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2026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水土保持验收服务
招标编号:
招标文件
招 标 人:****
招标代理机构:****
日 期: 2026年08月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2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7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35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51
第五章 委托人要求.......................................................89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90
本招标项目**区2026年高标准农田建****农业农村局以《关于**区2026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预算)的批复》黑市农字202636号批复建设,招标人为****,建设资金来自中央和省级配套资金,出资比例为100%,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农业农村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水土保持验收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名称:**区2026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相关服务项目(水土保持验收服务)
2.2建设地点:建设地点位于**区罕达汽镇**村、南大河村、猪肚河村、二站乡根里河村、瑷珲镇外三道沟村,共3个乡镇的5个村。
2.3建设规模:项目建设规模为5万亩,其中**3.07万亩,改造提升1.93万亩。
2.4服务期限:计划开工日期为2026年09月15日,竣工日期为2027年09月15日,总工期366日历天。;具体时间以签订协议为准。
2.5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6招标范围:**区2026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相关服务项目(水土保持验收服务)。
2.7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三个标段,本项目为第三标段,本项目不允许兼投。
2.8 招标控制价: 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潜在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潜在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本人持有水土保持类、水利类或**与环境类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熟悉水土保持法律法规、技术规范。须提供近三个月(2026年05月-2026年07月)投标人为其连续缴纳的养老保险的有效证明(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六类人员”除外,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及与投标人签订的聘用合同)
3.3其他主要人员要求:投标人必须承诺拟派本项目的其他主要人员数量和专业满足本工程的需要,并根据项目实际需要随时配备满足需要的人员,格式自拟。
3.4信誉要求
(1)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提供公告****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核查路径:查询网址:zxgk.****.cn/。
(2)提供公告发布之后投标人未被列入企业异常经营名录及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核查路径:查询网址:www.****.cn/。
(3)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分别出具法人、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证明。核查路径:查询网址:wenshu.****.cn/。
(4)依据《**省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从业机构信用评价办法(试行)》文件,信用评价定级为D级的施工单位不能参与投标。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7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潜在投标人应先在“**公共**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公共**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6年xx月xx日xx时00分至2026年xx月xx日xx时00分(**时间,下同);有关手续请查看“**公共**交易网”中的《**省公共**交易平台(不见面交易)-操作手册》。
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公共**交易网”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6年xx月xx日xx时00分。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招标人不予受理。
5.2电子投标工具请在“**公共**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中下载。
6.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6.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6.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开标方式7.1本项目为远程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投标人自行安装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省公共**交易网-交易平台,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进行远程解密、开标。
7.2开标时间:2026年08月 日09时00分。
7.3开标地点:****交易中心(**市**路12号)。
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公共**交易网(ggzyjyw.****.cn/)发布。
9.其他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受理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0.联系方式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农业农村局
联系人:吴先生
电话:0456-****736
招标人:****
联系人:徐先生
联系电话:0456-****902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岗区**大街88号
联系人:金永迪、肖瑶
电话:0451-****8888转3072
电子邮箱:****@163.com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条款号 | 条 款 名 称 | 编 列 内 容 |
| 1.1.2 | 招标人 | 招 标 人:**** 联 系 人:徐先生 联系电话:0456-****902 |
| 1.1.3 | 招标代理机构 | 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人:金永迪、肖瑶 电话:0451-****8888转3072 |
| 1.1.4 | 项目名称 | **区2026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相关服务项目(水土保持验收服务) |
| 1.1.5 | 建设地点 | 建设地点位于**区罕达汽镇**村、南大河村、猪肚河村、二站乡根里河村、瑷珲镇外三道沟村,共3个乡镇的5个村。 |
| 1.2.1 | 资金来源 | 中央和省级配套资金 |
| 1.2.2 | 出资比例 | 100% |
| 1.2.3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 1.3.1 | 招标内容 | 招标范围:**区2026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相关服务项目(水土保持验收服务) |
| 1.3.2 | 工程概算 | 总投资12227万元。 |
| 1.3.3 | 计划服务期 | 计划开工日期为2026年09月15日,竣工日期为2027年09月15日,总工期366日历天。;具体时间以签订协议为准。 |
| 1.3.4 | 质量要求 | 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
| 1.4.1 |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 资质条件: 3.1潜在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潜在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本人持有水土保持类、水利类或**与环境类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熟悉水土保持法律法规、技术规范。须提供近三个月(2026年05月-2026年07月)投标人为其连续缴纳的养老保险的有效证明(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六类人员”除外,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及与投标人签订的聘用合同) 3.3其他主要人员要求:投标人必须承诺拟派本项目的其他主要人员数量和专业满足本工程的需要,并根据项目实际需要随时配备满足需要的人员,格式自拟。 3.4信誉要求 (1)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提供公告****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核查路径:查询网址:zxgk.****.cn/。 (2)提供公告发布之后投标人未被列入企业异常经营名录及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核查路径:查询网址:www.****.cn/。 (3)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分别出具法人、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证明。核查路径:查询网址:wenshu.****.cn/。 (4)依据《**省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从业机构信用评价办法(试行)》文件,信用评价定级为D级的施工单位不能参与投标。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7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 |
