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议,我局拟审批**市****公司长恒智能液压传动研发、****基地项目,现将项目环评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2026.8.25-2026.8.31(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731-****1506
传 真:****1506
地 址:**市新天北路001号科创大楼
邮 编:4106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 项目 名称 | **市****公司长恒智能液压传动研发、****基地项目 |
| 建设 地点 | **省**市**市金**路136号现有厂区内 |
| 建设 单位 | **市****公司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公司 |
| 公示 日期 | 2026.8.25 |
| 项目 概况 | **市****公司长恒智能液压传动研发、****基地项目(项目代码:****)为技术改造项目,位于**省**市**市金**路136号现有厂区内,不新增占地,无新增建筑面积,总投资8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41万元。项目以水基清洗剂、水性环氧底漆、水性环氧固化剂、水性聚氨酯面漆、水性聚氨酯固化剂等为原辅材料,在现有机械加工工艺基础上,通过新增抛丸、清洗、组装、测试、喷漆、烘烤固化等工序,年生产摆动油缸36000套、转向油缸120000套、减速机24000套、机器人模组6000套,项目建成后全厂产能不变。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严格落实废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实行“雨污分流,污污分流”。项目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TW001)处理后经生活污水排放口(DW001)排入市政污水管网;项目生产废水(清洗废水、洗枪废水、地面清洁废水)经絮凝沉淀+气浮(TW002)处理后经生产废水排放口(DW002)排入市政污水管网。项目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表4三级排放浓度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级限值。 2.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抛丸废气经自带袋式除尘设施处理后于厂区无组织排放;喷漆废气经密闭管道收集,通过“水帘除尘+干式过滤棉+两级活性炭”(TA001)处理后由15m排气筒(DA001)排放;烘烤固化废气经密闭管道收集,通过“水喷淋+干式过滤棉+两级活性炭”(TA002)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2);天然气燃烧废气经密闭管道收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2);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设施”(TA003)处理后由13m排气筒排放(DA003)。 有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执行《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3/3550-2026)表1中通用制造业排放限值,颗粒物、氮氧化物、二氧化硫浓度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排放限值;油烟废气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表2中浓度和最低去除效率要求;厂界无组织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执行《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 43/3550-202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 3.采取切实可行的噪声防治措施。采取优化平面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安装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噪声防治措施。厂界东侧、西侧、北侧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3类排放限值,南侧厂界噪声排放执行4类排放限值。 4.加强固体废物的管理。做好固体废物的分类收集、贮存、处置和管理工作,建立台账;一般工业固废的收集、贮存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有关标准,项目产生的废钢丸、布袋除尘器废布袋、抛丸粉尘、不合格产品、絮凝沉淀渣等一般固废经分类收集、贮存后综合利用或处置;危险废物须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规定收集、暂存,含油浮渣、废活性炭、废过滤棉、水性漆及固化剂等废包装桶、废水性漆渣、水帘柜废水等分类收集暂存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
| 环境保护承诺书 | |
| 公众参与情况 | 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未对环境影响报告表公众参与作强制性规定。 |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联系方式:0731-****1506 通讯地址:**市新天北路001号科创大楼 邮编:410600 |
注:1.根据《建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2.建设单位及环评机构对项目环评文件公开内容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