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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万吨/年磷酸铁锂综合利用项目(一期),因项目推进过程中土地面积核减,拟调整设计方案,具体详见总平面图。
根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三条、五十条及《**省实施办法》第三十五条、五十三条规定和《**省城乡规划信息公开公示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现予以批前公示,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公示时间为2026年4月27日至2026年5月6日止。
公示期限内,利害关系人若有意见,可来信来访或来电向我局反映、发表意见和看法,或在公示期间向我局申请听证;逾期未提出,视为放弃权利。****办公地点:**省**市**县**路165号,邮编:364200,联系方式:0597-****028,联系人:蓝工,电子邮箱:****@163.com。
附件:拟调整总平面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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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