| 1.4.2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 □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单位不得超过4家(含4家)单位,以项目管理或项目监理做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同一专业且分工相同的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公共**交易网”相关电子招投标程序及签章均由联合体牵头单位使用CA数字证书完成:如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注:联合体投标的单位,应由联合体牵头人进行“交易平台”操作完成本项目招标文件获取等相关事宜,以联合体其他组成单位进行“交易平台”操作的视为无效。 各联合体成员单位须全部满足本项目信誉要求并提供相应截图。 联合体成员各单位电子印章与物理印章具备相同法律效力。 |
| 1.4.3 |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 详见本章正文第1.4.3款内容 |
| 1.9.1 | 踏勘现场 | ◆不组织,投标人可自行前往进行踏勘。 □组织,踏勘时间:踏勘集中地点: |
| 1.10.1 | 投标预备会 | ◆不召开 □召开,召开时间:召开地点: |
| 1.10.2 |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 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提出 (超出规定时间提出的问题,招标人将不再予以澄清) 形式:通过**省公共**交易网-交易平台,在线提出 |
| 1.10.3 | 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 | 在“**公共**交易网”统一澄清 |
| 1.11 | 分包 | 不允许分包 |
| 2.2.1 |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 | 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 (超出规定时间提出的问题,招标人将不再予以澄清) |
| 2.2.2 | 投标截止时间 | 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同招标公告 投标人应在上述截止时间前通过“**公共**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逾期未在“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其投标将被否决。 |
| 2.3.1 | 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修改 | 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 对招标文件的修改将在“**公共**交易网”统一发布。招标人在“**公共**交易网”发布招标文件修改且投标人未提出问题的,即视为投标人已确认并完全接受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修改的全部内容。 投标人应注意及时浏览网上发出的澄清,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及时获知澄清内容而导致的任何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
| 3.1.1 |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 招标人在招标期间发出的答疑和其它补充修改文件均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
| 3.2.1 | 投标报价方式 | 投标人应结合自身经营、管理水平,并充分考虑服务期间的未来风险填报本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报价。 本项目报价方式采用: ◆固定总价报价 □费率报价 □其他报价方式 |
| 3.2.3 | 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 | □无 ◆有,最高投标限价: 万元; 单项报价不得超出单项控制价 注:投标人根据自身情况并结合项目特征,进行报价。如投标报价超过上述最高投标限价,按否决投标处理。 |
| 3.2.4 | 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法 | 按国家相关文件的规定,计算、缴纳增值税税金,投标报价中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中标后提供增值税发票。 |
| 3.3.1 | 投标有效期 | 9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
| 3.4.1 | 投标保证金 | 是否要求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 □不要求 ◆要求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1000元整。 递交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一、递交形式-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我要投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 二、递交形式-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银行,获得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汇入**省公共**交易电子平台对接的2家银行。(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投标人按照交易保证金系统使用说明,选择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将保证金足额汇入该随机子账户。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1)中标结果公告发布5天后,系统自动退回非中标单位的保证金。 (2)中标单位负责系统内上传合同,招标人在线确认5日后,系统自动退回中标单位的保证金。 (3)招标异常类招标项目,暂由代理机构手动进行所有投标单位保证金的清退。 (4)暂缓清退:如项目有特殊情况需要中止退款的,代理机构可通过保证金明细查询中的“退款暂停”按钮切换退款模式为手动清退,后续由代理机构按照保证金退款节点进行手动清退。备注:清退节点如遇节假日,因银行端可能出现的清退异常情况,系统自动顺延至工作日退款。 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 交易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工商注册所在地基本账户拨出,且投标保证金的付款单位与投标单位的名称必须一致。如投标人未按此要求办理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本项目执行《关于印发〈关于加快培育重点建筑业企业的若干意见〉的通知》(黑建建〔2021〕166 号)要求:《关于公布重点培育建筑企业的公告》(附件)中的企业(以下简称重点培育建筑企业),在参与投标活动时,招标人按项目应计取投标保证金下浮50%额度收取工程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可以是现金或各类电子保函、保单等形式。 |
| 3.4.4 | 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 投标保证金是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形式和金额向招标人递交的,约束投标人履行其投标义务的担保,所担保的主要是合同缔结过程中招标人的权利。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后,无正当原因不参加开标或其他招投标活动或开标会当时提前退场等,导致招投标工作无法顺利进行、且没有任何合法证据证明其行为响应招标文件的; 2.投标人有围标、串标、陪标、以他人名义投标以及任何弄虚作假行为的; 3.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有捏造事实、伪造材料、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异议和投诉、以及恶意投诉、无理缠诉、阻挠招投标工作顺利进行等行为的; 4.存在法律法规及省市相关文件规定的应扣除投标保证金的任一行为的。 |
| 3.5 | 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 | 评审时,以省公共**交易平台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为准,相关佐证材料也以电子投标文件中载明的相关材料原件扫描件为准。投标人弄虚作假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上报行政监督部门严肃处理。 |
| 3.5.2 |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 / |
| 3.5.3 | 近年类似项目业绩情况的时间要求 | / |
| 3.5.4 |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时间要求 | / |
| 3.6 |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 ◆不允许 □允许 |
| 5.1 | 开标时间 | 开标时间:同招标公告 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
| 5.2 | 开标程序 | 1.该项目电子投标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解密(各投标人开标时间起在本单位远程解密即可)。投标人须在开标时提前登录“**公共**交易网”中的“交易平台”,在线上开标页面,按照远程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 2.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按时解密的,视为其撤销投标文件;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按时解密的,视为其撤回投标文件。部分投标文件未按时解密的,其他投标文件的开标可以继续进行。 |
