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号 |
使用单位 |
物资名称 |
材质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暂定数量 |
暂定交货周期 |
交货地点 |
技术指标 |
备注 |
| 1 |
****曲港高速上跨黄万铁路项目经理部 |
方木 |
松木 |
8*12*400cm |
根 |
8600 |
2026年9月 |
****市****大港区曲港上跨黄万铁路项目施工现场 |
JGJ****0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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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竹胶板 |
1.22m*2.44m*15mm |
张 |
1000 |
2026年9月 |
JGJ****0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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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定价模式:采购单价为固定单价,包含材料的出厂价格、运输费、场外运输损耗、试验检测费、保险费、仓储费、装车费、保管费、供应过程的安全费、利润等所有费用固定单价在供货期间不做任何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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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税票要求:增值税专用发票,且为一票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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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结算方式:甲乙双方每月15日前办理结算,乙方应在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后5日内送达甲方,送**期以甲方签收日期为准;甲方在收到乙方当期结算发票后,30天内支付60%款项、60天内支付至93%款项,剩余7%作为履约保证金。乙方供货完毕且办理完最终结算后,甲乙双方签订《物资结算协议》,总含税价款3%的履约保证金转为质量保证金,甲方在60日内返还乙方剩余的履约保证金。如发生业主计量支付滞后导致甲方延期支付乙方合同价款的,甲方不承担任何因此造成的违约责任,乙方不得向甲方主张违约金、利息等事宜。质量保证期为双方自签订《物资结算协议》之日起3个月,本合同质量保证期满,乙方提交质量保证金返还申请,甲方扣除本合同约定的相应款项,在收到乙方收款收据后60日内返还给乙方,不计利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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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履约担保:在签订合同前,****银行转账一次性向甲方支付暂定合同价款的2%作为第一阶段履约保证金(不超过100万元)。在甲方与乙方办理中期结算时,甲方扣留当期结算含税价款(扣除当期永久性扣款后)7%作为第二阶段履约保证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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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付款方式:(1)银行转账、银行或商业承兑汇票、供应链金融渠道等。(2)采用承兑汇票、供应链金融票据(半年期)等方式支付的,在票据有效期内,如乙方提前兑付,所产生的贴息、手续费等由乙方自行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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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验收方式:材料数量以甲方收货人员现场清点计数质量合格的数量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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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其他要求:供货能力及质量必须满足项目施工需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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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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桥梁枕木 3000×220×200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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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8*12*400c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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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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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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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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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胶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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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1.22*2.44m*15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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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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