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鼓岭嘉湖经营区域**项目(重新招标)
三、采购结果
本磋商项目于2026年8月25日在****开标大厅(**市**区梅峰路5号红鼎山人8层 )组织磋商,****小组评审完毕,现将成交公告如下:
成交人名称: ****
成交人地址:**省**市**区福峰路68****花园二期A****中心(i33城市广场)1号楼707室
采购人收取每年保底**收益:310000元/年
四、主要标的信息
| 序号 | 成交候选人名称 | 采购人收取每年保底**收益(元) | 采购期限 | 数量 | 排序 |
| 1 | **** | 310000元/年 | 3年 | 1项 | 第一成交候选人 |
五、评审专家名单:
许晨辉、薛建国、徐洁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以转账或者电汇付款方式一次性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2.招标代理服务费按照《关于招标代理、工程造价咨询行业服务收费的指导意见》(闽招协【2021】32号)规定收费标准向中标方收取,以中标价金额为基数,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招标代理报酬(代理费按前述标准计算不足8000元的按8000元收取);3.中标服务费缴交账号:开户名:****;开户行:****银行**杨桥支行;帐号:350********052502968。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为945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否决情况说明
| 供应商名称 | 评审结果 | 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被确定为无效标、否决投标的原因 | 依据及理由 | 备注 |
| **鼓岭****公司 | 资格审查不合格 |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 | 根据按招标文件“第二章”中第14.2.1条第(1)款“(1)响应文件中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 | / |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
地址:**市**区****管委会二楼
邮编:/
联系人:陆静贤
联系电话:180****7598
代理机构:****
地址:**市**区梅峰路5号红鼎山人8层
邮编:350001
联系人:胡朝锋
联系电话:137****4004
2026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