| 6.1.1 |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 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 其中招标人代表1人,专家4人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自**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
| 6.3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 7.4 | ****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 □是 ◆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不超过3名,并排序 |
| 7.6.1 | 履约保证金 | ◆要求,履约保证金为中标合同金额的5%(具体以签订协议为主) 履约保证金的形式:现金或保函 □不要求 |
| 9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 □否 ◆是,具体要求:本项目采用线上开标方式。关于电子投标投标人操作请查看“**公共**交易网”服务指南中-**省公共**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省公共**交易平台(不见面交易)-操作手册(投标人)等相关文件,如有疑问可咨询**公共**交易网客服,见平台首页。 |
| 10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
| 10.1 | 知识产权 | 构成本招标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招标人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时,需征得其书面同意,并不得擅自复印或提供给第三人。 |
| 10.2 | 中标候选人公示 | 招标人将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在**省公共**交易网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少于3日。 |
| 10.3 | 解释权 | 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 |
| 10.4 | 确定中标人 | 1、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委员会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2、评标委员会推荐的预中标人在公示期间没有异议、异议不成立、没有投诉或投诉处理后没有发现问题的,预中标人即为中标人; 3、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提交的,或者存在违法行为被有关部门依法查处,且其违法行为影响中标结果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废除原中标人后,本次招标按以下选择重新确定中标人: |
| 10.5 | 重新评标 |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中标结果造成实质性影响,但能采取补救措施予以纠正且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应当依法组织重新评标: 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更换及人员组成不符合法定要求的; 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国家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违法违规行为,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发现并被查实的; 3、评标委员会成员存在评审有误、未能按照同一标准评审等不客观、不公正履行职务的行为,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发现并被查实的; 4、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招标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将在发出中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审查确认。 |
| 10.6 | 重新招标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1)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 3 个的;(2****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3)中标人(包括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选择顺序依次确定的所有中标人)均主动放弃中标,或者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均不符合中标条件的; (4)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且招标人在本章前附表中选择重新招标的; (5)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违反招标投标法和实施条例的规定,对中标结果造成实质性影响,且不能采取补救措施予以纠正或招标被行政监督部门确认无效的; (6)开标后,有效投标不足 3 名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委员会决定否决所有投标的; (7)所有投标均被作为否决投标处理的; (8)除非已经产生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有效期内同意**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少于 3 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9)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应予以重新招标的情形。 |
| 10.7 | 不再招标 |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 3 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 |
| 10.8 | 异议 | 一、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就下列事项提出异议的,应当在规定时限内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1.对资格预审公告或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资格预审公告或招标公告开始发布之日起 5 日内提出; 2.对资格预审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文件截止时间 2日前提出; 3.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提出; 4.对开标过程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5.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未按上述期限提出异议的,招标人将不予受理。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在上述期限内按规定提出了异议,但在规定期限外又增加异议事项的,对所增加的异议事项,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二、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应以书面形式并按照本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格式和内容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事项在 2 项(含)以上的,必须逐项列明;每项异议事项必须包括“事项的基本情况”、“相关证明材料”、“相关请求及主张”三部分内容,以便招标人逐项答复,及时解决异议人疑虑和争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未按上述规定提交的材料,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招标人接受异议联系人:徐先生 联系电话:0451-****8888转3072 |
| 10.9 | 投诉 | 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 10 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必须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按前述异议规定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的,在收到招标人答复前,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不得就相关事项向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但招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在规定时间内答复的除外; 3.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不得通过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等方式,或者以非法手段或者非法渠道获取的证据材料提出投诉,也不得以阻碍招标投标活动正常进行为目的进行恶意投诉; 4.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应按照国家及省市关于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向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并附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合法证明材料。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委人)签字并加盖投诉人公章,由授权委托人签署的,还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有效身份证明的复印件;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5.提出的****政府门户网站查询的,须附门户网站查询网址并确保该网址可查询到相应信息。未提供查询网址或网站查询不到的信息的,视为投诉材料不完善,因此产生的后果由递交投诉单位自行承担。 |
