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力夺取我区秋粮丰收,根据《**省2026年“秋粮抗逆防灾”实施方案》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具备统防统治资格的农业主体内遴选2026年“秋粮抗逆防灾”项目实施主体。
一 、遴选要求
1.实施主体需为获得省级授权的专业化统防统治服务组织。
2.实施主体取得独立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承担民事刑事责任能力。
3.实施主体组织机构健全、管理规范、信誉良好,无违法违规行为;在植保专业化统防统治作业服务中无重**全事故,没有被通报批评或新闻媒体曝光等不良社会影响。
4.实施主体必须能够提供相应的植保无人机(载荷量≥50L),日作业面积2000亩以上,同时飞防人员具有相关资格证明(人证合一)。
5.参加田间作业植保无人机具有完整记录反映作业质量的功能,如作业轨迹、起降飞行时间、飞行地点、飞行高度、飞行速度、喷液量等。
6.作业参数标准:
①环境风速≤3.3 m/s(三级风及以下)。
②飞行速度:5-7 m/s。
③施药液量:≥3升/亩。
④飞行高度(离作物冠层):载荷≥50L时2.5-4.0m。
⑤施药前需确定有效作业喷幅,确保喷幅边缘药液沉积量充足。
7.实****植检站及各乡镇指导下开展作业,服从作业地点调配。
8.实施主体在9月15日前完成田间喷施作业。
9.分包、转包防治任务的组织,不得参加本次遴选。
二、遴选主体申报材料
①实施主体申请表(附件1)。
②声明函(在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无重大事故声明)。
③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④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⑤飞防人员登记表及相对应的无人机驾驶航空器系统操作手合格证。
⑥银行开户行许可证。
⑦“信用中国”网站的信用查询记录(本公告发布日期内)的网页打印件。
⑧申请材料真实性、合法性声明。
⑨申请材料一式两份,装订成册并在每一页加盖本组织公章(公章与营业执照名称一致)。
三、其他事项
申报时间:2026年8月25日—8月28日,因时间紧、任务重,逾期将不予受理。申报地点:萝溪路404号********植检站),项目联系人:熊卫湘(联系电话:132****1968)。
附件:**区2026年“秋粮抗逆防灾”实施主体申报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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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