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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经产权所有人同意向我局申报区登记保护文物单位尚吉黄公祠、东溟家塾实施迁移异地保护。根据《中华人民**国文物保护法》《国家文物局关于印发的通知(文物保发〔2021〕37号)》的规定和要求,经文物专家论证等程序,现将新溪村旧村改造项目涉及区登记保护文物单位尚吉黄公祠、东溟家塾(详见附件)拟实施迁移异地的保护方式,进行公示。公示期从2026年8月25日至8月31日止,共7天。公示期间,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以及文物所有人、利益关系人如有异议,请提供本人有效证件或产权权属证明,以书面形式向****提出。
异议受理单位:****文化遗产科
联系地址:**市**区香雪大道中87号广垦商务大厦1202室
邮政编码:510530,联系电话:020-****5709
****
2026年8月25日
附件1
拟实施迁移异地保护文物名单
| 文物名称 | 级别 | 拟迁移位置 |
| 尚吉黄公祠 | 区登记 | 如下图所示 |
| 东溟家塾 | 区登记 | 如下图所示 |
附件2
迁移异地保护选址