| 10.10 | 对恶意投诉、无理缠诉等行为的处罚 |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 613 号)、《**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投诉处理办法》(黑建规范20209 号)文件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在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如出现捏造事实、伪造材料、以非法手段或者非法渠道取得证明材料进行异议和投诉、以及以阻碍招标投标活动正常进行为目的进行恶意投诉、无理缠诉等行为的,将严格按规定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 10.11 | 法律程序 | 本次招标活动遵守中华人民**国法律。若发生纠纷,应首先以协商方式解决;如协商不成功,应按中国现行的法律、法规,通过诉讼程序解决。 |
| 10.12 | 评标内容的保密 | 1.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不对未中标人就评标过程以及未能中标原因做出任何解释。 2.开标后,凡属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均应严格保密。 3.开标后,在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推荐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 投标****委员会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有可能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4.预中标人确定后,未****委员会组成人员或他有关人员索问评标过程的情况和材料。 |
| 10.13 | 投标人被确定为中标人后,是否要求提供纸质投标文件存档 | □不要求 √要求 纸质投标文件份数:1 正2副; 提交时间:中标候选人和定标结果公示结束后三日内; 送达地址:招标人指定地点。 |
| 10.14 | 付款方式 | 以合同签订为准。 |
| 10.15 | 分析 | ******厅联合印发了《**省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串通投标行为认定和处理办法》(黑建规范20196 号):本项目将通过平台清标软件对工程量清单进行雷同性分析、符合性审查、计算性错误检查、合理性分析等。 |
| 10.16 | 招标代理服务费 | 1.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 号)文件的标准及《****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 2015 299 号)的规定计取,招标代理服务费按照中标金额的0.5%收取,中标通知书发放前由中标人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交纳。 2.如中标,任何以误解或不明等为理由而进行的拒付、降价或索赔等主张都将被拒绝。此类行为如影响招标投标后续备案工作顺利进行的,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 |
注:招标文件前后内容不一致时,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内容为准。
1.1.1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项目进行招标。
1.1.2 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6 项目建设规模: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7 工程项目施工预计开工日期和建设周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8 建筑安装工程费/工程概算: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 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招标范围、服务期限和质量标准1.3.1 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服务期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 质量标准: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投标人资格要求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总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须潜在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见本章第3.5款的规定。
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与本招标项目的施工承包人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商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0)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3)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4****机关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5****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6)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5 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部分投标人未按时参加踏勘现场的,不影响踏勘现场的正常进行。
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投标预备会1.10.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10.2 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10.3 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11 分包本项目严禁分包。
1.12响应和偏差1.12.1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招标人的响应,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2.2 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项目大纲等内容以对招标文件作出响应。
1.12.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差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和幅度。
2. 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委托人要求;
(6)投标文件格式;
(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
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通过“**公共**交易网”提出澄清申请,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通过“**公共**交易网”向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发出短信,通知上网查看澄清通知,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并且澄清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投标截止时间。
2.2.3 投标人在收到短信后,应尽快在交易平台查看澄清。
2.2.4 除非招标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回复投标人在本章第2.2.1项规定的时间后的任何澄清要求。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2.3.1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招标人可以修改招标文件,并过“**公共**交易网”向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发出短信,通知上网查看招标文件修改通知。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将相应**投标截止时间。
2.3.2 投标人收到短信后,应尽快在交易平台查看。
2.4 招标文件的异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通过交易平台以书面形式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3. 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3.1.1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3)联合体协议书;
(4)投标保证金;
(5)项目分项清单;
(6)资格审查资料;
(7)项目大纲;
(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
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1.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
3.1.3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未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4)目所指的投标保证金。
3.2 投标报价3.2.1投标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增值税税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投标人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在投标函中进行报价并填写分项清单。
3.2.2 投标人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
3.2.3 本项目的报价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分项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
3.2.4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3.2.5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 投标有效期3.3.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90天。
