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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005MA488JWC96 | 建设单位法人:戴志容 |
| 代志美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省直辖**市 |
| ******办事处聚贤路08号 |
| 年产10000吨除尘设备生产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70-采矿、冶金、建筑专用设备制造;化工、木材、非金属加工专用设备制造;食品、饮料、烟草及饲料生产专用设备制造;印刷、制药、日化及日用品生产专用设备制造;纺织、服装和皮革加工专用设备制造;电子和电工机械专用设备制造;农、林、牧、渔专用机械制造;医疗仪器设备及器械制造;环保、邮政、社会公共服务及其他专用设备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591-C3591-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 |
| 建设地点: | **省省直辖**市 ****办事处聚贤路08号 |
| 经度:112.889660 纬度: 30.363180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2-09-05 |
| 潜环评审函〔2022〕81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 2025-01-16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5000 |
| 129.5 | 运营单位名称:**** |
| ****9005MA488JWC96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9005MA488JWC96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9005MA49G3M676 | 竣工时间:2025-01-01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6-03-19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4-16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www.****.com/sys-nd/135.html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年产10000吨除尘设备生产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办事处刘杨路鑫园物流旁。总投资608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1.5万元。 | 实际建设情况:****年产10000吨除尘设备生产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办事处刘杨路鑫园物流旁。总投资5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29.5万元。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壳体工艺:切割-剪板-折弯-焊接-钻孔-抛丸-喷漆;袋笼工艺:调直-下料-焊接;总装工艺:将外购的标准件和自产件、壳体进行组装,经检验合格后包装外售。 | 实际建设情况:壳体工艺:切割-剪板-折弯-焊接-钻孔-抛丸-喷漆;袋笼工艺:调直-下料-焊接;总装工艺:将外购的标准件和自产件、壳体进行组装,经检验合格后包装外售。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废水:加强废水治理。厂区实行“雨污分流”,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园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尾水达标排入城南河。废气:加强废气治理。焊接工序粉尘经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处理后车间内排放;机加工工序粉尘在车间内自然沉降,通过加强车间通风,确保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要求。项目设置独立封闭的抛丸车间及喷粉车间,抛丸及喷粉废气经设备自带滤筒式除尘器处理后,由15m排气筒排放,确保颗粒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相关标准限值;项目设置独立封闭的喷漆车间,喷漆、晾干工序产生的废气通过过滤棉吸附+UV光催化氧化、活性炭吸附一体机处理后15m高排气筒排放,确保颗粒物、二甲苯及挥发性有机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相关限值要求;项目设置独立封闭的烘干车间,烘干工序产生的废气经15m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相关限值要求;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由专用烟道引至楼顶排放,排放浓度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表2中小型标准限值要求。噪声:加强噪声治理。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有效隔声、消声、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要求。固废:各类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妥善处理处置。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金属废屑、非溶剂型油漆使用及喷涂工序产生的漆渣、废包装桶、焊渣、抛丸工序收集粉尘、焊接工序收集粉尘以及喷粉工序收集粉尘属于一般固废,统一收集后综合处置,并配套建设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理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的临时贮存场所。溶剂型油漆使用及喷涂工序产生的漆渣、废包装桶、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UV灯管、废机油、废切屑液属于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项目涉及的危险废物收集、运输、转移、处置按照《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省固体(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要求执行,并配套建设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规范要求的危险废物临时贮存场所。危险废物临时贮存场所等关键点位应建设物联网监管系统,并与环保部门联网。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 实际建设情况:废水:实行“雨污分流”,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园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尾水达标排入城南河。废气:焊接工序粉尘经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处理后车间内排放;机加工工序粉尘在车间内自然沉降,通过加强车间通风,确保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要求。项目设置独立封闭的抛丸车间,抛丸废气经设备自带滤筒式除尘器处理后,由15m排气筒排放,确保颗粒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相关标准限值;项目设置独立封闭的喷漆车间,喷漆、晾干工序产生的废气通过过滤棉吸附+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15m高排气筒排放,确保颗粒物、二甲苯及挥发性有机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相关限值要求,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由专用烟道引至楼顶排放,排放浓度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表2中小型标准限值要求。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有效隔声、消声、降噪措施,确保场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要求。固废: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金属废屑、非溶剂型油漆使用及喷涂工序产生的漆渣、废包装桶、焊渣、抛丸工序收集粉尘、焊接工序收集粉尘属于一般固废,统一收集后综合处置,并配套建设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理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的临时贮存场所。溶剂型油漆使用及喷涂工序产生的漆渣、废包装桶、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机油、废切屑液属于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项目涉及的危险废物收集、运输、转移、处置按照《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省固体(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要求执行,并配套建设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l8597-2023)要求的危险废物临时贮存场所。危险废物临时贮存场所等关键点位应建设物联网监管系统,并与环保部门联网。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
