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公司:
你公司《关于报批榆横750****电站主变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函》(陕电发展函〔2026〕8号)收悉。经我厅****委员会2026年第7次会议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内容和总体要求
该工程位于**市**区。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本期在站内预留位置扩建1台容量为2100MVA的主变压器,新增主变低压侧配置2×120MVar的低压电容器,将1号主变低压侧的1台电抗器搬迁至本期扩建主变低压侧,改造11台750kV断路器和25组750kV隔离开关;**一座有效容积为130m3的事故油池。工程总投资约27101万元,环保投资约704.31万元,占总投资2.6%。
经审查,在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前提下,项目建设的不利生态环境影响可得到减缓和控制,我厅原则同意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总体结论和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二、项目建设及运行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施工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电站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二)严格落实环评报告书提出的各项噪声防治措施,并做好日常的跟踪监测,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和处置。变压器废油、废旧蓄电池、废机油等危险废物应按规定收集贮存,并及时送交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四)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施工垃圾应集中堆放,并按相关规定处置,防止造成二次污染。采取必要的扬尘控制措施,减少工程建设对周围大气环境的影响,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应停止相关施工活动。
(五)加强运行期环境监管,定期进行监测检查,确保环境安全。认真做好电磁辐射科普知识的宣传,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三、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建成后,须按规定程序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四、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落实环境保护措施、公开环境信息的主体,应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等要求,依法依规公开建设项目环评信息,畅通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渠道,保障可能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公众的环境权益。
五、环境影响报告书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你公司应当重新报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自环境影响报告书经批准之日起,如超过5年项目才开工建设,环境影响报告书应当报我厅重新审核。
六、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环境局****分局负责对该项目实施事中事后监督管理。你公司在接到本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分别送上述生态环境部门,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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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