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项目名称:2026年电子治疗胃镜等医疗设备采购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电子结肠内窥镜(PCF-H290TI)、电子上消化道内窥镜(GIF-H290T)、电子上消化道内窥镜(GIF-H290Z)
数量:3
预算金额(元):****000
单位:条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适配电子胃肠镜系统(CV-290)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00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我院已购的电子胃****公司研发和生产,属于Ⅲ类精密医疗器械,主要用于消化道疾病临床检查与诊断。该系列电子胃肠镜由奥林巴斯独家研发制造,图像采集、弯曲操控、导光成像、密封管路等核心零部件涉及原厂专有专利技术,零部件尺寸、光学参数、电路协议、密封工艺均为设备专属定制,不对第三方开放技术图纸与生产授权,市场上不存在可完全兼容的标准化替代配件,非原厂配件无法实现整机系统完整匹配,仅原制造商能够提供对应型号原装配件。电子胃肠镜整机为国家注册的Ⅲ类医疗器械,本次更换的故障配件属于整机注册组成部分。非原厂配件未纳入该设备医疗器械注册体系,更换非原厂配件将造成设备注册状态与实际硬件不一致,不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相关管理要求,存在设备合规风险。原厂配件具备完整溯源链条,可满足设备质控、监管核查要求。第三方机构无法获得原厂配件的出厂测试标准,非原厂配件装配后极易发生二次故障,造成设备反复停机,影响内镜科室正常诊疗工作,增加医院运维成本。采购原制造商原厂配件,配件经过整机匹配测试,可保障维修后设备长期稳定运行,同时可获得原厂对应的技术资料与质量保障,保障设备后续正常使用。该批维修配件因专有技术、专机专用、医疗安全及法规合规等客观因素,只能从奥林巴斯原制造商或其合法授权机构处采购,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 “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 的相关情形。因此,拟申请采用单一来源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地址:**省**市**区忠庄****酒店C栋5-7号、5-8号
三、公示期限
2026年08月25日至2026年09月01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联 系 人:杨燕
联系电话:0856-****114
联系地址:****开发区****园区**大道
2.财政部门
联 系 人: 谭老师
联系电话:137****6196
联系地址:**省**市**县府后街246号
3.采购代理机构(如有)
联 系 人:刘礼、李闻琦、吴毅若
联系电话:0851-****6704
联系地址: **省**市**路鑫都财富大厦16层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单一论证意见表.pdf (529.2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