3.3.2 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
3.3.3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的,应相应**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 投标保证金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和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境内投标人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并在投标文件中附上基本账户开户证明。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可以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4.3 招标人最迟将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3)发生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3.5 资格审查资料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审查资料,以证明其满足本章第1.4款规定的资质、财务、业绩、信誉等要求。
3.5.1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原件扫描件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复印件(按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复印件)、投标人资质证书副本等材料的原件扫描件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复印件。
3.5.2 “近年财务状况表”应提供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原件扫描件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委托人出具的证明文件;具体时间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5.4 “正在进行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原件扫描件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复印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5.5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应说明投标人败诉的合同的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原件扫描件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复印件,具体时间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6 “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应填报满足本章第1.4.1项规定的总项目负责人和其他主要人员的相关信息。“主要人员简历表”中总项目负责人应附身份证、职称证、注册证书,管理过的项目业绩须附合同协议书原件扫描件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复印件;其他主要人员应附身份证、职称证、有关证书复印件。
3.5.7 “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表”应填报满足本章第1.4.1项规定的试验检测仪器设备。
3.5.8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3.5.1项至第3.5.7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
3.6 备选投标方案3.6.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6.2 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
3.6.3 投标人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报价,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个报价,但同时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方案的,视为提供备选方案。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3.7.1 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服务期限、投标有效期、委托人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7.3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扫描件,并采用单位和个人数字证书,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印章。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 投标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1.1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要求加密投标文件,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4.2.1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2.2 投标人通过下载招标文件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4.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4 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应点击“文件验证”确认文件是否完整无损上传。
4.2.5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 开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招标人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公开开标,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准时参加。
6. 评标 6.1 评标委员会6.1.1 评标由招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
6.1.3 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评标的,招标人有权更换。****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
6.2 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标6.3.1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6.3.2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 合同授予 7.1 中标候选人公示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示媒介和期限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天。
7.2 评标结果异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7.3 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将在发出中标通****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审查确认。
7.4 定标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招标人或****委员会依法确定中标人。
7.5 中标通知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6 履约保证金7.6.1 不要求履约保证金
7.7 签订合同7.7.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7.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中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7.7.3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8.纪律和监督 8.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8.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8.3 ****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8.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8.5 投诉8.5.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8.5.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应当按照投标人须知第2.4款、第5.3款和第7.2款的规定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第8.5.1项规定的期限内。
9.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交易平台自动生成
问题澄清通知
(编号:)
(投标人名称):
评标委员会对你方的投标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下列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说明或补正:
1.
2.
......
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说明或补正于年月日时前递交至
(详细地址)或传真至(传真号码)或通过下载招标文件的电子招标交易平台上传。采用传真方式的,应在年月
日时前将原件递交至(详细地址)。
评标委员会授权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问题的澄清
(编号:)
评标委员会:
问题澄清通知(编号:)已收悉,现澄清、说明或补正如下:
1.
2.
.....
