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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吴慧慧
地 址:东屏街道后寮村
申请人房屋坐落于东屏街道后寮村,该户于2026年7月向本局提出个人建设工程规划建设行政许可申请,经本局审核拟批准拆扩建。拟批准吴慧慧用地面积70.42平方米,其中建筑占地61.51平方米(含二三层悬挑面积5.47平方米)。建筑层次规划控制三层,即底层层高3.30米,二三层层高为3.00米,建筑高度10.54米(坡屋顶坡度≤30度且高度<2.20米(坡屋顶坡度≤30度且高度<2.20米,室外设计地面至屋檐和屋脊的平均高度 ),底层室内地坪标高53.46米(与原旧房平)。
四至如下:(见图)
西 侧:公路;
东 侧:张美菊 陈素玲房;
南 侧:谢爱纺房;
北 侧:空地。
凡是与本建设项目有重大利害的公民、法人及其它组织,在公告之日起十日内,持本人身份证件及证明利害关系存在的证据材料(如本人房屋所有权证等),****服务中心规划窗口登记为利害关系人,依法行使陈述、申辩及申请听证等权利。逾期不申报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本****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cn/col/col****433496/index.html)城乡规划批前公示区查询。(联系电话:0577-****9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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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