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开具体内容 | 近日,******厅核发全省首个国土空间规划许可意见,国家重大能源基础设施项目——**—**天然气管道项目(**—**段)成为首个受益者。这一纸意见,将用地预审、规划选址与先行用地三项审批“三合一”,标志着作为**试点的**,在深化规划用地“多审合一”改革、健**土空间规划许可制度方面迈出关键一步。 **作为自然**部确定的**7个试点省份之一,承担着为城镇开发边界外单独选址项目“清障提速”的改革任务。此次核发的“国土空间规划许可意见”,是一个集成式创新审批事项。项目建设单位取得该意见后,无需再单独办理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并在明确具体动工用地范围、稳妥做好群众工作、依法保障各方合法权益的基础上,先行备案动工用地。 | ||
| 所属领域 | 自然** | ||
| 一级事项 | 规划许可 | 二级事项 | 建设用地、临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 |
| 公开时限 | 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公开方式 | 主动 |
| 公开依据 | 《行政许可法》、《城乡规划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公厅关于运用大数据加强对市场主体服务和监管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5〕51号) | ||
| 公开主体 | ******局 | ||
| 公开层级1 | 县级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政府网站,****中心,其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