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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 ****环境局**分局 | 成文日期: | 2026-07-14 |
| 名称: | ****环境局**分局关于拟对****功能性聚酰胺新材料纺丝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查的公示 | ||
| 文号: | 发布日期: | 2026-07-14 | |
| 主题词: |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经审议,我局拟对《****功能性聚酰胺新材料纺丝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6年7月14日至2026年7月20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间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市**区柳园路5号
邮编:515100
联系电话:0754-****5872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 项目名称 | ****功能性聚酰胺新材料纺丝生产项目 |
| 建设单位 | **** |
| 建设地点 | **市******联合社坊坑洋坊 |
| 环评机构 | ******公司 |
| 项目概况 | ****拟投资人民币173360万元在**市******联合社坊坑洋坊**功能性聚酰胺新材料纺丝生产项目。项目占地面积约81026.3平方米,建筑面积约281565.45平方米。项目分三期建设,建成后年产锦纶6长丝(HOY)52800吨、锦纶6长丝(FDY)37700吨、锦纶6弹力丝(DTY)39500吨。项目劳动定员850人,每天工作24小时(三班制),年工作300天。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水环境 项目生****处理站采用“物理化学法+厌氧生物处理法+好氧生物处理法+物理化学法”预处理、生活污水(其中食堂废水先经隔油池处理)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达到《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要求,同时满足**市****处理厂进水水质标准后排入**市****处理厂进行处理,对水环境影响较小。 2、大气环境 项目锦纶生产废气与煅烧废气经设备废气排口直连方式收集后,通过“收油器+喷淋系统+除雾器+静电除油+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CO)”进行处理,非甲烷总烃、氨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中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处理站废气经单层密闭负压收集后经“生物法(滴滤)”处理后,氨、硫化氢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要求,非甲烷总烃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中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食堂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表2中型规模标准要求;无组织废气非甲烷总烃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中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要求,氨、硫化氢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二级)新扩改建要求;厂区内有机废气执行《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中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3、声环境 项目经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减振隔声、合理规划布置、加强设备维护保养等措施后,对声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 项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锦纶生产过程边角料及不合格品、废包装材料、煅烧废料、废反渗透膜、废离****公司回收;废水处理污泥委托****处理;油剂空桶由厂家回收;废催化剂、废机油、废机油桶、含油废渣、废油、废活性炭、废油抹布、废过滤棉等暂存危险废物暂存间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对环境质量影响较小。 |
| 公众参与情况 | 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公示发布至今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