上述问题澄清、说明或补正,不改变我方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构成我方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 1.1.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 |
| 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签字盖章 |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章。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应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 ||
| 投标文件格式 | 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 ||
| 是否雷同 | 两家或多家的投标文件内容不能有多处雷同。如有多处雷同,****委员会认定,雷同的投标文件按否决投标处理 | ||
| 投标报价 | 只能有一个报价 | ||
| 1.1.2 | 资格评审标准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 | 法人代表授权书、法人代表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本单位人员 |
| 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
| 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 具备有效的基本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信息表 | ||
| 资质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款规定 | ||
| 信用查询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款规定 | ||
| 项目总负责人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款规定 | ||
| 拟派技术负责人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款规定 | ||
| 特别说明:以上资格审查材料以投标文件中的扫描件为准,不要求提供原件。 | |||
| 1.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报价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1款规定 |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 ||
| 服务期限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 ||
| 质量标准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4项规定 | ||
| 投标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 ||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 ||
| 项目大纲 | 符合第五章“委托人要求”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 ||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
| 1.2.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报价部分: 20分 技术部分: 80分 | |
| 1.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1)当有效投标文件多于5家时(包括5家)去掉一个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基准值;当有效投标文件少于5家时,所有有效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评标基准价;(说明:投标报价及投标报价个数是指通过初步评审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及投标报价个数) 2)本项目以所有有效投标报价的平均值为评标基准价。 3)投标人有效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得分20分。 4)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每高于或低于评标基准值1%扣0.2分,最多扣2分,中间值按插入法计算。 5)只对投标总报价进行评审价。 | |
| 1.2.3 |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投标人报价-评标标准值)/评标标准值*100 | |
| 1.2.4 | 条款号 | 评分标准 | 分值 | 备注 | |
| 满分 (80分) | 服务方案 | 方案内容全面、合理性强、针对性强得20分,视其内容的合理性、针对性可行性程度,酌情扣1-5分;不合理可行、没有针对性或未提供此方案的不得分。 | 20 | ||
| 组织管理 | 包含但不限于企业健全的管理方案,人员合理配备计划,组织管理制度,内部职能及人员岗位职责,具体的保密制度。全面、内容丰富、保障全面、服务体系明确、切身考虑采购人利益、符合本项目特点得20分;基本可行扣1-5分;无方案、措施不得分。 | 20 | |||
| 安全保障措施 | 水土保持验收服务过程中有关保护人员、设备的保障方案,方案内容全面、合理性强、针对性强得10分,视其内容的合理、针对性、可行性、可操作性的切实可行程度,酌情扣1-3分;不合理可行、没有针对性或未提供此方案的不得分。 | 10 | |||
| 进度控制的程序和措施 | 水土保持验收服务进度控制的程序规范、措施有力得10分;程序规范、措施一般扣1-3分;无程序、措施不得分。 | 10 | |||
| 工作中的难点、要点分析 | 水土保持验收服务中的难点、要点分析,阐述明确恰当得10分,视情况扣1-3分,没有不得分。 | 10 | |||
| 合理化建议 | 针对本项目提供合理化建议得10分;根据内容完整性、科学合理性、可操作性、针对性等做出评价酌情扣1-3分。没有不得分。 | 10 | |||
商务评分标准:
报价水平分为20分。
1、本次招标设招标控制价,超出招标控制价的投标报价为无效报价。
2、有效投标报价:低于招标****委员会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人的报价为有效投标报价。
3、1)当有效投标文件多于5家时(包括5家)去掉一个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基准值;当有效投标文件少于5家时,所有有效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评标基准价;(说明:投标报价及投标报价个数是指通过初步评审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及投标报价个数)
2)本项目以所有有效投标报价的平均值为评标基准价。
3)投标人有效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得分20分。
4)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每高于或低于评标基准值1%扣0.2分,最多扣2分,中间值按插入法计算。
5)只对投标总报价进行评审价。
1. 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项目大纲得分高的优先;如果项目大纲得分也相等,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的规定确定中标候选人顺序。
2. 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2.2.1 分值构成
(1)资信业绩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项目大纲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其他评分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 评分标准
(1)资信业绩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项目大纲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投标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其他因素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 评标程序 3.1 初步评审3.1.1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3.1.2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或者对招标文件的偏差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或最高项数;
(2)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3.1.3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及其他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并要求投标人书面澄清确认。投标人拒不澄清确认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2 详细评审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
(1)按本章第2.2.4(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资信业绩部分计算出得分A;
(2)按本章第2.2.4(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项目大纲部分计算出得分B;
(3)按本章第2.2.4(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计算出得分C;
(4)按本章第2.2.4(4)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其他部分计算出得分D。
3.2.2 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 投标人得分=A+B+C+D。
3.2.4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3.3.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 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且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并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委员会的要求。
3.4 评标结果3.4.1 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
