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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4********455650Q | 建设单位法人:梁剑东 |
| 朱献文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区 |
| **市**工业区大塘园A区15-1A号之二地块 |
| **** 改扩建项目(一期)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28-棉纺织及印染精加工;毛纺织及染整精加工;麻纺织及染整精加工;丝绢纺织及印染精加工;化纤织造及印染精加工;针织或钩针编织物及其制品制造;家用纺织制成品制造;产业用纺织制成品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1752-C1752-化纤织物染整精加工 |
| 建设地点: | **省**市**区 **市**工业区大塘园A区15-1A号之二地块 |
| 经度:112.946090 纬度: 23.452370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1-11-04 |
| 佛环三复〔2021〕81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 2025-04-24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5000 |
| 200 | 运营单位名称:**菲****公司 |
| 914********922161G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逸泓水务****公司 |
| ****0101MA59F63J7L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0101MA9UUKXC74 | 竣工时间:2025-01-31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6-07-08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8-21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js-eia.cn/project/detail?type=6 proid=790b7b24559c****838a70279b8cf4ae |
| 改扩建 | 实际建设情况:改扩建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改扩建项目新增年染色、印花针织布 3200吨/年,调整针织布染色比例,同时,新增染整加工蕾丝布2000吨/年,无缝内衣 150吨/年,改扩建完成后全厂的产能为染色、印花针织布6000吨/年(其中约有1200吨/年的针织布只进行印花加工处理,另外4800吨/年的针织布需先将坯布染色后再进行印花加工处理),蕾丝布8000吨/年,无缝内衣600吨/年。 | 实际建设情况:改扩建项目分期建设,本期工程建成后,全厂年产染色针织布3600吨/年、蕾丝布8000吨/年、无缝内衣600吨/年,未突破环评批复时全厂产能规模。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针织布:除油-预定型-煮漂染洗-印花蒸化-脱水-烘干-柔软定型-检验;无缝内衣:验布-煮漂染洗-脱水-检验;蕾丝布:验布-预定型-煮漂染洗-脱水-开幅-柔软定型-检验 | 实际建设情况:本期工程未设置印花(包括印花后蒸化、水洗)工序,其它生产工艺和环评批复时相同。针织布:除油-预定型-煮漂染洗-脱水-烘干-柔软定型-检验;无缝内衣:验布-煮漂染洗-脱水-检验;蕾丝布:验布-预定型-煮漂染洗-脱水-开幅-柔软定型-检验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定型废气经“水喷淋-湿式高压静电”装置处理后排放;印花蒸化废气经“水喷淋-湿式高压静电”装置处理后排放;车间2共设置4个15m高的排气筒、车间3共设置2个15m高的排气筒、车间4共设置3个15m高的排气筒。在染色、烘干等过程中产生的废气以无组织形式排放。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处理厂处理。废包装材料、不合格产品、废布匹属于一般工业固废,交有能力的单位处置;染料及助剂包装物、废机油、废染料及助剂、定型废气处理废油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 实际建设情况:定型废气经“水喷淋-湿式高压静电”装置处理后排放;车间3新增定型废气排放口1个,编号DA001,高度25m;车间4保留已验收定型废气排放口2个,编号DA002和DA003,高度15m。本期工程未设置印花(包括印花后蒸化、水洗)工序,未产生印花蒸化废气。 在染色、烘干等过程中产生的废气以无组织形式排放。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处理厂处理。废包装材料、不合格产品、废布匹属于一般工业固废,交有能力的单位处置;废包装桶、废机油、废染料、定型废气处理废油属于危险废物,****公司回收处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
| 环评批复时车间3定型废气排气筒高度15m;实际建成车间3新增定型废气排气筒高度25m,不属于废气主要排放口,不属于重大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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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15 | 1.52 | 3.941 | 0 | 0 | 3.835 | 1.52 | / |
| 1 | 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处理厂处理。 | 废水中第一类水污染物达到《**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表1“第一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总铜、总锌、总锰、总硒达到**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类污染物第二时段限值,总锑达到《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7-2012)及其修改单限值要求。 | 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处理厂处理。 | 连续2d,每天4次,监测废水的总汞、烷基汞、总镉、总铬、六价铬、总砷、总铅、总镍、苯并[a]芘、总铍、总银、总铜、总锌、总锰、总硒、总锑 |
