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市**区**子镇渠兴路跨宋集屯灌区干渠(5+055)农道桥拆除重建工程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市**区**路盛泰3号楼2单元302室
成交金额:412086.39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 项目名称:**市**区**子镇渠兴路跨宋集屯灌区干渠(5+055)农道桥拆除重建工程 工程概况:本项目拆除**子镇渠兴路跨宋集屯灌区干渠(5+055)处简易盖板涵,重建1-8米的农道桥1座,桥梁全宽为7.5米,其中行车道宽度为6.5米,两侧设防撞护栏各0.5米。 工期:签订合同后3个月 质量标准:符合《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合格标准。 项目经理:邱凤玲 注册编号:黑223****43187 |
排序前三名:
第一名:****总得分 93.00分
第二名:**省****公司总得分 89.46分
第三名:******公司总得分88.95分
五、评审专家名单:
孙志国、张德新、杨志波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按参照执行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代理服务金额:4,12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 其他补充事宜
参与报价的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可以在本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逾期将不予受理。
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二)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三)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四)事实依据;
(五)必要的法律依据;
(六)提出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可从以下几个方面提出质疑:
1、评审过程的合法性;
2、评审结果的合法性;
3、评标委员会的合法性;
在此,谨向各供应商对采购工作的支持表示感谢!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 称:****
地 址:**市龙科街7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