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8月25日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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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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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迁110kV朱德1396输电线路项目(**县黄宅镇) |
**省**市**县区北至中兴路、南至夏阳路及其中间未命名市政道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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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投资119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5万元,**单回架空线路0.71km,**单回路杆塔7基,拆除原单回架空线路0.59km,单回路杆塔3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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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按照环评报告要求落实各项环保措施,尽可能减小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
1、加强施工期环境保护工作,采取有效防尘、降噪措施,不得扰民;施工过程中产生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废旧设施应分类处理、及时清运;产生的废水应沉淀后回用,不得排入地表水体;施工时应尽量减少对地表的扰动,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生态恢复治理。 2、采取各项噪声污染防治措施,确保运营期噪声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相应标准。 3、严格落实控制工频电场、工频磁场等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确保运营期工程周围区域工频电场强度、磁感应强度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规定的4000V/m和100μT的公众曝露限值要求。 4、加强运营期设备管理和维护,对工作人员进行有关电磁环境知识的培训,加强对附近居民有关高电压知识和环保知识的宣传和教育,及时掌握周边民情动态,建立健全应对处置突发群体性事件的应急预案,****政府的沟通协调,确保项目运行期间周边社会稳定。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公告期:2026年8月26日至2026年9月1日(5个工作日)
联系人:****环境局**分局审批和总量科
联系电话:0579-****9385
通讯地址:**县文溪东路329号邮编:322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