-B室
十一、论证专家及意见:
1.论证专家:颜伟国、胡忠剑、叶艳
2.具体论证意见:根据《**市市属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第三十条“(二)为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采购的”,论证专家组一致认为,本项目以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向****采购具备合理性。
十二、公示期限:5个工作日
十三、其它事项:
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管理部门提出异议。标书代写
十四、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577-****0355
2、采购代理机构:****
地址:****车站大道天和大厦A幢1501室
电话:137****1531、0577-****3967
传真:0577-****3969
联系人:单聪、张建雄
3、****管理部门:****纪检监察室
联系人:何先生
联系电话:0577-****0019
十五、附件:国企采购单一来源采购专家论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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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8月25日
附件信息:
****集团投融建管营一体化系统及工程项目管理系统软件维保项目 单一论证.pdf (785.2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