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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 ****环境局**分局 | 成文日期: | 2025-01-23 |
| 名称: | ****环境局**分局关于拟对****液态包装设备生产厂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查的公示 | ||
| 文号: | 发布日期: | 2025-01-23 | |
| 主题词: |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经审议,我局拟对《****液态包装设备生产厂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5年1月23日至2025年2月5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间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市**区柳园路5号
邮编:515100
联系电话:0754-****5872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 ****液态包装设备生产厂区建设项目 | |
| 建设单位 | **** |
| 建设地点 | **省**市潮****工业园 |
| 环评机构 | ******公司 |
| 项目概况 | ****拟投资人民币10000万元在**省**市潮****工业园**液态包装设备生产厂区建设项目。项目用地面积约66666.5平方米,建筑面积约37113.1平方米。项目建成后年产20套灌装包装生产线成套设备。项目劳动定员500人(其中生产人员420人,管理人员80人),年工作300天,每天工作8小时,厂区内设置食堂和宿舍。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水环境 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和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达到《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要求,同时满足****处理厂进水水质标准后排入****处理厂进行处理,最终排入练江;喷砂用水经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外排;水淬火工序用水及钝化工序用水循环使用,废液定期更换,不外排,对水环境影响较小。 2、大气环境 项目油淬火废气经设备内置风管收集、回火废气经半密闭型集气罩收集后一同通过“热交换器+过滤网过滤+静电高效净化器+活性炭吸附设施”处理后,有机废气执行《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中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要求、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限值要求;喷漆工序废气经密闭负压收集后经“除雾器+滤纸过滤+活性炭吸附设施”处理、喷塑废气经密闭负压收集后经“水喷淋+除雾器+活性炭吸附设施”处理后,有机废气执行《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中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要求、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限值要求、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要求;水淬火废气(氯化氢)经半密闭型集气罩收集后经“碱液喷淋塔”处理后执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限值要求;食堂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表2中型规模标准要求;切割粉尘经包围型集气罩收集、金加工粉尘及机械抛光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均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焊接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移动式焊烟净化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无组织废气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氯化氢执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中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二级)新扩改建要求;厂区内有机废气执行《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3、声环境 项目生产设备等采用减振、隔声等措施后,对声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 项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切割废料、****公司回收处置;包装废物、焊渣、喷砂废渣及废布袋由一般****公司处置;油淬火废渣、水淬火废渣、废水淬液、漆渣、塑粉粉末、钝化废液、废擦拭布、废过滤网、废过滤纸、废活性炭、喷淋塔废液、喷淋塔废渣、含油抹布手套、废碱液、废油渣、废机油及废机油桶等暂存危险废物暂存间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对环境质量影响较小。 |
| 公众参与情况 | 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公示发布至今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