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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 题:**县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A-10-1、A-14-1、A-6-2等地块用地维护方案公示 | |
| 发文字号:**** | 发布日期:2026年08月25日 |
《**县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A-10-1、A-14-1、A-6-2等地块用地维护方案》经2026年8月7日专家评审暨部门联合审查会后通过评审,根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我局现将最终研定的《**县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A-10-1、A-14-1、A-6-2等地块用地维护方案》主要内容予以公示如下:
一、项目地址
**县城**区三环大道南侧。
二、调整理由
为盘活存量闲置用地,完善片区商业服务功能。
三、公示内容
(一)方案调整前:规划地块涉及《**县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6个地块调整,其中规划的A-6-2-1涉及原控规A-6-2地块,用地面积5574.17平方米,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控制指标为容积率≤2.5,建筑密度≤25%,绿地率≥35%,建筑限高60米。
规划的A-10-1地块涉及原控规A-10-1地块、A-10-2地块、A-10-3地块,其中涉及原控规A-10-1用地面积9484.48平方米,用地性质为商务用地,控制指标为容积率≤6,建筑密度≤40%,绿地率≥25%,建筑限高100米;涉及原控规A-10-2地块,用地面积4812平方米,****广场用地,控制指标为容积率≤0.5,建筑密度≤25%,绿地率≥40%,建筑限高12米;涉及原控规A-10-3地块,用地面积3743平方米,用地性质为公园绿地。
规划A-14-1-1地块涉及原控规A-14-1地块、A-14-2地块。其中涉及原控规A-14-1地块用地面积12931.49平方米,****医院用地,控制指标为容积率≤2,建筑密度≤35%,绿地率≥30%,建筑限高24米;涉及原控规A-14-2地块,用地面积1179平方米,用地性质为公园绿地。
(二)方案调整后:规划A-6-2-1地块用地性质由二类居住用地调整为商业用地,用地面积为5574.17平方米,容积率≤3.0,建筑密度≤45%,绿地率≥10%,建筑限高≤24米,地块南侧建筑后退道路红线5米,西侧建筑后退道路红线8米,北侧、东侧建筑退让用地红线3米。
规划A-10-1地块用地性质由商务用地、广场用地、公园绿地调整为商业用地,用地面积为18039.48平方米,容积率≤3.0,建筑密度≤45%,绿地率≥10%,建筑限高≤24米,地块北侧、南侧建筑后退道路红线5米,东侧建筑后退道路红线7米,西侧建筑退让用地红线3米。
规划A-14-1-1****医院用地、公园绿地调整为商业用地,用地面积为14110.49平方米,容积率≤3.0,建筑密度≤45%,绿地率≥10%,建筑限高≤24米,地块西侧、北侧建筑后退道路红线5米,东侧建筑后退道路红线8米,南侧建筑退让用地红线3米。
(三)配套设施及停车位设置:A-6-2-1地块、A-10-1地块、A-14-1-1地块均配建生活垃圾收集点,在A-10-1地块配建公共厕所一座。地块标准汽车停车位按0.5车位/百平方米建筑面积配建。为满足充电设施建设要求,在规划建设的机动车停车位中,按不低于10%的比例同步建设充电桩停车位,并设立充电专区。地块非机动车停车位按1.5车位/百平方米建筑面积进行配建。
四、公示地点:
(一)地块现场。
(二)****规划公示栏。
(三)****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cn/)。
五、公示期限:2026年8月24日起至2026年9月24日。
对此规划公示内容相关利害关系人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时间内(署真实姓名、联系地址和联系电话)反映至****六楼规划室(联系电话:0775-****500,邮寄地址:****规划室,邮编:537300),并有权按照听证规定申请听证,逾期未提出的,视作放弃上述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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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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