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根据《****建设部 人民银行 银保监会关于规范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的意见》(建房〔2022〕16号)、《省建设厅 ****中心支行 ****监局关于贯****建设部等三部门意见进一步规范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工作的通知》(浙建房发〔2022〕45号)、《****中心城市商品房****银行公开招标实施细则》(湖建发〔2022〕29号)、《长**商****银行公开招标实施细则》(长建联发〔2022〕4号)等文件规定,****拟开展**商****银行招标工作,就下列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银行机构参加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招标人名称:****
二、招标项目名称:长**2026年**商****银行公开招标项目
三、项目编号:****
四、招标项目内容:
1、根据《****中心城市商品房****银行公开招标实施细则》(湖建发〔2022〕29号)规定和**发展需要,本次招标拟选择10家银行作为长****商品房****银行。
2、**期限:2年。
五、投标响应人的资格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国境****银行、****银行、****银行、****银行、****银行、****银行业机构;
1.依法从事存款、贷款、储蓄等业务;
2.在长**范围内设有分支机构;
3.监管评级达到以下标准:人民银行上年度综合评价结果在B级及B级以****银行对上级行开展的监管评价为准),****银行****银行不受此限制;
4.监管银行网络系统应具有与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系统进行数据对接的能力。
(二****银行投标的,由全县范围内最高一级机构(含总行)作为投标主体。各投标主体不得隶属于同一法人;
六、招标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26年08月26日至2026年09月01日止(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1:30下午:14:00-16:30
(二)报名方式:
至****(长**金陵北路15号-1一单元4楼)现场报名。
(三)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提交资料(所有材料装订成册)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自拟);
3.被授权代表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4.金融许可证(复印件);
5.提供在长**范围内分支机构的清单一份(格式自拟);
6.提供依法从事存款、贷款、储蓄等业务的清单一份(格式自拟);
7.****银行对长**支行上级行上一年度监管评级证明材料;(复印件)注:****银行****银行不用提供;
8.银行网络系统能够与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系统进行数据对接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9.投标银行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
以上资料需装订成册并加盖单位公章。
七、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标书代写
时间:2026年09月15日09:00(**时间)
地点:****建设局五楼会议室(506会议室),地址:长**明珠路689号。
八、开标时间及地点:标书代写
本次招标将于2026年09月15日09:00(**时间)在****建设局五楼会议室(506会议室)开标。标书代写
九、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
联系人:沈工
电话:0572-****962
地址:长**金陵北路15号-1一单元4楼
招标单位:****
联系人:罗工
电话:0572-****171
地址:长**明珠路689号
招标争议监督管理机构:中共********委员会
电话:0572-****947
地址:长**明珠路689号
十、其他:
1、招标公告发布地址:
长**公共**交易信息网( https://www.****.cn/col/col****713478/index.html?)
****政府信息公开网站(http://www.****.cn/col/col****234143/index.html?s=263 c=40824)
2、投标质疑时间:
(1****银行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单位、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银行公章的书面形式,质疑书应明确阐明招标过程或中标结果中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实质性内容,提供相关事实、依据和证据及其来源或线索,便于有关单位调查、答复和处理。质疑人对招标单位、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单位、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管理部门投诉。
(2)书面质疑受理地点:长**金陵北路15号-1一单元4楼,联系人:李工,联系电话:0572-****9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