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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生态环境部部令 第4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建设单位特向公众公示如下环境信息:
一、建设项目情况
项目名称:****水库除险加固工程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松花江**省段左岸一级支流温德河上游,位于**县境内
建设性质:扩建
现有工程:**水库始建于1975年,1981年投入运行,****水利局主管。枢纽工程由土坝、泄**、****电站组成,原设计洪水标准为100年一遇,校核洪水标准为500年一遇。1979年经上级有关部门研究确定,水库的设计洪水标准为100年一遇,校核洪水标准为1000年一遇。
本次建设内容:****水库除险加固设计后,经洪水复核后100年一遇设计洪峰流量为593m3/s,1000年一遇校核洪峰流量为1378m3/s。本次除险加固设计总库容为1468.86万m3,按《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SL252-2017)规定,****水库,设计洪水标准为100年一遇,校核洪水标准为1000年一遇。工程等别为Ⅲ等,大坝等主要建筑物级别为3级,次要建筑物级别为4级。泄水建筑物消能防冲设计洪水标准为30年一遇洪水,校核洪水标准为1000年一遇。施工围堰等临时建筑物为4级。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联系人:高志和
联系邮箱:****@qq.com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省中环****公司
联系人:陈工
联系邮箱:****@qq.com
四、公众意见表见附件
公示期间,在生态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生态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公众可通过向公示上述地址及邮箱发送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对本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