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司“******公司LED节能照明设备生产项目”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调整批前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的规定,现将******公司“******公司LED节能照明设备生产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调整批前公示。
******公司建设的“******公司LED节能照明设备生产项目”****开发区工业大道7公里处南侧,土地权属证明文件为**国用(2014)第1544号,用地面积53074.74㎡,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
该项目于2018年1月10日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项目整体经济技术指标为:规划用地面积53074.74㎡,总建筑面积为46278.00㎡,计容面积为55196.20㎡。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46278.00㎡,地下建筑面积为0㎡,容积率1.040,建筑密度44.05%,绿地率为17.00%,机动车位146个,非机动车位60个。
本次变更主要内容为:
一、厂房A、B建筑坐标调整。
二、总建筑面积、总计容面积、占地面积调整。调整后厂房A、B总建筑面积9184.63㎡,计容面积为18124.06㎡。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9184.63㎡。
调整后项目整体经济技术指标为:规划用地面积53074.74㎡,总建筑面积为46312.63㎡,计容面积为55252.06㎡。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46312.63㎡,地下建筑面积为0㎡,容积率1.04,建筑密度44.09%,绿地率为17.00%,机动车位146个,非机动车位60个。
根据住建部《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第十八条规定,为广泛征求相关权益人的意见,现按程序进行规划许可调整批前公示。公示时间:7个自然日(2026年8月25日至2026年8月31日);公示地点:****服务大厅公示栏、**营商环境公众号、项目建设现场公示牌、****政府网站(http://www.****.cn)。意见或建议应在公示时间内提出,逾期未提出,将视为无意见。为确保意见或建议真实有效,以便我局及时反馈情况,请提供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公示单位联系方式:****服务局(联系电话:0898-****9136);邮寄地址:**县金江镇金马大道地经六路3号;邮编:571900。
附图:“******公司LED节能照明设备生产项目”工程规划许可调整公示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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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