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宁乡市****工程**新镇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拟审批意见公示

审批
湖南-长沙-宁乡市
发布时间: 2026年08月25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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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局关于《**市****工程******处理厂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拟审批意见公示
发布时间 : 2026-08-19

****环境局关于《**市****工程******处理厂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拟审批意见公示

项目名称

**市****工程******处理厂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

建设地点

**省**市大屯营镇韶光村

建设单位

****

公示时间

2026年8月19日-2026年8月25日

项目概况

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省**市大屯营镇韶光村,区域原有集镇片区无集中排污处理设施,现状本地居民生活污水未经有效收集处理,依靠沟渠、洼地无序直排汇入靳江河,持续污染临近地表水体;2017年区域规划搬迁入驻**新镇、****工程配套生活区同步规划配套统一污水收集处理设施。目前项目已建成总规模3750m3/d,废水经处理排入靳江河特此申请项目入河排污口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项目建成处理规模为3750m3/d,采用VFL组合池工艺,出水常规指标达到《****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3/T 1546-2018),BOD5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标准,动植物油、粪大肠菌群、SS参照执行《****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及其修改单表1中一级B标准限值要求,尾水经专用18m地埋排放管道排入靳江河干流,排放口坐标为:E112.637667°;N28.000706°。

公众参与情况

环境保护承诺书

环境保护承诺书11.jpg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0731-****0103

通讯地址:****政务中心环保窗口

邮编:410600


附件(1)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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