| 项目未设置喷粉工序及烘干工序,喷漆废气处理装置由过滤棉+UV光催化氧化、活性炭吸附一体机变更为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0.17 | 0 | 0 | 0 | 0.17 | 0.17 | |
| 0 | 0.085 | 0 | 0 | 0 | 0.085 | 0.085 | |
| 0 | 0.0085 | 0 | 0 | 0 | 0.009 | 0.009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304 | 0 | 0 | 0 | 0 | 0.304 | 0 | / |
| 0.072 | 0 | 0 | 0 | 0 | 0.072 | 0 | / |
| 1 | 化粪池 | ****园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标准 | 项目运行期产生的废水主要是生活污水及食堂废水。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生活污水共同进入化粪池处理,****处理厂进水水质标准后,****处理厂处理。 | 项目废水总排口中COD、BOD5、SS、氨氮、动植物油检测范围分别为:102mg/L~108mg/L,26.3mg/L~28.6mg/L,33.4mg/L~34.9mg/L,35.6mg/L~38.8mg/L,1.10mg/L~1.40mg/L****园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标准。 |
| 1 | 过滤棉吸附+两级活性炭吸附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排放标准限值 | 本项目设置可移动式喷漆房,工件经行车送至指定喷漆区域内进行喷漆,喷漆过程中喷漆房进行封闭,喷漆废气经过滤棉吸附+两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 | 项目DA001喷漆废气监控点处颗粒物浓度范围为:20.9mg/m3~24.5mg/m3;排放速率为0.224kg/h~0.275kg/h:二甲苯浓度范围为:ND;排放速率为8.04×10-6kg/h~8.42×10-6kg/h:非甲烷总烃浓度范围为:11.5mg/m3~14.2mg/m3;排放速率为0.123kg/h~0.158kg/h:因此项目DA001喷漆废气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排放标准限值。 | |
| 2 | 布袋除尘器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排放标准限值 | 本项目需进行抛丸处理,抛丸室密闭,颗粒物经配套除尘器处理后15m排气筒排放。 | 项目DA002抛丸废气监控点处颗粒物浓度范围为:60.5mg/m3~67.2mg/m3;排放速率为0.340kg/h~0.384kg/h:因此项目DA002抛丸废气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排放标准限值。 |
| 1 | 墙体隔声、基础减震、定期检查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 | 项目运行期噪声主要来自切割机、剪板机、拉弯机、铣边机、卷板机、冲床、摇臂钻床等设备噪声,各类设备噪声值在75~90dB(A)左右,设备均位于生产车间内。本项目采用墙体隔声、基础减震、定期检查等降噪措施,减轻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 项目厂界昼间噪声值为53dB(A)~57dB(A),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 |
| 1 | 各类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妥善处理处置。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金属废屑、非溶剂型油漆使用及喷涂工序产生的漆渣、废包装桶、焊渣、抛丸工序收集粉尘、焊接工序收集粉尘以及喷粉工序收集粉尘属于一般固废,统一收集后综合处置,并配套建设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理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的临时贮存场所。溶剂型油漆使用及喷涂工序产生的漆渣、废包装桶、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UV灯管、废机油、废切屑液属于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项目涉及的危险废物收集、运输、转移、处置按照《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省固体(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要求执行,并配套建设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规范要求的危险废物临时贮存场所。危险废物临时贮存场所等关键点位应建设物联网监管系统,并与环保部门联网。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 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金属废屑、非溶剂型油漆使用及喷涂工序产生的漆渣、废包装桶、焊渣、抛丸工序收集粉尘、焊接工序收集粉尘属于一般固废,统一收集后综合处置,并配套建设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理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的临时贮存场所。溶剂型油漆使用及喷涂工序产生的漆渣、废包装桶、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机油、废切屑液属于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项目涉及的危险废物收集、运输、转移、处置按照《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省固体(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要求执行,并配套建设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l8597-2023)要求的危险废物临时贮存场所。危险废物临时贮存场所等关键点位应建设物联网监管系统,并与环保部门联网。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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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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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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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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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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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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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