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6年水稻秸秆翻耕还田作业服务组织二次公开遴选的公告
首次遴选(8月13日至8月21日)因有效申报单位不足三家,不符合遴选程序要求,已按相关规定作流标处理,现重新组织公开遴选,并将二次遴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业主单位:****。
(二)作业区域:南宝镇、加来镇。
(三)作业内容:水稻秸秆机械化翻耕还田,全年计划作业面积11300亩。作业质量要求:翻埋入土深度符合农艺要求,田面基本平整,无大量秸秆浮草外露。
(四)补贴标准:不超过30元/亩,专项资金总额34万元,按核验合格作业面积据实结算,资金拨付完毕即止。
二、申报条件
(一)在中华人民**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非法人组织均可。法人组织应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国家“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申请核发的新版合法且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且经营范围符合工作范围系列活动的要求。非法人组织应提供登记证明文件(如个人独资企业的营业执照、合伙企业的合伙协议等)。
(二)具备与作业任务相匹配的农机设备(同等条件下,已安装作业监测终端的优先)。
(三)近三年无不良信用记录(提供“信用中国”查询截图)。
(四)不接受联合体申报。
三、遴选程序
(一)自主申报。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报材料。
(二)资格审查。对申报材料完整性、合规性进行审查。
(三)综合评审。综合考虑设备能力、作业经验、服务信誉等因素,择优确定入选服务组织。
(四)结果公示。遴选结果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确定为中标单位。
四、报名方式
(一)需提交材料: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及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农机设备清单、信用查询截图、同类项目业绩证明材料(如有)。**让利承诺书于入选后签署。
(二)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9月2日,逾期不予受理。
(三)报名地点:**县**镇**路114号****。
(四)申报材料递交方式:接受现场递交和邮寄(仅限EMS)。以邮寄方式递交的,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寄达,逾期不予受理。邮寄时效认定以我方实际签收时间为准,签收截止时间为2026年9月2日17时30分,凡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无论何时寄出,均不予受理。参选单位须充分预估邮寄时长,邮寄途中产生延误、破损、丢失等风险自行承担,不接受到付邮件。快件外包装请清晰标注“秸秆还田作业服务组织遴选申报材料”及参选单位全称。标书代写
联系人:符扬
联系电话:177****5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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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