3.4.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
附件B:否决投标条件
否决投标条件
B0.总 则
本附件所集中列示的否决投标条件,是本章“评标办法”的组成部分,是对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和招标文件各章所规定的否决投标条件的总结和补充,如果出现相互矛盾或遗漏的情况,以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和招标文件各章规定为准。
B1.否决投标条件
投标人或其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否决投标处理:
B1.1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作为无效投标文件,不再进入后续评审:
(1)有损国家利益、违反国家法律的投标;
(2)投标函未加盖投标人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签字)或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没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印章(签字)的投标;
(3)投标文件字迹潦草模糊、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完整等造成投标文件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或者导致无法对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进行评审的、或关键内容表述造成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
(4)资格审查不合格或技术标评审未通过的投标;
(5)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
(6)无保证金的投标或保证金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含投标保证金);
(7)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同一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标段)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个有效的投标;
(8)投标人名称、拟派项目机构主要管理人员或资质条件与资格预审时不一致的投标;(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
(9)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工期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工期的投标;
(10)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要求和标准的投标;
(11)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的质量标准达不到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标准的投标;
(12)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或者对合同中约定的招标人的权利和投标人的义务方面造成重大的限制的投标。
(13)投标人开标期间未能对其投标文件解密的或数字证书无效;
B1.2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否决投标处理: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4)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5)与本标段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6)与本标段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7)与本标段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8)被责令停业的;
(9)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0)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1)存在行贿受贿纪录的;
B1.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其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1)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3)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
(4****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5)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B1.4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与招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1)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
(2)招标人直接或者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
(3)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压低或者抬高投标报价;
(4)招标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
(5)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
(6)招标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
B1.5投标人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的,或者由其他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在其编制的投标文件上加盖印章和签字的,属于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其投标文件按否决投标处理。
B1.6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投标人弄虚作假行为,其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1)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
(2)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业绩;
(3)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养老保险缴费凭据;
(4)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5)使用其他单位人员;
(6)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B1.7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投标人投标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其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1)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或者使用骗领的居民身份证参与投标的;
(2)使用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参与投标的;
(3)冒用他人印章或代替他人签字的;
(4)使用伪造、变造的他人印章参与投标活动的;
(5)投标人投标过程中存在其他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B1.8****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或无正当理由,****委员会的修正结果的;
B1.9在形式评审、响应性评审、资格评审中,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符合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任何一项评审标准的;
B1.10****委员会认定投标人的投标未能通过此项评审的;
B1.11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的;
B1.12投标人未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6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会”有关规定授权合法的委托代理人按时出席开标会或身份证明材料不完整的;
B1.13投标文件未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有关要求签字并盖章的;
B1.14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出(不含等于)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的;
B1.15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后,投标人发生合并、分立等影响投标资格的重大变化,且变化后不再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标准或者影响公平竞争的;
B1.1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参加本项目投标的;
B1.17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在递交保证金时间截止前,向招标人指定账户递交合格保证金的;
B1.18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否决投标原则及其他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规定情形的。
(具体内容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委托人要求
1、项目地点:建设地点位于**区罕达汽镇**村、南大河村、猪肚河村、二站乡根里河村、瑷珲镇外三道沟村,共3个乡镇的5个村。
2、招标范围:**区2026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相关服务项目(水土保持验收)
3、项目名称:**区2026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相关服务项目(水土保持验收)
4、服务内容:
(项目名称)招标项目
投 标 文 件
投标人:(电子印章)
