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根据《****文物局关于做好2027年度**省文物保护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浙文物〔2026〕244号)和《****财政厅****文物局关于印发**省文物保护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浙财文〔2022〕21号)的要求及精神,**博物馆申报2027年度**省省级文物单位保护修缮项目:**省级文物保护单位飞鹏巷陈宅(附楼)修缮工程,申报经费134.17万元。现予以公示。
一、公示期限:从2026年8月25日起至8月31日,共7天。
二、反映问题的方式: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信函以当地寄出邮戳时间为准,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署本人真实姓名。
联系地址:**市鹿**南汇街道市府路321号
联系人:邓子微
联系方式:0577-****7220
邮箱:****@qq.com
****
2026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