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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学2026年暑假维修改造项目预算评审 |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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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资额(¥590,000元) |
| 工程造价咨询 |
| 5 |
| 暂不做评估与测算 |
| 基本费率、审减提成费率均参照《****政府投资建设项目预算评审管理办法》(浮府办字[2024]5号)等有关规定计算评审服务费标准并结合市场价,本项目报审额在200万元(含)以下,基本费率为0.15%。服务金额不超过30万元 |
| 从工程造价管理方面,对使用财政性资金的校建投资项目(包括**、改扩建、修缮、技术改造等项目)的真实性、合理性和准确性进行审核、论证和评价。 |
| 3(个工作日) |
| 15(个工作日) |
| 5(个工作日) |
| 随机抽取 |
| 2026-08-10 09:00:00 |
| 线上选取 |
| 2026-08-10 09:3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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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暂无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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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学2026年暑假维修改造项目预算评审 |
| 随机抽取 |
| 我局通过江****超市****中学2026年暑假维修改造项目预算评审服务选取工作,采购项目编码:****。本项目经平台随机抽取,确定****为本项目中选中介服务机构,中选通知书已于2026年8月10日正式出具。 中选结果公示生效后,该中选单位未主动与我局开展项目对接工作。我局工作人员分别于2026年8月11日、8月12日、8月14日多次致电该单位联系人(联系号码:150****0315),****超市管理规定落实项目对接、合同洽谈等相关工作。通话过程中,该单位明确表示系误报名本项目,无意愿承接本项目服务,明确告知将无正当理由放弃中选资格,拒不履行项目服务义务,上述沟通通话均留存录音证据。截至2026年8月21日,该单位既未主动联系我局,也未向我局提交书面放弃中选资格的相关材料,属于无正当理由放弃中选结果的违规行为。 该中介机构上述行为违反《江****超市管理办法》(赣府厅发〔2025〕30号)第五章第三十一条第一款:无正当理由放弃中选结果或者不按时与项目业主签订项目合同的相关规定,扰乱江****超市正常交易秩序,造成本项目实施进度延误。经****集体研究,现作如下处理意见: 1.同意取消****本项目中选资格,本次取消中选资格所产生的相关责任由我局自行承担; 2.恳请贵机构依据《江****超市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对****上述违规行为予以核实并依规处置。 ****中学2026年暑假维修改造项目能够按期推进落地,现正式向贵单位申请,对本项目预算评审服务中介机构予以重新公开选取。 特此申请。 |
| 2026-08-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