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关于发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配套文件的公告》(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第48号)要求,现将项目基本信息及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情况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况
项目名称:****年产10000吨金属量锑产品的含锑精矿清洁生产二期改扩建项目
项目概况:****成立于2024年2月23日,位于**市**县周****工业园。2025年,****年产10000吨金属量锑产品的含锑精矿清洁生产项目一期建成投产,一期投产规模为年产6000吨焦锑酸钠产品(3000吨锑金属)。2026年,****拟投资10000万元人民币利用已建成的2#焦锑酸钠厂房、3#预留厂房、机修车间,合并为新的2#焦锑酸钠厂房,作为生产车间,建设****年产10000吨金属量锑产品的含锑精矿清洁生产二期改扩建项目,将原有项目二期已批未建的“年产3000吨锑金属的焦锑酸钠生产线”改扩建为“****年产10000吨金属量锑产品的含锑精矿清洁生产二期改扩建项目”。
项目外购铅锑精矿、锑金矿作为两种主要原料,采用硫化钠浸出-加压氧化工艺制备焦锑酸钠产品,设计年产焦锑酸钠20000吨(锑金属量约10000吨),同时产出脱锑金精矿、铅银精矿、硫酸钠和硫代硫酸钠四种副产品。项目新增劳动定员80人,采用2班制,每班12小时,全年工作天数300天,年工作300天。
项目地址:**市**县周****工业园****现有厂区内
项目性质:改扩建
二、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1、施工期环境影响
项目涉及的土建工程很少,施工期主要是相关生产设备的安装调试等,因此施工期环境影响很小。
2、运营期环境影响
(1)水环境影响
本项目废水主要包括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本项目生产废水回用于生产,不外排;生活污水经隔油隔渣池+三级化粪池预处理,经****园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达标后排放,对**的水环境影响较小,可以接受。
(2)大气环境影响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原料投料粉尘、中和工序硫酸雾、浸出过程中产生的少量碱雾以及产品、副产品烘干干燥、筛分及料仓粉尘废气。正常排放情况下,本项目废气排放对各关心点及项目预测网格点的污染物浓度贡献值不大,满足短期浓度贡献值的最大浓度占标率≤100%,年均贡献浓度值的最大浓度占标率≤30%(一类区≤10%)的条件,并且各污染物预测浓度叠加现状浓度、区域在建、拟建项目的环境影响后,仍不会出现超标现象。可见,正常排放情况下,废气排放对当地大气环境影响不大,可以接受。
(3)噪声环境影响
本项目所在区域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项目主要设备噪声范围为70-90dB(A)。由预测结果可以看出,在采取了降噪措施后,本项目厂界昼夜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噪声实现达标排放,不会对周围声环境产生明显不利影响。
(4)固体废弃物影响
本项目的固体废弃物包括危险废物以及一般固废。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统一收集后交由相关的回收单位处理。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后,其中净化渣、混凝沉淀池沉淀渣和布袋除尘装置收集粉尘作为原料回用于一段调浆工序,其余均需交由有危废资质单位回收处置;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和处理、处置。经采取上述措施后,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直接影响。
(5)地下水影响
在项目发生预测所设定的污染泄漏事故时,及时有效地采取防渗应急措施,少量浸出液渗漏发生后对区域地下水环境可能产生的影响较小。
(6)土壤影响
本次评价通过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办法,从大气沉降、地面漫流和垂直入渗三个影响途径,分析项目运营对土壤环境的影响。经预测,企业运行10年、20年、30年,项目排放的铅、砷、锑废气沉降入土壤增量不大,叠加本底后,均不会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筛选值,大气沉降对土壤影响较小,同时在企业做好三防控和分区防渗措施的情况下,地面漫流和垂直入渗对土壤的影响较小。综上,项目运营期对土壤的影响较小,可以接受。
(7)环境风险
本项目危险物质对环境的影响途径包括直接污染和次生/伴生污染。针对项目存在的主要环境风险污染事故如泄漏、火灾、爆炸等,本评价已提出初步的防范对策措施和突发事故应急方案。建设单位应在施工过程、营运过程中切实落实消防和劳动安全主管部门的要求,以及本报告中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和对策建议,则可最大限度地降低环境风险。在加强管理的前提下,项目的环境风险是可以接受的。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施工期污染治理措施
由于施工期不长,施工期污染是临时性的,在施工结束后此类污染源即可消除。只要施工单位切实落实各项施工期环保措施,施工期间对环境产生的影响可接受。
2、运营期污染治理措施
(1)废水治理措施
