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本项目收到部分投标人对本项目资格预审文件的提疑,经研究,现就相关问题进行说明:
问题1:资格预审文件第34-35页,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要求:“均应当在申请人处注册执业或岗位登记,且社会保险缴费单位应是申请人。”****政府属地化社保和保障员工在属地就医、购房等福利,部分****公司****公司缴纳社保,项目团队中有****公司缴纳,是否符合要求。请明确
答复1:认可,符合法律法规即可。
问题2:资格预审文件第 16 页 1.4.2 条款约定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但未对联合体组成单位数量作出限制性规定。若联合体成员数量超过 2 家,各成员单位资质合并汇总后满足资格预审申请人资格要求第 3.1.2 条的全部条件,该联合体是否视为满足本项目资格预审要求,请予以明确
答复2:按资格预审文件执行。
问题3:本项目现阶段为资格预审,无法确定分包范围及金额,故分包意向协议书、中小企业声明函等材料预审阶段能否不提供,在投标阶段提供
答复3:按资格预审文件执行,详见“分包意向协议书、备注4”。
问题4:关于本项目招标文件中:申请人须知前附表3.2.3“类似项目业绩、类似施工项目业绩”定义描述为:类似项目业绩是指:【单项合同金额在 10000 万元及以上或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不低于 1.9 万平方米的公共建筑工程工程总承包业绩或设计施工一体化业绩】;类似施工项目业绩是指:【单项合同金额在 10000 万元及以上或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不低于 1.9 万平方米的公共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或施工工程业绩】。”: 若****医院业绩,符合公共建筑的要求,同时提供的业绩金额为10000万元及以上,符合单项合同金额≥10000万元或总建筑面积≥1.9万㎡的要求,但是其业绩类型不是总承包类业绩,而是专项工程类EPC(或设计施工一体化)业绩或专项工程类施工工程业绩,是否予以认可请明确。
答复4:予以认可,符合资格预审文件要求即可。
特此回复。
其他内容不变,特此公告。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2026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