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文件修改、澄清(答疑)纪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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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中东渡新校区项目基坑支护及土石方 工程(施工) |
招标阶段 |
施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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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修改、澄清(答疑)纪要内容如下: 1.本项目《招标文件》第2章第1节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0条“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提交技术文件”内容修改为“本招标项目要求提交技术文件”,招标文件涉及该内容的,均做相应修改。 2.本项目《招标文件》第4章第3节第2点中的2.4.2中的10)“投标人需充分踏勘现场......中标后不再调整。”内容修改为“投标人需充分踏勘现场,进场后根据招标人要求及《**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围挡图集》(按主管部门最新要求)设置标准化工地围挡、工地大门(设置2处工地大门)及实名制通道等,并对红线内现状围墙进行拆除;上述施工围挡、工地大门及实名制通道费用由基坑支护施工单位和主体承包人共同承担,基坑支护施工单位在主体承包人进场前移交给主体承包人,主体承包人在收到第一笔款项后一次性支付给投标人人民币40万(投标人按照主体承包人要求开具发票),交接事宜由双方自行协商。相关费用已在投标时综合考虑,中标后不再调整。”,招标文件涉及该内容的,均做相应修改。 3.本工程的招标图纸有做调整,调整后的图纸随本答疑同步发布。请各投标人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招标文件澄清与修改”中的“其他文件”栏目中下载。 4.本工程的工程量清单有做调整,以随本答疑同步发布的清单为准。请各投标人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招标文件澄清与修改”中的“工程量清单文件”栏目中下载。 5、本项目原定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年09月11日09:00:00,现修改为:2026年09月15日09:00:00,招标文件中涉及该时间的均做相应修改。标书代写 6.招标文件原内容若与本答疑(纪要)内容冲突或不一致的,以本答疑(纪要)内容为准。 (以下空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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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2026 年 08 月25日 |
招标代理:****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2026 年 08 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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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纪要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