本项目蒸发装置冷凝水经收集后回用于搅拌和球磨工序和一段调浆工序;二段浸出后板框压滤废液经收集后,回用于一段调浆工序,不外排;2#焦锑酸钠厂房车间地面冲洗废水和研发楼阶段性试验废水经分别收集后,回用于搅拌和球磨工序,不外排;水喷淋塔更换废水经配套的三级混凝沉淀池处理后,经**池循环回用于喷淋塔补充用水,**池更换废水回用于搅拌和球磨工序,不外排;三段洗涤废水与氧化后液混合后,一并进入中和工序,不外排;硫代硫酸钠离心工序产生废母液交由危废资质单位处理;研发楼检测工序产生的检验清洗废水回用于一段调浆工序,不外排;冷却塔更换废水经收集后,回用于搅拌和球磨工序,不外排;研发楼检测工序产生的检验废液经收集后,交由相关危废资质单位处理。
本项目生活污水经隔油隔渣池+三级化粪池预处理达标后,经****园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后排入**。
(2)废气治理措施
本项目投料工序产生的粉尘废气、中和工序硫酸雾废气、硫酸钠烘干、进料仓和包装工序粉尘废气经分别收集后,通过一套“碱液喷淋塔”处理达标后,经20m排气筒(DA005)排放。
焦锑酸钠烘干、进料仓和包装工序粉尘废气经分别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喷淋塔”处理达标后,经20m排气筒(DA006)排放。
(3)噪声治理措施
本项目拟对高噪声生产设备进行合理布局、基础减振处理,通过隔声、减振、消声、吸声综合处理减少对外环境的影响。
(4)固体废物治理措施
对各种固体废物进行分类堆放处理,厂区内设置生活垃圾临时堆放点、一般生产固废暂存场所、危险废物暂存场所。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统一收集后交由相关的回收单位处理;危险废物中净化渣、混凝沉淀池沉淀渣和布袋除尘装置收集粉尘作为原料回用于一段调浆工序,其余均需交由有危废资质单位回收处置。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和处理、处置。
(5)土壤治理措施
严格落实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加强废气处理治理设施检修、维修,使大气污染物得到有效控制;生产过程中严格落实废水收集、治理措施,生产废水全部回用,充分利用厂区的事故应急池在厂区废水处理设施故障或发生火灾爆炸事故时,将事故废水转移至事故应急水池暂存,故障、事故解除后妥善处理,禁止生产废水外排;固体废物特别是危险废物收集、转运、贮存、处理处置各环节做好防风、防水、防渗措施,避免有害物质流失,禁止随意堆放、弃置、填埋;定期对厂区及周边的土壤开展跟踪监测,一旦发现土壤污染现象,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保护和改善土壤环境。
(6)地下水治理措施
按地下水污染防治的要求,项目厂区划分为重点污染防渗区、一般污染防渗区和简单防渗区。建设单位需按要求做好相应的防渗措施。项目运行期间,建设单位定期对项目所在地周边进行地下水跟踪监测,通过运营期的检测,可以及时发现可能的地下水污染,采取补救措施;一旦发现地下水污染事故,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应急措施控制地下水污染,并使污染得到治理。
(7)风险防范措施
本项目风险主要为危险物质泄漏、火灾、环保设施失效烟气未经处理紧急排放的风险等。针对运营期潜在事故,环评提出了风险管理制度、风险防范措施、应急预案等多方面的应急措施,以达到控制、消减、防止各项危险物质进入环境。严格落实本环评提出的风险防范及应急措施后,本项目环境风险可控。
综上所述,在采取相关的环保措施后,运营期产生的这些环境影响是在可控范围内的。
四、综合结论
在严格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及风险防范措施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看,****年产10000吨金属量锑产品的含锑精矿清洁生产二期改扩建项目是可行的。
五、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单位:****
地址:**市**县周****工业园
联系人:张总 电话:0751-****288
六、环评单位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公司
地址:**市**区沐溪大道170号创智城1幢3楼
联 系 人:孟工 联系电话:0751-****090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内容
1、为让公众对项目环境影响有更深入的了解,公众可查阅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可查阅,****公司或环评单位获得;
2、本项目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为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见报告书)的公民、法人和组织的意见,鼓励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之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与;
3、公众意见表见附件。
4、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在10个工作日内将填写的****公司,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我公司和环评单位将对反映的意见认真核实、对待,对良好建议我们将积极采纳,并贯穿于整个建设过程中。
公示时间为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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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8月25日
****年产10000吨金属量锑产品的含锑精矿清洁生产二期改扩建项目(****).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