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气压缩机试验台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空气压缩机试验台采购招标人为****,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空气压缩机试验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空气压缩机试验设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3.2不得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黑名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cn)查询为准,投标人需在采购公告发布后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截图并加盖公章)。
3.3其供应的产品及****集团通报整改期限内。(以“国铁集团采购平台”信用评价结果查询为准,投标人需在采购公告发布后从“https://cg.****.cn/baseinfor/public/supplierList?identificati_errorff=05”网站截图并加盖公章)。
3.4投标人须是空气压缩机试验台设备生产商,须提供在2021-2026****集团、国有铁路、中车集团所属单位的1个同种设备的供货业绩。投标人需提供用户单位出具的设备运行使用评价情况。供货业绩证明包括:相对应的中标通知书、合同、发票。
3.5不接受代理投标。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业务。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诚信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等失信情形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投标人须为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cn/)注册供应商。新用户请先登录国铁采购平台完成企业用户注册并通过初审。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8月25日 17:00至2026年9月1日 17:00(**时间)登录国铁采购平台(电子招标采购系统)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空气压缩机试验台:1000元,售后不退。缴费时应注明项目名称、编号、包件号,在下载截止时间前未提供有效缴费凭证的,视为未购买招标文件。标书代写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年9月16日 10:00,地点为**市**区狮岭镇山前旅游大道西18号。标书代写
6.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国铁采购平台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
地 址: **市**区狮岭镇山前旅游大道西18号
邮 编: 510800
联 系 人:020-****3232
电 话: 020-****3232
传 真: /
电子邮件:gztlgdzbgs.nnu@vip.****.com
网 址: /
开户银行:建行****狮岭支行
账 号: 440********200001862
9.其他
2026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