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阳区水务局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审批
广东-汕头-潮阳区
发布时间: 2026年08月25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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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分类:
发布机构: **** 成文日期: 2026-05-27
名称: ****水务局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文号: **水许决字〔2026〕25号 发布日期: 2026-05-28
主题词:
****水务局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发布日期:2026-05-28



**市******服务中心:

你单位关于申请**市**区练江片区乡村**示范带—练江支流井仔湾流域风貌提升项目(井仔湾碧道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审查的申请及相关材料收悉。我局于2026年4月18日组织专家评审并形成专家评审意见。随后,你单位落实编制单位修编完善形成了《**市**区练江片区乡村**示范带—练江支流井仔湾流域风貌提升项目(井仔湾碧道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报批稿)》,经专家组复审通过,由你单位于近日报送我局。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省水土保持条例》和《中华人民**国水土保持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水土保持有关技术规范和标准,我局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申请材料,**市**区练江片区乡村**示范带—练江支流井仔湾流域风貌提升项目(井仔湾碧道工程)位于**市**区**镇井仔湾两岸,包括环形碧道工程、环形品质提升工程、人行桥三部分内容:(1)环形碧道工程围绕井仔湾建设,串联**、**、潮联、**、塭内、和舖等6个社区,**碧道2.0m人行道+2.5m骑行道5333m,其中栈桥长度为1503m,**混凝土挡墙1588m;(2)环形品质提升工程沿井仔湾水域建设的生态驳岸约2142m;建设清洁船停靠点4处沿线布设景观座椅、坐凳、垃圾桶,并改造公共厕所2处满足周边居民及游客休憩需求;(3)人行桥于井仔湾中部设置一座人行桥梁,人行桥南北两侧与碧道相连。人行桥采用九曲桥形态,桥梁全长约194m,桥面宽度7m~12m。上部结构采用连续拱桥和连续板梁桥,下部结构设置直径0.8m的桥墩19个,长6.2m、宽0.6m~0.8m的拱桥桥墩4个。本项目总占地面积7.89hm2,其中永久占地5.89hm2,临时占地2.00hm2,原始占地类型为草地、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交通运输用地、其他土地。本项目土石方挖填总量12.94万m3,其中挖方总量9.34万m3,填方总量3.60万m3,无借方,弃方5.74万m3,弃方全部运至**市金泰建筑****公司进行综合利用。

工程概算总投资12328.61万元,其中土建投资10122.74万元,建设资金由统筹各级资金解决。工程已于2025年5月开工,2026年12月完工,总工期20个月。本方案为补报水土保持方案。

二、项目水土保持方案主要意见

(一)原则同意该项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总面积为7.89hm2。

(二)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南方红壤区建设类项目二级标准。

(三)同意水土流失防治目标为:水土流失总治理度95%、水土流失控制比1.0、渣土防护率95%、表土保护率87%、林草植被恢复率95%、林草覆盖22%。

(四)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及分区防治措施安排。施工建设期间应注重做好场地内临时排水、拦挡、覆盖等措施,落实绿化措施,防止水土流失危害。

(五)基本同意本水土保持方案投资估算的编制原则、依据和方法。根据《**省****财政厅****水利厅关于规范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标准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21〕231号),对一般性生产建设项目,按照征占用土地面积一次性计征,每平方米0.6元(不足1平方米的按1平方米计),本项目需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的面积为78866m2,共需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47319.6元。请****税务局、财政局、发改局、自然**局、水务局《关于做好我市水土保持补偿费等四项非税收入项目划转工作的通知》(**税发〔2020〕87号)有关要求,依法依规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

三、有关工作要求

(一)你单位应依法履行水土流失防治责任,严格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水土保持设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制度。特别要按照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做好项目水土保持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并与主体工程设计同步开展,报主体工程审查、审批部门办理水土保持工程的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的审查、审批手续。

(二)你单位要加强对水土保持工作的组织管理,将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分解细化到具体部门和各参建单位,同时要按相关规定制定项目水土保持工作管理制度,确定水土保持目标、任务与要求,落实责任跟踪与奖惩措施,定期检查落实。

(三)你单位要严格按照水土保持方案要求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各类施工活动要严格限定在用地范围内,严禁随意占压、扰动和破坏地表植被,做好表土的剥离、保存和利用。加强临时堆土场管理,及时落实各项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做好弃渣综合利用,建设过程中如产生弃渣,要及时运至方案确定的专门场地;根据方案要求优化施工工艺、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和水土保持措施实施进度,施工建设期间应注重做好临时排水、拦挡、苫盖等措施,严格控制施工期间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施工结束后,及时恢复迹地植被。

(四)你单位要落实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制度,切实做好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加强水土流失动态监控。及时收集、整理监测资料,及时向我局提交水土保持监测季度报告。

(五)你单位要落实水土保持监理工作制度,及时做好水土保持分部工程及单元工程的验收工作,确保水土保持工程建设质量和进度。

(六)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经批准后,如工程扰动新涉及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或者重点治理区,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或者开挖填筑土石方总量增加30%以上,表土剥离量或者植物措施总面积减少30%以上,或者水土保持重要单位工程措施发生变化,你单位应当补充或者修改水土保持方案,报我局审批。因工程扰动范围减少,相应表土剥离和植物措施数量减少的,不需要补充或者修改水土保持方案。

(七)在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弃渣场以外新设弃渣场的,或者因弃渣量增加导致弃渣场等级提高的,你单位应当在弃渣前编制水土保持方案补充报告,报我局审批。

(八)项目在竣工验收和投产使用前,你单位应对该项目整体水土保持设施进行自主验收。在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通过后3个月内,向我局报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材料,并接受验收核查。水土保持设施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生产建设项目不得投产使用。

(九)请配合做好监督检查工作。我局将对水土保持方案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你单位应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十)本许可文件自批准之日起有效期限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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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5月27日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