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1 : 什么是**审查具体流程是怎样的
答
**审查****人民政府出台或者提请本级人民****委员会审议的政策措施,****政府****管理部门**起草单位在起草阶段开展的公平竞争审查。起草单位应当开展初审,并将政策措施草案和初****管理部门审查。起草单位向市场监管部门商请会审时,需提供政策措施草案、起草说明、制定依据、听取意见及其采纳情况、初审意见等材料。
Q2. 合法性审核能否替代公平竞争审查
答
不能。合法性审核和公平竞争审查是两个独立的审查程序。虽然各单位可以健全内部审查机制,推动两者有机衔接,征求意见等环节也可以合并进行,但公平竞争审查的独立性和严肃性不可替代,不得以合法性审核等替代公平竞争审查。
Q3. 产业政策制定中哪些行为可能违反审查标准
答
产业政策制定中常见的违规行为包括:限定受益对象,如明确只支持某品牌、某企业;设置迁移壁垒,如规定享受政策的企业提前迁移将追回全部奖励;将奖补与税收贡献直接挂钩;设置地域性要求等。
Q4. 政府采购中哪些行为可能违反审查标准
答
政府采购中常见违规情形包括:设定与采购项目无关或超标的资格条件(如注册资本、资产规模、成立年限等);限定或者变相限定经营、购买或者使用特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在招标文件中设置排他性条款;设置本地业绩、本地注册等歧视性条件。
Q5. 要求****公司认证是否违规
答
违规。该要求属于典型的“限定使用特定经营者服务”,通过指定唯一认证机构人为设置准入壁垒,排除了其他认证机构的公平竞争机会,违反了《公平竞争审查条例》第八条第(三)项。
Q6.政策规定“享受政策的企业提前迁出将追回全部奖励”是否违规
答
违规。该规定属于变相阻碍本地经营者迁出的行为。企业有权根据自身发展需求自主选择经营地点,政策通过“追回全部奖励”的约束条件,人为增加企业迁移成本,实质限制了企业的迁出自由,违背了商品和要素自由流动的公平竞争原则。
Q7.环保检查对外地企业执行更严格标准是否违规
答
违规。对条件相同的经营者实施歧视性检查标准,属于典型违规行为,违反了《公平竞争审查条例》第九条第(五)项“在资质标准、监管执法等方面对外地经营者在本地投资经营设置歧视性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