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潮阳区海门镇西南门学校(一期)新建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审批
广东-汕头-潮阳区
发布时间: 2026年08月25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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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分类:
发布机构: **市**** 成文日期: 2025-11-25
名称: **市潮****学校(一期)**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文号: **水许决字〔2025〕54号 发布日期: 2025-11-25
主题词:
**市潮****学校(一期)**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发布日期:2025-11-25

**市**区******联合社:

我局于2025年11月24****联社**市潮****学校(一期)**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的申请材料(包括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申请、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和技术审查意见及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承诺书)。经程序性审查,****联社提交的申请材料符合相关要求,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如下:

(一)基本同意建设期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1.19公顷。

(二)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执行建设类项目南方红壤区二级标准。

(三)同意水土流失防治目标为:水土流失总治理95%,土壤流失控制比1.0,渣土防护率95%,林草植被恢复率95%,林草覆盖率22%。

(四)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及分区防治措施安排。

(五)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投资概算编制的原则、依据和方法。根据《**省****财政厅 ****水利厅关于规范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标准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21〕231号)规定,对一般性生产建设项目,按照征占用土地面积一次性计征,每平方米0.6元(不足1平方米的按1平方米计)。本项目需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的面积为11926㎡,需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7155.6元。根据《关于印发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综〔2014〕8号)第十一条:“下列情形免征水土保持补偿费:****学校、幼儿园、医院、养老服务设施、****福利院等公益性工程项目的;……..”,****学校类型,可免征水土保持补偿费。


附件:实施**市潮****学校(一期)**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告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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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24日


附件:

实施**市潮****学校(一期)**项目工程水土保持方案告知书


****联社申请的关于**市潮****学校(一期)**项目水土保持方案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为依法实施该项目的水土保持方案,依据《中华人民**国水土保持法》《**省水土保持条例》的相关规定,告知如下:

一、请按照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做好水土保持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加强施工组织等管理工作,切实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二、请严格按方案要求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各项施工活动要严格限定在用地范围内,严禁随意占压、扰动和破坏地表植被。做好表土剥离和弃渣综合利用。根据方案要求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和水土保持措施实施进度,严格控制施工期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

三、请切实做好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加强水土流失动态监控。项目开工前开展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向我局提交水土保持监测季度报告和年度报告(项目建设工期在三年以上的需报送年度报告)。

四、请做好水土保持监理工作,确保水土保持工程质量。

五、请落实报告制度。在项目开工建设后及时向我局书面报告开工信息。

六、如项目建设的地点、规模如发生重大变化,或者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措施发生重大变更,应当补充或者修改水土保持方案,报我局审批。在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弃渣场外新设弃渣场的,或者需要提高弃渣场堆渣量达到20%以上的,应当在弃渣前编制水土保持方案(弃渣场补充)报告书,报我局审批。

七、项目在竣工验收和投产使用前,你经联社应对水土保持设施进行自主验收。水土保持设施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生产建设项目不得投产使用。

八、请配合做好监督检查工作。我局将对水土保持方案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时,你经联社应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九、本许可文件自批准之日起有效限3年。

如违反上述告知事项,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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