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贸有限公司单户不良债权(以下简称:“标的债权”)资产进行处置。截至2026年8月20日,标的债权总额为434.76万元。标的债权债务人和抵押物均位于**市。标的债权交易对象为依法成立的企业法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其他组织,但国家公务员、****公司****公司工作人员;该标的债权资产处置工作相关中介机构所属人员;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公司,担保****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不得购买或变相购买该标的债权。
公告有效期:自公告之日起7个工作日。
受理征询或异议有效期:7个工作日,如对本次处置有任何疑问或异议请与****联系。
联系人:许女士
联系电话:0315-****756
电子邮件:****@hebamc.com
公司地址:**市**区西三庄街86号互联网大厦C座
对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话:0311-****1217
对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子邮件:****@hebam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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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年 8 月 25日
| 债权本息信息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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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资产名称 |
资产种类 |
所在地 |
标的金额(元) |
担保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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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金 |
利息 |
本息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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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商贸有限公司 |
债权 |
** |
3,370,000.00 |
977,639.47 |
4,347,639.47 |
齐光芹名下位于**县**春城仪园206-207号房产提供抵押担保,房产面积分别为153.30平方米、188.34平方米。齐光芹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
附件: 基准日:2026年8月20日
注:本公告清单中仅列示截至债权基准日我司收购的该笔债权本金及利息(含利息、罚息、应加倍支付的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债权的本金、利息、复利和罚息金额,债务人和担保人应支付的重组收益、违约金、相关费用等按照相关合同协议、生效法律文书及法律法规的规定计算,因四舍五入产生的差额忽略不计。如公告中债务人、债权金额、抵(质)押物,担保人等信息与实际不符的,以相关合同协议及有效法律文书为准。上述债权及其项下权利义务一并转让。
特别提示:以上资产信息仅供参考,****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受让人成交确认前需签订相关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