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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局关于《**市****工程******处理厂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拟审批意见公示
| 项目名称 | **市****工程******处理厂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 |
| 建设地点 | **省**市大屯营镇韶光村 |
| 建设单位 | **** |
| 公示时间 | 2026年8月19日-2026年8月25日 |
| 项目概况 | 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省**市大屯营镇韶光村,区域原有集镇片区无集中排污处理设施,现状本地居民生活污水未经有效收集处理,依靠沟渠、洼地无序直排汇入靳江河,持续污染临近地表水体;2017年区域规划搬迁入驻**新镇、****工程配套生活区同步规划配套统一污水收集处理设施。目前项目已建成总规模3750m3/d,废水经处理排入靳江河特此申请项目入河排污口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项目建成处理规模为3750m3/d,采用VFL组合池工艺,出水常规指标达到《****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3/T 1546-2018),BOD5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标准,动植物油、粪大肠菌群、SS参照执行《****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及其修改单表1中一级B标准限值要求,尾水经专用18m地埋排放管道排入靳江河干流,排放口坐标为:E112.637667°;N28.000706°。 |
| 公众参与情况 | 无 |
| 环境保护承诺书 | |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联系方式:0731-****0103 通讯地址:****政务中心环保窗口 邮编:4106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