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开时间:16分钟前 | 公 开 人:****律师事务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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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机构选任公告
江****人民法院于2026年6月10日作出(2026)苏0117破9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公司清算组对****公司(以下简称“鼎洪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并于同日作出(2026)苏0117破9号《决定书》,指定****律师事务所担任****(以下简称“管理人”),钱智为负责人。 ****公司的资产与财务状况,保护全体债权人及债务人的合法权益,确保破产清算程序的顺利进行,管理人依据《中华人民**国企业破产法》****法院《关于推进破产案件依法高效审理的意见》等相关规定,依法公开选****公司的财务状况进行审计。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本次被审计单位为****公司。 ****公司于2009年3月4日登记成立,公****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住所地**市**区永阳街道高塘小茅园村88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36987B,法定代表人为孙章建。经营范围:机械配件、铸件加工、销售。公司注册资本119.82万元人民币,股东为孙章建、魏宏富、甘俊。鼎洪公司已于2020年8月27日被吊销营业执照。 二、工作内容及要求1. ****公司自成立日期起至2026年6月10日的账目、资产、债权和债务、资金等进行审计,出具审计报告。截至本公告发出之日,管****公司2013年1月—2024年12 月的财务账册50本资料等。 2. ****公司与关联企业/人之间是否存在资金不当往来、隐匿或转移财产、不正当关联交易等情形,出具审计报告。 3. 审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公司的会计资料是否真实、客观、全面。鼎洪公司自成立日期起至2026年6月10日的固定资产、对外股权投资、无形资产、所有者权益等资产构成及变动情况; (2****公司的财产是否存在被隐匿、转移、流失、下落不明且不能合理解释其去向的情形; (3****公司的注册资金是否到位; (4****公司是否存在抽逃注册资本情形; (5****公司是否存在《中华人民**国企业破产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规定的情形; (6****公司的资金流向及与关联企业/人之间的资金流; (7)依据审计结果,经过审计调整,****公司资产和负债及所有者权益真实的明细情况表; (8****公司的质押、抵押等担保情况; (9****公司的预收账款、应收账款、其他应收账款、应付款及其他应付账款情况。对每笔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及预付账款的形成和依据进行说明,并将合同、财务凭证、确认函、欠条、决算书、权属文件等能够证明应收款项(资产)存在的依据文件整理成独立的文档,移交给管理人,供管理人清查追收; (10****公司的债权、债务、所有者权益情况; (11****公司的欠缴税款情况,是否正确计提了各项税款,并重点关注是否存在未计或少计的税款、滞纳金、罚款等。****公司的实际经营、会计账簿、纳税申报****公司的应交税费核算是否准确、是否如实纳税申报、是否按期、足额缴纳税费、是否存在罚款、罚金等。如有必要,根据管理人要求以书面报告方式出具税收筹划建议; (12****公司职工薪酬情况,重点审计职工工资欠付及社保费用等职工福利的欠缴欠付情况; (13****公司的资产、资金来源情况; (14****公司融资(债权,如有)用途和流向等进行专项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15)应管理人要求审计核查债权,出具专项报告; (16****法院的要求就其他问题出具专项报告。 4.审计报告初稿出具时间:审计机构接受管理人指定后,半个月内出具报告(初稿),在9月24日前出具审计报告(正式稿)。 三、报名条件(一)报名机构具备审计从业资格及相关资质。 (二****人民法院对外委托专业机构专业人员信息平台。 (三)报名机构在**市范围内有固定的办公场所。 (四)报名机构近三年无违法、违规行为,无处分、惩戒等不良记录,不存在法律、司法解释规定的回避情形,不存在依法应当回避的情形。 (五)报名机构需书面承诺,与管理人签订委托协议后,工作机构应在20个工作日内出具财务审计报告初稿,并在收到管理人对初稿的回复意见后5个工作日内出具正式审计报告(电子版、纸质版)。 (六)报名机构办理过强制清算案件或破产清算、重整案件审计工作。 (七)审计机构应当按照本选任公告中的时间、条件、内容完成财务审计工作。如若违约,管理人有权解除合同,同时审计机构应当按照中标价的30%向管理人承担违约责任。 四、报名方式提交的资料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报名机构的基本情况、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有效的机构注册证书、资质证书及参与项目人员的资质证书(复印件)。 (三)报名机构强制清算或破产清算、重整案件业绩经验介绍及相关证明材料、项目团队人员组成、本项目的工作计划和安排、报价等。 (四)承诺书(格式自拟),至少应包括:所提交材料真实准确;无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回避或不宜参与本项目的情形;****法院做好审计工作;在约定的时间内出具审计报告;如中选但未按期按质完成审计工作,管理人有权另行委托审计机构,并有权不支付审计费用。 (五)委派专业机构团队的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联系电话、邮件送达地址等。 五、报名文件的准备、提交(一)报名文件应装订成册,一式两份。全部文件均需加盖报名机构公章(可加盖骑缝章),各封面均需加盖报名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报名文件需密封并贴封条,否则视为废标。 (二)报名文件应于2026年8月31日下午5时之前递交至管理人处,可现场递交或邮寄(应在期限届满前到达)。 (三)报名文件接收: 联系人:陶律师,电话:180****1503; 地点:**省**市**区**西路69-2号。 六、机构选定根据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管理人将于2026年9月2日下午3时在管理人办公地点组织现场开标,并在符合第三条条件的审计机构中,按照“最低价中标”原则选定审计机构并签订委托协议。对于报名未入选的审计机构,管理人不再另行通知,报名材料恕不退还。标书代写 本选任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 **** 2026年8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