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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端电子测量仪器创新及产业条件建设项目 |
| 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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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易所 |
| 金额 |
| ****998元(人民币) |
| 5工作日 |
| Tue Aug 25 00:00:00 GMT+08:00 2026 |
| 否 |
| 网络竞价 |
| 1.竞价结束后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受让方需缴纳标的余款和履约保证金及交易服务费,同步与转让方签订买卖合同(合同内容见附件,成交后按公示合同模版签署)。成交人无正当理由不签合同,或在签订合同时向转让方提出附加条件,或不按时缴纳所有款项,视为自动放弃成交资格,****交易所优先扣除交易服务费,转让方扣除其余竞价保证金作为赔偿后,重新挂牌 ****交易所可根据转让方单方申请,无需取得受让方同意下,完成上述扣费和重新挂牌流程)。保证金不足以弥补给转让方的造成损失的,转让方有权要求受让方予以赔偿。 2.受让方须按照成交价格的10%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与余款****交易所账户。 3.签订合同且价款到位后,受****交易所在收到砂石土**处置合同和受让方应付全服交易款项和服务费后,把全部交易价款和履约保证金支付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4.本项目交易双方服务费全部由受让方承担。 受让方在装卸和运输过程中如需报相关部门审批的,应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批准手续;涉及标的装卸、加工、运输、场地租赁、平整复原及清运等费用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6.砂石运输须符合交通法规、公路运输、****政府相关部门规定,运输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造成道路、周边环境及其他损坏均由受让方自行负责并承担全部责任。 7.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标的 所有权归受让方 所有,由受让方负责管理,移交后标的损毁、灭失均由受让方自行负责。标的移交后,受让方不得进行现场作业,并须自移交之日起120个自然日内完成标的清运、道路环境恢复等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