年月日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适用于无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三、授权委托书(适用于有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四、联合体协议书
五、投标保证金
六、项目报酬清单
七、资格审查资料
八、项目大纲
九、其他资料
(招标人名称):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招标项目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本单位投标总价为人民币(大写) (¥ ),服务期限:服务期为 。
2. 我方的投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3)联合体协议书(本项目不适用);
(4)投标保证金;
(5)项目报酬清单;
(6)资格审查资料;
(7)项目大纲;
(8)其他资料
投标文件的上述组成部分如存在内容不一致的,以投标函为准。
3.我方承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90天内不撤销投标文件。
4.如我方中标,我方承诺:
(1)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
(3)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
5.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6. (其他补充说明)。
投 标 人: (电子印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名)
地 址:
网 址:
电 话:
传 真:
邮政编码:
年 月 日
(二)投标函附录| 序号 | 条款名称 | 合同条款号 | 约定内容 | 备注 |
| 1 | 项目负责人 | 1.1.2.5 | 姓名: | |
| 2 | 服务期限 | 1.1.4.3 | ||
| 3 | 合同价款确定方式 | 9.1.1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投 标 人: (电子印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名)
年 月 日
投标人名称: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本身份证明需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 (电子印章)
年 月 日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确认、递交、撤回、修改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本授权委托书需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签字。
投 标 人: (电子印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 (联合体名称)联合体,共同参加 (项目名称)招标项目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 (某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名称)牵头人。
2. 联合体各成员授权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参加投标活动,签署文件,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进行合同谈判活动,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组织和协调工作,以及处理与本招标项目有关的一切事宜。
3. 联合体牵头人在本项目中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的一切事宜,联合体各成员均予以承认。联合体各成员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合同的要求全面履行义务,并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 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5. 本协议书自所有成员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6. 本协议书一式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
注:本协议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
联合体牵头人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联合体成员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联合体成员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应在此提供汇款凭证的复印件。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 序号 | 备注 | ||||
| 1 | |||||
| 2 | |||||
| 3 | |||||
| 4 | |||||
| 5 | |||||
| 6 | |||||
| 7 | |||||
| 8 | |||||
| 9 | |||||
| 10 | |||||
| 合计(元) | |||||
单位:人民币元
投标单位(签章) :
法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 投标人名称 | ||||||||
| 注册地址 | 邮政编码 |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电 话 | ||||||
| 传 真 | 网 址 | |||||||
| 法定代表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 技术负责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 企业资质证书 | 类型: 等级: 证书号: | |||||||
| 质量管理体系证书(如有) | 类型: 等级: 证书号: | |||||||
| 营业执照号 | 员工总人数: | |||||||
| 注册资本 | 其中 | 高级职称人员 | ||||||
| 成立日期 | 中级职称人员 | |||||||
| ****银行 | 技术人员数量 | |||||||
| ****银行账号 | 各类注册人员 | |||||||
| 经营范围 | ||||||||
| 投标人关联企业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与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 ||||||||
| 备注 | ||||||||
注: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3.5.1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境内投标人应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二)近年财务状况表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3.5.2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 项目名称 | |
| 项目所在地 | |
| 委托人名称 | |
| 委托人地址 | |
| 委托人电话 | |
| 合同价格 | |
| 服务期限 | |
| 服务内容 | |
| 项目负责人 | |
| 项目描述 | |
| 备注 |
注: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3.5.3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 项目名称 | |
| 项目所在地 | |
| 委托人名称 | |
| 委托人地址 | |
| 委托人电话 | |
| 签约合同价 | |
| 服务期限 | |
| 服务内容 | |
| 项目负责人 | |
| 项目描述 | |
| 备注 |
注: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3.5.4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注: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3.5.5项的要求附相关证明材料。
| 序号 | 本项目任职 | 姓名 | 职称 | 专业 | 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 | 备注 | ||
| 证书名称 | 级别 | 证号 | ||||||
| 姓 名 | 年龄 | 执业资格证书(或上岗证书)名称 | ||||||
| 职 称 | 学历 | 拟在本项目任职 | ||||||
| 工作年限 | 从事工作年限 | |||||||
| 毕业学校 | 年毕业于 学校 专业 | |||||||
| 主要工作经历 | ||||||||
| 时 间 | 参加过的类似项目 | 担任职务 | 委托人及联系电话 | |||||
注: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3.5.6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 序号 | 仪器设备 名称 | 型号 规格 | 数量 | 国别 产地 | 制造 年份 | 用途 | 备注 |
项目大纲投标人自行编制
投标廉洁承诺书
XXXXXX:
为了积极配合贵单位进行的XXXXXX项目招标工作,有效遏制不公平竞争和违规违纪问题的发生,确保招标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我们保证认真贯彻《招投标法》等相关规定以及有关廉洁要求,特向贵单位承诺如下事项:
1.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廉政建设制度。
2.主动了解XXXXXX招投标纪律,积极配合XXXXXX执行招投标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
3.不使用不正当手段妨碍、排挤其它投标单位或串通投标。
4.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进行投标,不隐瞒本单位投标资质的真实情况,投标资质符合规定。
5.不以任何方式向招标人员赠送礼品、礼金及有价证券;不宴请或邀请招标方的任何人参加高档娱乐消费、旅游、考察、参观等活动;不以任何形式报销招标方的任何人以及亲友的各种票据及费用;不进行可能影响招投标公平、公正的任何活动。
6.不向XXXXXX涉及招标的单位及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
7.不向XXXXXX招标人员的配偶、子女分包此次招标项目。
8.不向XXXXXX涉及招标的单位及个人支付好处费、介绍费。
9. 一旦发现相关人员在招标过程中有索要财物等不廉洁行为,坚决予以抵制,并及时向XXXXXX审计监察部门举报。
10.我们若违反上述承诺,愿接受取消投标资格及其他任何形式的处理。
投标单位: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签字)
签发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