| 1 | 型废气经“水喷淋-湿式高压静电”装置处理后排放;印花蒸化废气经“水喷淋-湿式高压静电”装置处理后排放;车间2共设置4个15m高的排气筒、车间3共设置2个15m高的排气筒、车间4共设置3个15m高的排气筒。在染色、烘干等过程中产生的废气以无组织形式排放。 | 定型废气有组织排放非甲烷总烃达到《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 表1 限值,颗粒物达到**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表 2 第二时段二级标准。颗粒物无组织排放厂界监控浓度达到**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监控浓度标准,臭气无组织排放厂界监控浓度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二级“新扩改建”标准,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厂界监控浓度达到**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特别的,厂区内(厂房外)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达到《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3限值。 | 定型废气经“水喷淋-湿式高压静电”装置处理后排放;车间3新增定型废气排放口1个,编号DA001,高度25m;车间4保留已验收定型废气排放口2个,编号DA002和DA003,高度15m。本期工程未设置印花(包括印花后蒸化、水洗)工序,未产生印花蒸化废气。 在染色、烘干等过程中产生的废气以无组织形式排放。 | 定型废气FQ-****001 (DA001),连续2d,每天3次,监测废气处理措施TA001入口、DA001的烟气参数、非甲烷总烃、颗粒物;监测厂界非甲烷总烃、颗粒物、臭气浓度(颗粒物、非甲烷总烃3次/天,连续2天;臭气浓度4次/天,连续2天);监测厂区内非甲烷总烃(3次/天,连续2天) |
| 1 | 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有效的消声、隔声等降噪措施。 | 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级标准,即昼间≤65 dB(A),夜间≤55 dB(A)。 | 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有效的消声、隔声等降噪措施。 | 厂界监测等效A声级(连续2d,昼夜各1次 ) |
| 1 | 废水收集池、事故应急池和危险废物暂存间按重点防渗区要求落实防渗措施,车间地面、一般固体废物暂存间等按一般防渗区的要求落实防渗措施。其他非生产性车间和厂内道路施以简单防渗。 | 厂内废水收集池和事故应急池设置为地下池,池体采用钢筋混凝土结构,混凝土采用P8等级抗渗混凝土,抗渗等级按重点防渗区设计要求执行,池体竣工后进行不低于3次的蓄水试验,以保证池体防渗结构安全和可行。废水收集池和事故应急池池底及池壁整体浇筑成型,施工缝、变形缝、穿墙管、预留孔洞等薄弱部位采取止水钢板、止水带等防渗止水措施,池体内表面采取防腐、防渗处理,形成结构自防水与表面防渗相结合的防渗体系。经现场核查,废水收集池、事故应急池池体结构完整,未见明显裂缝、渗漏、外溢等情形,废水管网采用明管敷设,便于日常巡查和及时发现跑冒滴漏。 厂内危险废物暂存间设置为独立封闭仓库,具备防风、防雨、防晒条件。施工基础采用P8等级抗渗混凝土,抗渗等级按重点防渗区设计要求执行,地面辅以环氧树脂防腐防渗地坪,墙面裙脚、地面转角及可能接触危险废物或渗漏液的区域同步采取防渗、防腐处理。厂内危险废物暂存间地面整体平整、无明显裂缝、破损和渗漏痕迹。危险废物暂存间内液态类和半固态类危险废物(废油和废染料)采用密闭包装桶暂存,沾染有危险废物的空桶确保桶内无液体并集中堆放。危险废物暂存间内容器外观完好,未见破损、渗漏现象。 对于一般防渗区车间地面、一般固废暂存区等,地面全部硬底化,地面平整、密实,未见明显破损、开裂、沉降及裸露地面;染料、助剂等原辅材料均在室内存放,包装容器保持完好;一般固体废物暂存区设置固定堆放区域,固体废物分类收集、规范堆存,未见露天堆放、散落及雨水冲刷情形。 |
| 1 | 废包装材料、不合格产品、废布匹属于一般工业固废,交有能力的单位处置;染料及助剂包装物、废机油、废染料及助剂、定型废气处理废油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 本期工程辅料使用后产生的废包装材料(未沾染毒性、感染性危险废物的)暂存在固废间,由供应商回收用于原始用途。不合格产品、废布匹属于一般固体废物,厂内设置规范化的固废间暂存,现阶段委托******公司定期收运处置。废包装桶(沾染毒性、感染性危险废物的,主要为存放废油的包装桶)、废机油、废染料、定型废气处理产生的废油属于危险废物,厂内设置规范化的危废间暂存,现阶段委托**市新****公司定期收运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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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制订并落实有效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加强污染防治设施的管理和维护,确保环境安全。 | 已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已备案(备案编号:440607-2026-0062-L)。厂内按应急预案要求配置了应急物质,固态原辅料和液态原辅料分开储存,液态原辅料储存位置设置有围堰,车间内设置有收集沟,厂区设置有300m3的地埋式事故应急池,雨水总排放口设置有雨水截断阀门。 |
| 废水排放到**市**区****公司处理;采用园区集中供热。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本期工程废水排放到**市**区****公司负责建设****处理厂进行处理,具体依托“**市**区****公司扩容和趋零排放改造项目”,该项目于2020年12月22****环境局**分局环评批复(佛三环复〔2020〕115号)。在本期工程投产前,“**市**区****公司扩容和趋零排放改造项目”已建成并于2022年6月24日通过了竣工环保验收,本期工程废水依托处理已具备条件。****处理厂通过建设中水回用系统,废水排放量保持≤1.8万吨/日的排放水平不变。 本期工程集中供热来自**市佳利达****公司热电分****能源站。在本期工程投产前,**市佳利达****公司热电分厂和**市佳利达****公司****能源站已经建成并通过了竣工环保验收,其中**市佳利达****公司热电分厂于2020年10月30日通过了全厂超低排放改造工程竣工环保验收、**市佳利达****公司****能源站于2022年6月24日通过了竣工环保验收,本期工程集中供热依托已具备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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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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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